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身邊的先進代表】雲鳳清同志個人事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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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鳳清同志個人事蹟

【我身邊的先進代表】雲鳳清同志個人事蹟

雲鳳清簡介

雲鳳清同志1997年畢業分配到和林格爾縣人民檢察院工作,先後在民行科、偵查監督科、辦公室、反貪局、案管辦、刑事檢察一部工作, 2016年通過內蒙古自治區首批員額檢察官考試。無論在什麼工作崗位上,雲鳳清同志都能做到沉下心來,深入進去,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在工作崗位上做出了積極貢獻,充分發揮了共產黨員的先鋒模範帶頭作用,得到了單位同事和領導的一致認可。2018年以來,雲鳳清同志在院黨組和上級院業務部門的正確領導下,不斷提升自身的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全面履行法律監督職能。

【我身邊的先進代表】雲鳳清同志個人事蹟

一、嚴已律己,作風良好。雲鳳清同志政治立場堅定,能夠結合工作實際認真貫徹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對黨和檢察事業忠誠,服從大局,群眾觀念和服務意識強,思想上、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能夠嚴格要求自己,時刻牢記檢察機關立檢為公,執法為民的宗旨,始終廉潔奉公,堅持自省、自重、自警,能夠自覺抵制社會不良風氣的影響,自覺抵制歪風邪氣,遵紀守法,工作作風嚴謹。積極參加單位組織的各類活動,對待同事誠懇謙讓,團結有善

二、愛崗敬業,認真踏實。雲鳳清同志2016年12月至2018年4月任案件管理辦公室主任,圍繞自治區院、呼市院的工作要求,紮實做好統一受理、流程監控、質量評查、業務考評、律師接待、涉案財物管理、案件信息公開、統計信息管理以及綜合管理等工作。一是堅持案件信息的全面審查與錄入。在接收案件時,做好檢查與記錄,保證案件的有關卷宗和涉案財物齊全。對案件管理範圍內每件案件的辦理程序進行跟蹤監督,及時提示承辦人到期案件,發出超期預警提,確保檢察環節案件辦理程序的合法性。二是對於應當公開的案件信息確保文書生效後做到及時公開、全面公開,及時更新案件的處理情況及辦理進度,法律文書公開率達到了100%。通過網上預約系統,為辯護人及代理人綁定案件,建立了網上查詢賬號。三是對案件評查信息進行了分析和通報,製作評查通報,向相關業務部門提出了整改意見,有效提高案件質量。嚴格執行案件信息定期分析和上報工作。

2017年4月至2018年4月雲鳳清同志負責檢委會案件、事項審議,共辦理檢委會案件25件。通過檢委會工作,進一步加強了理論和業務學習,不斷提高對案件的實體審查能力和業務能力。

2018年4月底雲鳳清同志調任刑事檢察一部部長,在辦理批捕、起訴案件的同時,負責偵查監督、審查起訴工作的考核、信息上報等相關事務性工作,2019年共辦理提請批准逮捕案件15件21 人,受理審查起訴案件24件33 人,提起公訴案件15件19人。

三、協調配和,抓好綜合工作。雲鳳清同志在做好業務工作的同時,積極抓好綜合工作。一是強化政治擔當,始終把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作為重大政治任務抓緊抓實。實施“捕訴合一”機制以來,刑事檢察一部進一步整合骨幹辦案力量,對已經成立的涉黑涉惡案件專案組進行優化,把“破網打傘”作為專項鬥爭的主攻方向,確保“掃黑”和“打傘”同步進行。二是組織幹警認真開展自查工作。結合檢察工作實際,積極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自查工作,按照市院“百日會戰”的統一部署,組成專門案件評查小組,對2018年以來的不批捕、不起訴案件進行評查,梳理案件中是否存在涉黑惡因素以及“保護傘”,並安排專人負責及時報送我院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自查工作開展情況,及時跟蹤案件進展。三是提前介入引導偵查。通過召開聯席會議、提前介入等工作方式,健全完善涉黑惡案件的偵訴審工作銜接機制。四是積極開展“雙查一訪”工作,在案件評查上下功夫,拓寬思路,補齊短板,提升檢察監督的能力,同時按時按要求上報各項數據集工作材料。

雲鳳清同志在工作中能夠主動適應不同工作崗位的需要,在不同崗位轉變中能主動去學習新知識、新技能,具有良好的工作適應性。在日常工作中認真踏實,辦事公道,敢於擔當,對上級交辦的工作,積極配合盡力完成,從不推脫。遇到問題能夠做到不恥下問,主動向上級和同事請教,善於思考,能夠有效激發身邊同事,從而共同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

在今後的工作中,雲鳳清同志一定更加積極主動適應司法改革的新形勢,緊緊圍繞上級院和本院的各項工作部署,堅持以執法辦案為中心,為和林格爾縣的經濟和社會發展貢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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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文字:賈遠

圖片:政治部

編輯:陳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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