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倒計時:第十一個交易日*ST華信股價仍低於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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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開盤,安徽華信國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ST華信,002018,SZ)股價報0.90元/股,跌幅1.10%。

8月4日下午,*ST華信披露《關於公司股票可能將被終止上市的第一次風險提示性公告》稱,股票已連續10個交易日(2019年7月22日-2019年8月2日)收盤價格均低於股票面值(即1元)。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4.4.1條之(十八)款規定,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僅發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通過本所交易系統連續二十個交易日(不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於股票面值,深圳證券交易所有權決定終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因此,*ST華信股票可能將被終止上市。

8月1日晚間,*ST華信發佈《關於擬簽訂<債權債務抵銷協議>的公告》,披露其子公司上海華信集團商業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信保理”)、華信天然氣(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信天然氣”)擬與香港鴻太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香港鴻太”)簽訂《債權債務抵銷協議》。根據上述協議,華信保理將其對金磚國際貿易(襄陽)有限公司、青島晶安石化有限公司以及連帶債務人洛陽旅遊發展集團上海有限公司的應收債權共計2.89億元轉讓給華信天然氣,華信天然氣將受讓的上述債權用於抵銷其對香港鴻太的4191萬美元(根據雙方約定匯率$1=¥6.886)債務。此債權債務抵銷完成後,華信天然氣與香港鴻太的債權債務在抵銷範圍內全部消滅。

*ST華信認為上述事項“將有助於推動公司逾期債務的解決,穩定並改善公司經營的基本面,為後續公司的持續經營提供有力保障。”

但隨後,*ST華信便收到了深交所下發的《中小板關注函》。

《關注函》指出,在*ST華信2018年的年報中,曾判斷保理業務類應收賬款可收回性已不大,因此華信保理對金磚國際貿易(襄陽)有限公司、青島晶安石化有限公司的應收保理款已全額計提壞賬準備。對此,中小板公司管理部要求*ST華信補充說明在此情況下,香港鴻太仍接受以相關債權抵銷華信天然氣所欠債務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商業邏輯,並補充披露香港鴻太就簽訂《債權債務抵銷協議》一事是否履行了必要的決策程序。

此外,《關於擬簽訂<債權債務抵銷協議>的公告》還顯示,華信天然氣、MeiduEnergy(Singapore)PteLtd(以下簡稱“MeiduEnergy”)及香港鴻太已簽署《三方協議》,鑑於華信天然氣對MeiduEnergy有4195萬美元債務,MeiduEnergy對香港鴻太有4191萬美元債務,三方進行債權債務抵銷後,華信天然氣尚欠香港鴻太4191萬美元。而*ST華信2018年年報顯示,截至2018年末,*ST華信對MeiduEnergy仍有2.87億元的應付賬款已逾期未償還,對香港鴻太無應付款項。對此,中小板公司管理部要求*ST華信核查並補充披露上述《三方協議》的簽署情況,以說明協議有關內容是否與2018年年報信息披露存在矛盾之處,同時請律師核查並發表專業意見,並請*ST華信2018年年審會計師說明對此項應付賬款執行的審計程序及結論。

根據*ST華信7月24日發佈的公告,其第一大股東上海華信持有的7.2億股*ST華信股份於7月23日新增輪候凍結,本次凍結數量佔其所持*ST華信比例的73.11%。公告指出,截至7月24日,上海華信被執行司法輪候凍結狀態的股份數合計為258.81億股,超過其實際持有*ST華信股份數。對此,*ST華信表示,並不會對公司產生重大不利影響,但其凍結股份若被司法處置,可能導致公司實際控制權發生變更。

根據*ST華信財報,截至2019年第一季度末,*ST華信總資產6.73億元,總負債17億元,資產負債比率達252.56%。2019年第一季度末,公司實現營收44,56萬元,相比上年同期,銳減93.67%。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虧損2471萬元,比上年同期縮減64.07%。

值得一提的是,*ST華信在8月4日的公告中還稱,其子公司華信保理作為原告共提起訴訟案件五件,訴訟標的金額總計近5億元,上述立案執行中的涉案總額約為1.43億元。如能全部或部分收回,會對公司經營及財務狀況產生積極正面影響。

(責任編輯:張紫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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