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騙學生網貸 自己揮霍貸來錢財 合江縣首例“校園貸”案宣判'

"

來源:四川法治報


"

來源:四川法治報


誘騙學生網貸 自己揮霍貸來錢財 合江縣首例“校園貸”案宣判


請漫畫作者與本報聯繫以奉稿酬

合江縣首例“校園貸”案件近日宣判,以承諾自行歸還貸款本息,並給予學生一定提成,誘騙合江24名學生向多個網貸平臺貸款近60萬元的於某,被合江縣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並處罰金3萬元。此外,於某還因涉另一合同詐騙案,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處罰金1萬元。數罪併罰,於某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6個月,並處罰金4萬元。

2015年至2017年期間,於某註冊空殼公司,以需要資金週轉等為由,通過電話、微信、當面講解等多種途徑,向合江縣在校學生楊某、李某、方某等人宣傳“刷單”——讓學生們用個人名義在“名校貸”“分期樂”“愛學貸”等網貸平臺申請貸款,或者從網貸平臺以貸款形式購得電子產品後交給於某,而於某許諾給學生們貸款金額或購買電子產品金額10%作為提成,並承諾負責歸還貸款的本息。

楊某等人信以為真,紛紛按照於某的指示以自己的名義多次進行網貸。此外,於某還授意楊某等人在各自學校內向其他同學宣傳“刷單”,為其籌集資金。經層層介紹,楊某等24名學生參與了“刷單”,於某獲得資金後,將部分資金用於歸還學生前期貸款,但更多的則被用於在網絡社交平臺刷等級、打賞女主播等個人消費。後來,於某無法按時歸還平臺欠款,多個學生被相關網絡貸款平臺催收欠款。截至案發時,於某通過楊某等人共籌集資金567956.49元,籌集的電子產品價值58853.08元。案發至今,於某歸還被害人和貸款平臺共計253429.99元,尚欠373379.58元。

法院認為,於某明知自己無還款能力,也未實際從事營利性經營,虛構其投資經營公司需資金週轉等事實,以代理、給予提成費為誘餌,誘騙在校學生貸款或貸款購買手機,並要求被害學生將從貸款平臺所得的手機及資金交給其支配,謊稱按期還本付息,一切風險由其承擔,多次騙取他人錢財共計373379.58元,數額巨大,構成詐騙罪,依法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

李慧至唐軍

法官寄語

天上掉不下餡餅

於某雖因其犯罪行為入獄,但錢也被其揮霍殆盡,責令退賠違法所得,也無法立即兌現。而一批因為眼前利益,被騙上當的學生們都是以自己的名義向貸款公司借款,按照合同的相對性,學生自己始終是還款義務人,不得不自己想辦法儘快償還所借的款項,為此背上沉重的債務。這個教訓,也成為了他們人生中一堂特殊的法治課!勸告同學們,應當樹立“量入為出,合理適度”的消費觀念,牢記沒有天上掉餡餅的好事,唯有踏實勤懇的勞動才會換來美好的明天!

【免責說明: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本公眾號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公眾號證實,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公眾號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作參考。】

"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