“兒媳,你生是我們家的人,死是我們家的鬼,這輩子都別想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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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媳,你生是我們家的人,死是我們家的鬼,這輩子都別想離婚”

感情的事,不管是愛情還是婚姻,只要兩個人懂得互相尊重彼此的意願,本來是都可以做到好聚好散的,就算不是絕對化的好聚好散,也可以是相對和平的分手或離婚。

但是,有些情侶和夫妻最後分手或離婚的時候,通常都是一種反目成仇的狀態。兩個人之間尚且如此,如果再有第三個人摻合,那更是不可能好聚好散。

比如說一段婚姻,因為男人的問題導致婚姻走向離婚,妻子要離婚,男人不同意離婚的話,兩個人本來就已經很亂了,如果這時候婆婆再橫插一腳,那隻會讓事情更加惡化。

這樣的案例並不罕見,有些做婆婆的就是喜歡多管閒事,根本不懂“婚姻是兩個人的事”這個道理,就覺得自己是長輩,有權利去摻合子女的婚姻。這種觀念總是會導致子女的婚姻矛盾升級,而且最終通常會逼得女人忍無可忍選擇離婚。

上面所講的這種婆婆,通常在兒媳要跟自己兒子離婚時,會表現出強勢霸道的一面,直接命令或者威脅兒媳不準離婚,以為這樣就能讓兒媳屈服。這樣的婆婆,也只能嚇住那些膽小懦弱的兒媳,但凡是有點主見的兒媳,都不可能選擇妥協,光是婆婆的這種態度,就多了一層要離婚的原因。可以說,婆婆摻合子女離婚的事,會弄巧成拙加速婚姻破裂。

下面這個讀者所經歷的那段婚姻就是如此,本來男人的問題就已經很大了,偏偏婆婆還橫插一腳威脅她不準離婚。她沒有妥協,她不想妥協,我們來看看她的故事。

東林老師:

以前的我,是個隨遇而安的人,覺得雷霆雨露俱是天恩,覺得生活給我什麼,我就接受什麼就好,覺得反正事在人為,任何問題只要用心,就都不是問題。

現在我才知道,我那樣理解的大方向是沒錯,但是沒有具體到一些問題上面。所謂事在人為,並非是非得在錯誤的道路上一條道兒走到黑,及時止損,及時抽身離去,也是事在人為。我之所以明白這個道理,是因為我經歷了一段失敗透頂的婚姻。

正是因為我以前的隨遇而安的性格,使得我並不排斥相親,覺得戀愛結婚和相親結婚都可以,覺得不管是那種形式,開始了一段婚姻,那都是屬於我的。

這其實是一種懶惰的思想,根本就沒用心去對待婚姻,以至於最後我走上了相親結婚的道路。

通過相親和前夫認識之後,我感覺還不錯,就跟父母說了。父母隨即跟媒人說了,媒人隨即跟他父母說了,於是很快就訂婚了,沒過多久就結婚了。

我當時還覺得一切就這樣順其自然挺好的,反正我是個隨遇而安的人,覺得自己的運氣應該不會太差。但是,現實終歸是現實,很多事情,不是我想怎樣就會怎樣的。

“兒媳,你生是我們家的人,死是我們家的鬼,這輩子都別想離婚”

結婚之後,我那個該死的前夫就漸漸忘乎所以了。他估計也看出了我是隨遇而安的性格,是一種對什麼都不計較的態度,所以他就肆無忌憚地出軌了。

我表面上對什麼都不計較是因為我不想要婚姻出現問題,我想一切都安穩地進行。但是,他的出軌打亂了一切,這是我無法忍受的行為。我不計較的是一些不起眼的問題,但是出軌這種問題是原則性問題,我不可能不計較。

因為性格使然,我沒有跟他鬧,而是很平靜地要求他立馬迴歸家庭,而且要下不為例。他騙了我,表面上裝作很聽話的樣子,又是認錯又是道歉,但背地裡依舊忘乎所以地出軌。

男人有時候真的很蠢,他自以為之前敷衍認錯了就會打消我的顧慮,認為我就不會再追究了,認為只要他偽裝地好就不會被我發現。他真的是自欺欺人,我是女人,我是他的妻子,自己的男人出軌了,我怎麼可能發現不了。

他一直這樣跟我玩貓捉老鼠的遊戲,我的耐心漸漸就被耗盡了,我深刻認識到什麼是“人善被人欺”,什麼是“給臉不要臉”。他不仁,我就不想再義,我給了他一次又一次悔過的機會,他全都不當回事,那我就沒有機會再給他了。他可以浪費我給的機會,但是我自己不能浪費。

我義無反顧提出了離婚,要求他必須跟我離婚,否則別怪我不客氣。他這時候開始玩消失,然後搬出婆婆來壓我,以為我會怕,呵呵,真是可笑。

婆婆知道是她兒子出軌導致的問題,但是她閉口不談自己兒子出軌的事,反而威脅我說,“兒媳,你生是我們家的人,死是我們家的鬼,這輩子都別想離婚!”

婆婆不說這種話,我還不想把事情鬧大。既然她說了這種不知輕重的話,那我也沒必要再跟他們客氣。婆婆或許不知道有起訴離婚的說法,那是她太無知,跟我沒關係,事情鬧到這個地步,我只能起訴離婚。

我手裡有太多關於前夫出軌的證據了,以及他屢次發誓屢次毀約的證據,這就成了我順利離婚的籌碼。可笑的是,被判離婚了,婆婆又開始裝可憐求我別離婚,我沒有理會,我必須離婚。我心善不代表我好欺負,這樣的婚姻我只能離婚,我不想繼續將就,因為它是一盤死棋。

離婚本可以做到好聚好散,但有些人非得逼你撕破臉,那你就沒必要跟他們客氣。我看過您的很多文章,我也聽說過很多想離婚不該離婚的案例,那隻能怪她們自己沒勇氣!

“兒媳,你生是我們家的人,死是我們家的鬼,這輩子都別想離婚”

​東林夕亭情感建議:

這個讀者所遇到的這種問題,所經歷的這種婚姻,很多女人都經歷過或者正在經歷。其實,每個女人在經歷這樣的婚姻時,都可以做到像這個讀者一樣灑脫果斷心狠,但有些女人就是不敢表現出這樣的狀態。

曾經有個讀者說,“我很羨慕那些說離婚就離婚的女人,我要是能像她們一樣灑脫就好了。其實也不是不能那樣做,只是有很多顧慮,我不敢那樣做。”

你不敢那樣做,那就沒辦法了。問題是你遭遇的問題,婚姻是你的婚姻,離不離婚全在於你自己如何做選擇做決定。每個人都應該關注到自己內心最想要的那一點,只要牢牢關注到那一點,然後付出行動,其實也就沒有那麼多的糾結和痛苦了。

就像我們上一篇文章中說的:不是所有的婚姻都需要你跪著走完,無可救藥的婚姻,你完全可以抽身離去,重新去選擇和定義自己的幸福,這樣你才是對自己負責,你才活得是你自己。所謂事在人為,不是說說就可以,關鍵這個“人為”兩個字,需要付出行動才行。就算不離婚,你也要有不離婚的魄力和行動,這樣做了決定之後才不會有那麼多的悔意。(文/東林夕亭,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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