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安寧區環境保護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環境保護 法律 環境汙染 教育 安寧發佈 2017-05-20

為進一步充實全區環境保護工作力量,提高工作效率,根據區編委2015年第二次機構編制委員會會議精神。蘭州市安寧區環境保護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名工作人員。具體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熱愛環保事業。

2.身體健康,體形端正,無殘疾,無口吃,具有履行職責的工作能力。

3.年齡35週歲及以下(1982年5月以後出生),有黨政機關工作經歷的或復退軍人年齡可放寬到40週歲(1977年5月以後出生)。

4.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環境相關專業優先。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有違法記錄的;法律規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考,擇優錄用。

(一)公開發布報名信息

公開發布招聘信息,發佈信息時間:2017年5月17日-2017年5月19日。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7年5月20日-2017年5月23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含雙休日)。

2.報名地點:蘭州市安寧區安寧東路484號、安寧區環保局二樓辦公室(蘭州城市學院東校區斜對面院內),聯繫電話:4919696, 聯繫人:李珊。

3.報名辦法:現場報名。

4.報名須提供資料。

(1)畢業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藍底)照片2張。

5.資格審查:根據報名人員提供的相關證書和信息交流後確定參加考試資格審查人選。參加資格複審需按照招聘崗位條件要求,提供與本人報名信息相一致的學歷、學位、資格證書等相關材料原件,複印件及本人身份證。資格審查合格者統一發放准考證參加筆試。

6.報名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必須真實,凡提供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麵試,實行百分制。

1.筆試時間:2017年5月24日上午10點。筆試採用閉卷形式,筆試內容為環保相關知識及法律法規,筆試成績滿分100分,佔總成績的70%。

2.面試時間:2017年5月24日下午15點。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組織協調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面試成績滿分100分,佔總成績的30%。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照招錄人數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

3.按照筆試、面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錄取人員。如發現有影響招聘錄用的問題,按總成績的高低依次遞補。

(四)政審、考察

1.政審:成績合格者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政審材料,。

2.考察:成績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由安寧區環保局組織對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等情況進行考察。

3.政審、考察時間:2017年5月25日。

(五)公示招聘結果

根據考察情況確定擬聘人選,並自發布公告的工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2017年5月26日-6月2日)

四、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公示期滿後,如無影響其聘用相關情況的人員,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二)薪酬待遇

擬聘用人員按照人事管理權限,由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按一年一簽方式簽訂《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聘用人員工資標準為2000元/月(其中1700元基本工資,300元為獎勵性績效考核工資)。聘用人員在聘用期享受核定的工資標準併購買社會保險。

蘭州市安寧區環境保護局

2017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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