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頒發首張國家統一編碼新版排汙許可證

人民網武漢6月16日電 據湖北省環保廳消息,宜昌市環保局近日向華潤電力(宜昌)有限公司頒發了湖北省首張由環保部審核的具有全國統一編碼的“一證式”排汙許可證,此舉標誌著排汙許可管理制度改革在湖北邁出實質性步伐。據悉,2017年6月底前,湖北將基本完成火電、造紙行業排汙許可證核發工作;2017年底前,將完成“大氣十條”“水十條”重點行業及產能過剩行業企業排汙許可證核發;2020年基本完成排汙許可證核發。

據瞭解,排汙許可制是指環境保護部門通過核發排汙許可證對重點汙染治理設施、汙染物排放濃度、排放量以及管理要求進行許可,通過排汙許可證強化環境保護精細化管理,促進企業達標排放,有效控制區域流域汙染物排放量。

由於我國現有各地方排汙許可證存在許可內容不統一、許可要求不統一、許可規範不統一等問題,此次改革的目標之一就是要統一規範管理全國排汙許可證,實現企業和地區之間的公平。此次改革實施的排汙許可“一證式”管理既指大氣和水等要素的環境管理在一個許可證中綜合體現,也指其他環境管理要求、企業責任義務等要在許可證中規定。

與過去只約束排汙總量和限制排放濃度相比,此次頒發的許可證信息更完整、內容更全面,不僅包含排汙單位的產排汙環節、汙染物治理設施、排汙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等基本信息,還明確了環保部門對於企業的自行監測、環境管理臺賬、執行情況報告和信息公開等環境管理要求。根據排汙口的不同,各種汙染物的種類、排放許可濃度和限值、特殊情況下許可限值等也可掌握。

掃描排汙許可證上的二維碼,或者登陸環保部建立的國家排汙許可信息公開系統,可在線查閱企業排汙許可內容、日常執法監管以及排汙許可證執行情況,強化事中事後監管。

據湖北省環保廳相關負責人介紹,排汙許可證的核發權限在縣級及以上環保部門,相關申請辦理工作主要在國家排汙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上進行。各地排汙單位應按照相關管理要求儘快到所在地環保部門申請辦理新排汙許可證,確保有證排汙、按證排汙。環保部門也可通過執法、監測、核查臺賬等手段,核實排放數據的真實性,判定是否達標排放。一旦發現企業弄虛作假或超標排放汙染物,不僅會受到更嚴厲的處罰,還會通過社會誠信體系,對企業信貸等進行制約。

對無證排汙或不按證排汙,我國環境保護法明確規定:違反法律規定,未取得排汙許可證排放汙染物,被責令停止排汙,拒不執行的,將採取行政拘留措施;大氣汙染防治法還明確規定無證排汙的處罰包括責令改正或者限制生產、停產整治,並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責令停業關閉。該法還規定對無證排汙、不按證排汙中的超標或超總量排放以及通過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大氣汙染物的,可依法實施按日連續處罰。(張嬋 餘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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