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案件中關於撫養權爭議所涉及的證據問題解析

婚姻 法律 租房 經濟 江蘇律師老樑 2017-06-12

離婚案件中關於撫養權爭議所涉及的證據問題解析

一、撫養權爭議糾紛案件所需證據

1.證明自己的工資收入或經濟條件的優勢

比如工資條、單位出具的工資收入證明、銀行出具的存款證明等。

2.證明自己的受教育程度、所居住環境等方面的優勢

比如房屋產權證、小區治安較好能保障孩子的安全、小區環境安靜能保障孩子的休息等。

3.證明自己及自己父母能給予孩子陪伴和照顧

比如證明自己父母的陪伴時間、受教育程度、身體狀況等方面優於對方當事人,或者證明自己工作有足夠時間和精力陪伴孩子健康成長,相比對方經常加班、工作壓力大、沒有時間和精力陪伴孩子更有優勢。

4.證明孩子有長期與自己生活的習慣,一般法院都傾向於延續孩子的生活習慣,以免讓孩子承受父母離異的重大變化

比如證明自孩子出生至今都是爺爺奶奶照顧孩子,與孩子朝夕相處,相比對方僅工作之餘陪伴孩子更有優勢。

5.證明對方存在不利於孩子成長的因素

比如證明對方已有戀人且有結婚的可能,或者對方有吸毒、賭博等惡習,法院一般不會判決對方撫養孩子。

離婚案件中關於撫養權爭議所涉及的證據問題解析

二、變更撫養權糾紛所需證據目錄

1.婚姻登記機關的證明

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等

2.各自撫養子女有利或不利條件的證明

(1)如對方患有嚴重疾病或傷殘的,需要醫療及醫學鑑定部門出具相關的證明材料;

(2)與對方的鄰居、朋友處請求其出具對方長期不良嗜好的證明,或者請求其出具對方未盡到撫養義務、虐待子女的說明;

(3)如經常變更居住地,可向對方租房的房屋所有權人瞭解其簽訂租賃合同的情況;

(4)如因對方拖欠債權人的債務,可向對方的債權人請求其出具存在債權債務關係的證明;

(5)如果對方經濟困難,不利於繼續撫養孩子的,可到對方的工作單位,請求工作單位出具相關的證明材料以證明其收入及工作變動情況;

(6)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本人的意見。

離婚案件中關於撫養權爭議所涉及的證據問題解析

三、要求支付撫養費糾紛案件所需證據

(1)離婚調解書、判決書或婚姻登記機關的證明;

(2)工資、收入狀況的證明;

(3)子女身體狀況的證明;

(4)子女醫療費用票據;

(5)子女學習費用的票據及有關證明;

(6)其他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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