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汙染企業違規擅自恢復生產”有何啟示

環境保護 環境汙染 經濟 能源 光明網評論員 光明網評論員 2017-10-06

光明網評論員:近日有媒體報道,從10月1日起,河北省環保部門正式啟動第二輪環境執法檢查專項行動,嚴厲打擊涉氣環境違法行為。當不少人都收拾行囊踏上旅途時,河北省的環境執法人員就在全省範圍內開展了一次突擊檢查,當天,就發現有企業違規擅自恢復生產。

“環保執法前腳走,違規排放企業後腳就開工”的現象在過去並不鮮見。而事實上,就在上個月,環保部通報了近期28個強化督查組對京津冀及周邊地區1523個“涉氣”“散亂汙”企業隨機抽查情況。發現部分地區仍存在“散亂汙”企業排查、整改不徹底等問題,其中就包括有部分違規企業擅自恢復生產。

因違規排放被關停,在未整改到位的情況下就擅自恢復生產,這毫無疑問是一種頂風作案。由此也從側面反映出,環保執法不可低估違規排放企業的利益衝動和環境治理的“反覆性”。因而,無論是環保督察專項行動,還是地方的常規性環保執法,都得多一點“殺回馬槍”意識,不能淪為一陣風。特別是對於十一、中秋長假,一些因違規排放在環保執法中被停止生產的企業,相關部門更要有針對性的預防監督措施,防止長假成為環保監督的“空窗期”和違規排放的高發期。

“汙染企業違規擅自恢復生產”有何啟示

當然,在環境執法檢查專項行動過後,有企業仍敢於擅自恢復生產,除了企業的“利益薰心”,在根本上說還是後續的整改、監督出現了疲軟,導致企業有空子可鑽。而河北省執法組也認為,該企業冒用生產新型建材之名、行違法生產粘土磚之實的行為,國土部門對其有著明確的監管職責,該企業的生產現狀所暴露的不僅是企業自律的缺失,同時也是國土、環保、電力等相關部門監管不力和缺失。可見,對於這種頂風反彈現象,不僅要嚴厲追究涉事企業的責任,相關部門的失職也要一併查處。

但節假日裡的環保執法不能鬆懈,還並非汙染企業違規擅自恢復生產的全部啟示。近幾年來,從“史上最嚴環保法”的生效,到中央成立環保督察組,再到地方提升環保執法的強度、增加環保執法力量的配備,都顯示出“環保”在國計民生中分量的提升,也更好迴應了民眾對於“藍天白雲”的希冀。但與此同時,隨著環保考核壓力的加大,也不乏一些地方在環保監管上出現片面的“一刀切”現象,過於依賴“查、處、關、停”的傳統單一路徑,不僅未能有效平衡好經濟發展、民生與環保的關係,也為一些企業的“擅自恢復生產”埋下了隱患。

環境治理關係到經濟、民生、就業等社會方方面面,這決定了需要環保部門牽頭,但卻不能只讓環保部門“單打獨鬥”,相關的配套必不可少。比如,地方企業的整體排汙狀況,往往與一個地方的產業結構、能源結構有著密切聯繫,若不能在強化環保執法的同時,助推地方產業結構的升級,那麼,環保執法“走過場”、違規排放“死灰復燃”就將成為大概率事件。再比如,在關停違規汙染企業的同時,也應啟動相應的就業分流機制,如此才能讓環保執法贏得最大多數民眾的支持。事實上,這一點,中央政府已經注意到,如去年的中央政府工作報告就提出,要著力化解過剩產能和降本增效,中央財政將拿出1000億元獎補資金,重點用於“殭屍企業”職工安置。

環境治理難以“一蹴而就”,這已被諸多國家的環境治理史所證明。強調這一點,並非是推崇將環保與經濟發展對立起來的思維,而是指環境治理也得遵循規律,剋制追求一時的環保政績的衝動。最科學的環保監管,當是既要有查處一起便整改一起的“鐵腕”,也要有兼顧眼前利益與長遠利益、深挖表層原因與深層次原因的智慧與擔當。只有嚴肅執法與綜合施策同步推進,環境監管的效率和效力才能獲得根本保障,而刺激“企業擅自恢復生產”的土壤與利益因素,才能有望真正消弭,環保才能少走彎路。

(轉載請註明來源“光明網”,作者“光明網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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