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市惠安縣的李明忠,法院喊你還錢了(4)'

惠安 屯昌 泉州 海南 法律 福建 裝修 海口 屯昌縣人民法院 2019-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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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閩昌盛裝飾工程有限公司、李明忠因未履行生效判決書所確定的義務即向被執行人海南閩昌盛裝飾工程有限公司、李明忠向申請執行人退還裝修工程款22421.06元、違約金2200元、鑑定費1350元,共計25787.67元(被執行人已履行183.39元)並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且違反被執行人財產報告制度,被海南省屯昌縣人民法院依法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

被執行人籍貫為福建省泉州市惠安縣。歡迎社會公眾向執行法院提供財產線索,並對其有高消費、轉移或者隱匿財產、規避執行等行為的,進行舉報。聯繫電話:0898-6781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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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閩昌盛裝飾工程有限公司、李明忠因未履行生效判決書所確定的義務即向被執行人海南閩昌盛裝飾工程有限公司、李明忠向申請執行人退還裝修工程款22421.06元、違約金2200元、鑑定費1350元,共計25787.67元(被執行人已履行183.39元)並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且違反被執行人財產報告制度,被海南省屯昌縣人民法院依法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

被執行人籍貫為福建省泉州市惠安縣。歡迎社會公眾向執行法院提供財產線索,並對其有高消費、轉移或者隱匿財產、規避執行等行為的,進行舉報。聯繫電話:0898-67812132。

福建省泉州市惠安縣的李明忠,法院喊你還錢了(4)


執行案號:(2019)瓊9022執恢57號

立案時間:2019年4月22日

失信被執行人:李明忠

性 別:男

身份證號碼:350521196612253532

執行法院:海南省屯昌縣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2017)瓊0107民初2877號民事判決書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被執行人海南閩昌盛裝飾工程有限公司、李明忠向申請執行人退還裝修工程款22421.06元、違約金2200元、鑑定費1350元,共計25787.67元(被執行人已履行183.39元)並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執行人行為具體情形:被執行人拒不報告財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戶籍所在地:福建省泉州市惠安縣

案件來源:申請執行人羅小華與被執行人海南閩昌盛裝飾工程有限公司、李明忠裝飾裝修合同糾紛一案,海口市瓊山區人民法院(2017)瓊0107民初2877號民事判決書已發生法律效力,被執行人海南閩昌盛裝飾工程有限公司、李明忠向申請執行人退還裝修工程款22421.06元、違約金2200元、鑑定費1350元,共計25787.67元(被執行人已履行183.39元)並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判決書生效後,被執行人海南閩昌盛裝飾工程有限公司、李明忠未能按期履行法律義務,申請執行人羅小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海南省屯昌縣人民法院於2019年4月22日立案恢復執行,向被執行人海南閩昌盛裝飾工程有限公司、李明忠發出執行通知書及報告財產令,但被執行人海南閩昌盛裝飾工程有限公司、李明忠未在期限內向法院申報財產,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

聯繫舉報電話:0898-67812132

聯繫人:黎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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