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起10項公安交管“放管服”新舉實施,河南交警權威解讀

5月27日,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從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獲悉,從6月1日起,我省將全面推行10項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新措施,最大限度減少群眾的往返周折,為群眾提供最便利的服務。10項新措施主要集中在機動車和駕駛人管理方面,記者採訪省公安廳交警總隊車駕管支隊有關人士,作出權威解讀。

6月起我省落實10項交管便民新舉措總體

目前,河南機動車保有量達2209萬輛,機動車駕駛人2820萬人,群眾買車上牌、考試領證的需求持續高漲。

省公安廳交警總隊車駕管支隊相關負責人介紹,6月我省全面推行的10項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新措施,新措施主要集中在機動車和駕駛人管理方面,其中5類業務可“異地通辦”、5項服務可“便捷快辦”。這10項改革措施是經過認真梳理目前交管服務工作中存在的短板、癥結總結匯總出來的,如一證通考、分科目考試、異地轉籍等措施都能大大方便群眾。

此外,公安部試點非營運小微型載客汽車檔案電子化網上轉遞,將車輛轉籍信息網上轉遞試點城市由15個擴大到120個。其中,我省鄭州、安陽、南陽3地位列其中,目前已經完成了測試工作,6月起即可實現。

該負責人進一步解釋說,異地轉籍是指的本人名下的車輛不需要到遷出地再去提取紙質檔案,再校驗車輛,直接到轉入地辦理轉入手續、選取號牌,就可以了,“這減少了群眾的往返周折,為群眾提供最便利的服務。”

5類業務“異地通辦”解讀1

1.小車駕駛證“一證通考”

6月起,小型汽車駕駛證所有業務實現全國“一證通辦”,內地居民持居民身份證,在全國範圍內任一地即可以新申請考領駕駛證,也可以補領、換領、審驗駕駛證,無需返回戶籍地,無需提交居住、暫住等各類證明。港澳臺居民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可以在內地任一地市直接申請考領、補領、換領和審驗駕駛證,無需提交其他憑證。

6月1日起全省統一實施。

2.實施異地分科目考試

以前,群眾報名申領駕駛證在參加部分科目考試後,由於工作、學習、生活等原因需要到外地去居住的,後續考試仍需專程返回原籍,多次往返奔波,十分不便。

6月起,推行小型汽車駕駛證異地分科目考試。申請人報考小型汽車駕駛證已通過部分科目考試後,到外地工作、學習、生活的,可以直接到現居住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考試地,在現居住地預約參加剩餘科目考試,已通過的考試科目繼續有效。全部科目考試通過後,直接在現考試地領取駕駛證。注意,對同一申請人,變更考試地業務僅允許辦理一次。

此外,對5月31日前已通過部分科目考試的,也可以辦理變更考試場地業務。

3.大車駕駛證省內異地申領

6月1日起,對省內異地申領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的,即對我省居民跨市申請的,申請人可憑居民身份證直接申請,無需再提交居住登記憑證;對跨省異地申請的,在辦理現所在省任一地市居住證後,也可直接在全省範圍內申領。

4.車輛轉籍信息網上轉遞

全國確定了120個試點城市,從6月1日開始實行車輛轉籍信息網上轉遞。我省鄭州、安陽、南陽3地是試點城市。目前3地市交警部門完成檔案影像化管理系統建設和綜合應用平臺、互聯網平臺的升級測試,能夠確保6月1日順利實施。

5.摩托車全國通檢和6年免檢

6月起,實行摩托車跨省異地檢驗,申請人可以在摩托車使用地直接檢驗,申領檢驗合格標誌,無需辦理委託檢驗手續。實行新登記摩托車免予檢驗,對新註冊登記6年以內的摩托車,車主僅需在第2年、第4年、第5年分別按期領取一次檢驗標誌,免予到檢驗機構上線檢驗。對註冊登記超過6年(含6年)的,仍按規定每年檢驗1次。

5項服務“便捷快辦”解讀2

1.簡化機動車抵押登記手續

6月起,當事人向公安交管部門申請辦理機動車抵押登記時,對商業銀行、汽車金融公司作為抵押權人的,不需要再提交營業執照原件,改為提交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複印件,營業執照複印件或抵押合同可以使用電子印章。

我省還積極推行在銀行、汽車金融公司等機構設立交通管理服務站,方便群眾辦理機動車抵押登記。已實現與銀保監部門、銀行等金融機構聯網的,實行機動車抵押信息網上轉遞,公安交管部門網上比對核查。

2.擴大原號牌適用範圍

此次改革推出更多便利群眾選號新舉措。一是同一車主不同車輛號牌互換使用。對登記在同一機動車所有人(個人或者單位)名下同號牌種類的非營運車輛,可以申請車輛間互換機動車號牌號碼,一年內同一車輛可以變更一次號牌號碼。二是保留原號牌號碼延期至兩年。原機動車轉移、註銷或者遷出後,提出申請保留原號的時限由一年調整為兩年。

需要注意的是,使用原號牌號碼需要將涉及原機動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安全技術檢驗和交強險均處於有效期內。

3.優化4S店代發臨牌

6月起,全省各級車管所要按照相關規定,推進汽車銷售企業代發臨時行駛車號牌,結合我省實際加快代辦網點建設;建立汽車銷售企業代發臨牌資格准入和退出管理制度,加強對臨時號牌申領的審核管理,統一使用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或專網服務系統核發臨時號牌,清理停用其他外掛軟件。

加強業務監督指導,督促汽車銷售企業按規範要求設置代發臨牌專門窗口或工位,配置業務受理、制證和存儲設備,優化服務流程,嚴格按照國家規定收取工本費,嚴格落實“免複印”等改革措施,嚴格按照《機動車登記規定》及其工作規範辦理業務。

4.車輛購置稅信息聯網

目前,省公安廳交警總隊已經與稅務部門建立了車輛購置稅信息聯網機制,系統自動獲取稅務部門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電子信息,不需要出具紙質完稅證明。

6月1日起,車主在辦理車輛註冊登記業務時,聯網核對稅務機關傳輸的應稅車輛完稅或者免稅電子信息,不再審核紙質《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紙質《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副本不再列入機動車檔案材料,在機動車檔案資料目錄中備註“聯網核查”。

5.語音熱線12123建設

推行12123交管語音服務熱線。深化“互聯網+交管服務”,推廣應用12123語音服務平臺,啟用全國統一交管服務電話號碼“12123”,為群眾提供交通管理業務諮詢、信息查詢、業務預約/受理、互聯網平臺用戶信息註冊/變更等服務功能。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