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態環保督察首提“容錯”鼓勵幹部擔當作為

新一輪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即將全面啟動。7月8日,生態環境部致函此次被督察六省市和兩個央企,要求堅決禁止搞“一刀切”和“濫問責”,並簡化有關督察接待和保障安排,切實減輕基層負擔。另外,本輪督察首次允許實行容錯機制,鼓勵有關幹部擔當作為。

新京報訊 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以下簡稱督察組)將於近日陸續進駐上海、福建、海南、重慶、甘肅、青海等6省(市),以及中國五礦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化工集團有限公司等兩家中央企業,開展第二輪第一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

8日,生態環境部專門致函被督察省(市)、集團公司,要求堅決禁止搞“一刀切”和“濫問責”,並簡化有關督察接待和保障安排,切實減輕基層負擔。

堅決禁止“一刀切”

生態環境部文件明確,被督察省(市)、集團公司不得為應付督察而不分青紅皁白地採取緊急停工停業停產等簡單粗暴行為,以及“一律關停”“先停再說”等敷衍應對做法。對於相關生態環境問題的整改,要堅持依法依規,注重統籌推進,建立長效機制,按照問題的輕重緩急和解決的難易程度,能馬上解決的,要馬上解決;一時解決不了的,要明確整改的目標、措施、時限和責任單位,督促各責任主體抓好落實。

另外,要給直接負責查處整改工作的單位和人員留足時間,禁止層層加碼、避免級級提速,特別是對涉及民生的產業或領域,更應當妥善處理、分類施策、有序推進,堅決禁止“一刀切”行為。對於採取“一刀切”方式消極應對督察的,督察組將嚴肅處理,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一起。

禁止亂問責、濫問責

文件要求,被督察省(市)、集團公司應依規依紀依法做好問責工作。在邊督邊改過程中,對發現的失職失責人員,既要嚴格按照“嚴肅、精準、有效”的原則做好問責工作,實事求是,通過必要的問責切實傳導壓力、落實責任,建立長效機制。同時,也要嚴格貫徹落實中央有關文件精神,禁止以問責代替整改,以及亂問責、濫問責、簡單化問責等行為。

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是督察組與被督察省(市)、集團公司共同承擔的一項重要政治任務,需要雙方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共同努力、協同推進。在安排督察接待和督察保障等工作時,能從簡的一律從簡,能簡化的一律簡化,不搞迎來送往,不搞層層陪同,切實減輕基層負擔。

鼓勵有關幹部擔當作為

值得關注的是,本次督察過程中首次可實行容錯機制,鼓勵有關幹部擔當作為。

文件要求,對在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中勇於探索、敢於創新,擔當盡責且成效明顯,但因客觀原因沒有達到預期目標的,對自我加壓、嚴格工作目標要求且正確履行職責,但因歷史原因或難以預見因素,導致未完成工作任務或未達到預期效果的,應當實行容錯機制,鼓勵有關幹部擔當作為。

焦點1

為何首提“容錯機制”?

這是中央生態環保督察首次提出可啟用容錯機制。

2018年5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激勵廣大幹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意見》,對建立激勵機制和容錯糾錯機制等提出明確要求。隨後,各地制定出臺了相應實施意見。

在地方層面,浙江、山東等省份出臺專門針對環保幹部的容錯實施意見。

在兩省規定的具體容錯情形中,勇於探索、先行先試、大膽創新、主動擔當等,成為界定容錯的關鍵詞。

例如,浙江省的全國首份環保幹部容錯免責實施意見中,劃定了12種免責情形,包括在貫徹執行上級指示決策部署中,為推動發展、攻堅克難,主動解決問題而大膽探索、先行先試出現失誤或錯誤等。

近年來,隨著生態文明建設的深入推進,生態環保工作廣受關注。一大批環境問題得到整改,不過,一遇到環境問題就“問責環保”的情況時有發生。有評論指出,制定針對環保幹部的容錯糾錯機制,有利於讓環保幹部輕裝上陣。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認為,隨著生態文明建設的深入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已成為新時代下的重要任務和支撐。因此,在未來一段時間內,生態環保的效率和監管至關重要。

這其中,問責不是目的。進入新時代,環保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也在不斷創新,創新過程中,難免會出差錯,創新就是“試錯”,“試錯”就應該允許“容錯”,以此來鼓勵和激勵幹部。

他說,首輪督察結束後,督察人員及時發現了地方和企業等實際困難,無法短期內解決,這屬於客觀問題,或者歷史遺留問題,需要給予時間,因此“容錯”,就是促進地方創新性、積極性,最終解決環境問題。

焦點2

為何再提禁止“一刀切”?

2015年底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啟動以來,“一刀切”現象經常出現在督察組通報中。

近日,我國首部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工作規定明確,採取集中停工停產停業等“一刀切”方式應對中央生態環保督察等情形,涉嫌犯罪的,將按照有關規定移送監察機關或者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此前,生態環境部相關負責人曾多次迴應過“一刀切”。中央生態環保督察辦常務副主任劉長根曾表示,個別地方擔心督察問責,不分青紅皁白,採取緊急停產、停業等簡單粗暴“一刀切”的方式應對督察,給群眾生產生活帶來不便,這是對督察的“高級黑”。

生態環境部部長李幹傑說,要加強對生態環境保護“一刀切”問題的查處力度,堅決遏制假借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等名義開展違法違規活動。

6月27日,生態環境部副部長翟青在國新辦新聞發佈會表示,“一刀切”是老話題,社會各界高度關注,首輪中央生態環保督察中曾發現不少“一刀切”情況。“一刀切”損害了合法合規企業的切身利益。

“我們的態度非常明確,堅決反對‘一刀切’。一旦發現,將嚴肅查處,並向社會公開,發揮警示作用。”翟青說。

竹立家認為,“一刀切”簡單粗暴,尤其是涉及民生方面的“一刀切”,嚴重影響老百姓生活。一方面,哪些企業或設施需要淘汰或關停,要明確環保標準,操作和程序規範化。另一方面,隨著新技術發展,許多環保高科技逐漸進入工廠企業,對一些手續合法但是排放等不達標的企業,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允許企業尋求技術幫助來降低汙染排放。

■ 觀察

新一輪督察“更人性化”

新一輪督察“更細化、人性化、規範化”。

新一輪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即將啟動,這也是《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規定》發佈後的首次督察。

6月,該《工作規定》正式發佈,是我國生態環境保護領域的第一部黨內法規,規範了生態環保督察工作,也更加突出紀律責任。

8日,生態環境部再發文,強調此次督察要求。不少內容讓人眼前一亮,比如首提實行容錯機制、嚴禁迎來送往、層層陪同,以及禁止亂問責、濫問責等。

昨日新京報記者採訪數位專家和業內人士均表示,本次督察工作的相關操作和規定,更細化、人性化以及規範化。

例如,此次要求“要給直接負責查處整改工作的單位和人員留足時間”,對於環境問題,要“按照問題的輕重緩急和解決的難易程度”來解決。另外,實行容錯、能簡化的一律簡化等,都體現出更細化、人性化的特點。

“這些都是在首輪督察實踐中,總結出的實際經驗。在新一輪督察啟動前期發文明確,實事求是,也有利於提高督察效能。”一位業界人士說。

新京報記者 鄧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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