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說好房產歸我,離婚後房子卻被法院執行了?!
離婚時總會涉及到財產分割及子女撫養權歸屬的問題。在實踐中,存在這樣一種情況,房屋登記在另一方配偶名下,而離婚協議約定歸己方所有。離婚後,因種種原因,未能...
我一直都記得,我結婚的時候,丈母孃就因為我是農村的,對我一直冷眼相待,說我給不了她女兒好的生活,還說什麼一看我就沒出息。後來還是我女友堅持,非要嫁給我,丈母孃這才妥協答應。不過丈母孃說了,要我給十萬的彩禮,並且答應結婚以後每個月要給她倆千的生活費。
那時候我爸媽都是退休教師,我也沒多大壓力,直接就答應了。因為這件事情,我和爸媽還爭執了許久,他們說我一個月就那麼點錢,給兩千哪裡還有餘錢。後來還是在我媽的爭取下,丈母孃才說退一步,彩禮就不要了。
結婚以後的第二年,我們就有了孩子,那時候我爸媽都高興壞了,可是我和老婆卻發愁了,這一年多來,我每個月給丈母孃兩千,手頭裡根本就沒什麼錢了,孩子生下來後住哪?奶粉錢怎麼辦?我都開始找第二份工作了。
後來孩子出生以後,丈母孃就來了,說是看看孩子,走的時候她留下了一個存摺,說裡面是給孩子的禮物,我打開一看,裡面居然有三十萬,丈母孃還說,以後我都不用給她生活費了,還埋怨我生孩子太晚了,要是早點生孩子,給她一個臺階,早就把錢給我們了。她說當初那麼說,就是一時口快,想看看我是不是真心對她女兒,沒想到我居然認真了這麼多年....我聽丈母孃說著說著,不禁淚流滿面。
你們說能夠遇到這麼好的丈母孃,我這是幾輩子修來的福氣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