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虎毒不食子,兒女是父母的心頭肉,可三明將樂的楊某竟然把自己六個月大的親生骨肉賣給了別人。他的這個行為惹怒了男嬰的奶奶,老人家坐不住了,憤而報警,說即使是兒子被抓去坐牢,也要把孫子要回來。
三明將樂縣公安局的民警來到了惠安縣東嶺派出所,說他們那有一個嬰兒被賣到了東嶺鎮,請求當地派出所的民警幫助調查並給予解救。派出所當即展開調查,很快便查明瞭嬰兒是被東嶺鎮大丘村一對夫婦給買走了。
眼前這個兒童就是被拐賣五個月的男嬰楊某佑,當初被拐時只有六個月大,如今已十一個月了。
那麼這個男嬰是誰生的?又是誰把他買到惠安的呢?
據民警介紹,前年三明將樂縣29歲的男子楊某與17歲的女子溫某蓮談戀愛,兩人在未辦理結婚手續的情況下於去年生下這個男嬰。
後來,溫某蓮委託她在惠安打工的表哥聯繫買主,她的表哥錢某便聯繫到惠安縣東橋鎮的女子王某蘭,王某蘭隨後便放出消息說有人要賣嬰兒,不久邱某珍鄭某彬夫婦表示有意收買。很快雙方便約定交易時間,去年11月的一天,楊某溫某蓮帶著六個月大的親生兒子來到泉州。
惠安縣公安局東嶺派出所副所長郭惠明:期間他們夫妻也懷疑這孩子不是這倆人親生的,後來又到泉州去做親子簽定,簽定結果確認(這孩子)是這對小"夫妻" 的親生兒子才敢買。
隨後,由介紹人王某蘭在雙方中間牽線談價格,全權負責交易,最後她從邱某珍鄭某彬夫妻處拿了五萬元。
這錢,王某蘭馬上就花掉了。
就這樣,一個男嬰就這樣被這夥人像商品一樣進行交易著。那麼既然是男嬰親生父母自願賣掉的,這事又是如何東窗事發的呢?
據瞭解,收買這個男嬰的邱某珍鄭某彬夫婦已四十多歲,育有兩個女兒,大的已有二十多歲,那她們為何還要買這麼個嬰兒來養呢?
正因為許多農村仍有如此陋習,才催生了販賣嬰兒這個罪惡的市場。而根據去年修改的刑法,買賣雙方都應入刑。
目前,該案中涉案的五人已被三明警方刑事拘留。
狠心賣兒賣女的人竟然還有這樣的????
荒謬!3萬元,他竟把親生女兒從廈門賣到了上海……
把親生骨肉給賣了,這樣的人不配為人父母,希望他們在監獄裡好好反思,也希望這樣的事情不要再發生!
(作者:王嵐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