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滿月我們飯店請客,我爸媽送一紅包,婆婆拆後當場給我一耳光

女兒滿月我們飯店請客,我爸媽送一紅包,婆婆拆後當場給我一耳光

我爸媽都是很重男輕女的,在他們眼中,只看得見我弟弟。

我們姐妹三人,都是可有可無的。

不,對於我媽來說,我們三姐妹是她的恥辱。

因為當初我三嬸一舉得男,而且連生三胎全是男孩子。

而當時我媽跟三嬸也是差不多時間有的,而我媽卻連連生了三個女兒,因為她一直被我三嬸壓著一頭,因為她生了三個兒子,這件事一直是我媽心裡的一根刺,在我弟弟還沒有出生之前,我們三經常被我媽打,我們身上的傷痕從來沒有好過,因為舊傷好了,新傷卻是在不斷的添上,所以怎麼好,身上也還是有傷痕。

雖然後來有了弟弟之後,我們的日子好了一點,但是說實在的,也不是很好過,只要我媽一生氣,我們永遠是她的出氣筒,有一次,她拿著我爸抽完的菸頭往我的背上按,那種感覺真的是生不如死。

那會我五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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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傷疤,到現在還在,還在時時刻刻提醒著我,我媽曾經對我做過的一切。。

後來,大姐被我爸媽匆匆忙忙嫁了,因為那個時候,我們家要建房子,弟弟的房間太小了,他們要給他換大房間了。

所以把大姐匆匆嫁給她連見過一面都沒有的男人。

只因為那個男人給的彩禮錢最多,大姐就被嫁出去了。

後來二姐在外打工死活不回家,他們沒有辦法,做不了二姐的主才沒有把二姐也給嫁出去。

之後,我跟談了三年的男友想要結婚了,我媽跟男友要了十五萬彩禮錢。

因為我弟弟也要娶老婆了,他們要幫他存老婆本了。

男友家境也一般。

彩禮是他們七湊八借才拿出來的。

而結婚的時候,他們連一床被子都沒有給我當陪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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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他們的做法,我在婆家一直抬不起頭,被婆婆擠兌。

嫁過去沒有多久,我就懷孕了。

我是生下了女兒,婆家倒是很高興,畢竟是老公的第一個孩子,孩子滿月的時候,還特意在我們這的小飯店裡擺上幾桌,請了一些要好的親戚。

可是我爸媽他們來了之後拿給我婆婆一個紅包就去吃東西了。

婆婆把紅包直接拆開了。

而裡面掉出來一張五塊錢的人民幣。

婆婆當場就氣得臉都紅了,我孃家四個人來吃席,可是給了五塊錢的紅包,婆婆當場給了我一巴掌!

我的眼淚跟嘴角的血一起流下來了。

為什麼,為什麼明明是他們的女兒,他們要這麼對我?

難道就因為我不是一個男的嗎?

我們三姐妹就該被他們這麼對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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