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應對秋冬季大氣汙染打出組合拳

政策前瞻本報記者 李海楠

近日,持續的霧霾汙染天氣席捲京津冀地區,似乎昭示著2017年秋冬大氣汙染形勢的嚴峻。一直以來,圍繞大氣汙染治理的話題總逃不過社會輿論的關注,特別是被普遍視為我國大氣汙染“重災區”的京津冀區域,在被賦予“我國走出大氣汙染陰霾、找尋治本之策”重任的同時,區域內有關大氣治汙的一舉一動都會被置於聚光燈之下。為貫徹落實《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汙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攻堅方案》)及六個配套方案,環境保護部近日在京召開座談會對此展開部署,其中,由《攻堅方案》和六個配套方案組成的“組合拳”尤為吸引眼球。

應對必將如期而至的秋冬大氣汙染,提早部署似乎正是各方所期待的。而相關舉措將如何發揮作用?能否遏制住日益嚴峻的秋冬霧霾?當這些問題開始縈繞在耳際,深刻領會相關措施部署就顯得尤為必要,其中能否如各方所願確保不打折扣加以落實將是關注焦點。環境保護部部長李幹傑出席會議時強調,要提高政治站位,狠抓貫徹落實,堅決打好秋冬季大氣汙染綜合治理攻堅戰。

京津冀大氣環境依然嚴峻

每逢秋冬季節,京津冀乃至整個北方地區似乎總是頻繁遭遇重度霧霾天氣。對此較為公認的原因是,一方面受到北方地區秋冬季燃煤取暖所致;另一方面也是受到全球氣候變化的大環境所致。除此之外,相關汙染企業未按規定實現綠色排放,偷排、漏排大量存在也加劇了環境主管部門的監管難度。

當然,必須承認的是,包括環境保護部以及各級環境主管部門在內,都在為強化監管不斷努力,也的確形成了一定的威懾,但治理成果和現存問題依舊同期存在。正如李幹傑所指出的,相關工作取得了新進展,比如今年3—8月,北京市細顆粒物(PM2.5)月均濃度均實現歷史同期最低。但也要看到,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環境形勢依然十分嚴峻,涉氣“散亂汙”企業和燃煤鍋爐整治不徹底,非法超標排汙屢禁不絕,散煤、揚塵和揮發性有機物(VOCs)治理不到位等問題仍然突出,完成《大氣汙染防治行動計劃》目標任務面臨巨大壓力。

其實,正如京津冀一體化進程提速一樣,三地在治理大氣汙染上也早已走上了協同治理的道路。比如,從2015年開始,京津冀協同治理便集中於五大領域中,包括加強區域機動車汙染共治等。例如全面淘汰黃標車;區域供應符合國五標準車用汽、柴油;推廣電動車及其配套設施建設等;嚴格控制區域煤炭消費總量,實現區域削減燃煤8300萬噸;大力化解過剩產能,其中北京關停四大燃煤電廠,調整退出高汙染企業1200家;實施煉油石化等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工程,其中2015年北京、天津分別減排1.35萬噸和1.5萬噸;津冀魯共同研究環渤海區域港口及船舶汙染治理,等等。

即便如此,坊間輿論依舊發出了這樣的疑問:為何真金白銀的投入治理霧霾,換來的卻是霧霾天氣不見減少?對此,有觀點認為重點在於相關排汙企業並未真正執行排放要求,採取“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邏輯應付環境主管部門的不斷嚴查。顯然,對於環境主管部門而言,監管的難度正日益加大。

李幹傑指出,大氣汙染問題是發展問題,也是民生問題、社會問題。加強大氣汙染治理既是改善環境空氣質量、增進民生福祉的必然要求,也是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產業結構轉型升級的重要抓手。要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充分認識打好秋冬季大氣汙染綜合治理攻堅戰的重要性、必要性、正當性和緊迫性,全力保障攻堅行動落實到位,以空氣質量改善的實際效果取信於民,實現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協同共進。

組合拳如何實施引關注

既然大氣環境依然嚴峻,那麼制定明確的治理目標對於完善監督實施更顯重要。據記者瞭解,配合《攻堅方案》實施的六個配套方案包括:攻堅行動強化督查方案、巡查方案、專項督察方案、量化問責規定、信息公開方案、宣傳方案。李幹傑指出,《攻堅方案》與六個配套方案是一套組合拳。

《攻堅方案》圍繞全面完成《大氣汙染防治行動計劃》考核指標,針對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秋冬季大氣汙染治理存在的薄弱環節,從重點區域、重點時段、重點領域、重點問題入手,提出了更加嚴格的標本兼治措施,並按照清單制、臺賬式的方式,將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分解到各個城市,具體任務一一落實到各個市區縣,推動治理措施真正落實到位。六個配套方案進一步細化落實保障措施,從創新督察機制、強化地方黨政領導幹部責任、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和宣傳報道制度等方面作出系統安排。

不難發現,組合拳更加突出重點區域、重點問題和薄弱環節,必要的機制也重點對接完善監管,包括創新督察機制、強化地方黨政領導幹部責任、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和宣傳報道制度。顯然,這些都是牽制企業按規排放,杜絕偷排漏排的有效手段,也會促進制度一旦貫徹落地勢必發揮應有成效。

實際上,確保企業排放達標一直是官方乃至民間公認確保京津冀及我國大氣汙染防治見到成效的關鍵因素之一。長期關注京津冀區域汙染防治的北京公眾與環境研究中心主任馬軍此前對中國經濟時報記者表示,對於京津冀等區域治理大氣汙染而言,須從源頭改變汙染形勢,必須在產業政策以及標準制定上下功夫。包括企業排放、燃油和機動車的標準提升以及技術改造等。此外在企業排汙數據方面,地方之間、部門之間存在數據壁壘,但是現在有好的跡象,在各界呼籲下,汙染源信息的公開正逐漸形成,這有助於區域間增進信任。

而在制度層面,此次明確將在京津冀地區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和宣傳報道制度或將成為治理企業排汙頑疾的有力突破口。至少,這將為確保環境守法提供更加明確的法律依據。

在馬軍看來,確保環境守法才是真正決定區域聯防聯控,尋求有序治理治本之策之後的關鍵所在。之所以我國長期存在環境守法難題,就是因為環境違法主體往往能通過各種途徑找到變通方法,理由是環境違法成本低、處罰輕,如今這樣的問題已經隨著最嚴《環保法》等一系列更趨嚴格的環保法規出臺而有所改變。比如,已經實施的“按日計罰”措施的執行落地。馬軍認為,唯有找到確保各個生態環境參與主體將環境守法視為己任,才能將各方政策目標予以兌現,當然這還有賴於各項約束手段得以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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