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盤錦中院宣判一起涉黑案 主犯數罪併罰被判有期徒刑24年

黑社會 盤錦 遼寧 盤山 凌海 中國法院網官方賬號 2019-07-13
遼寧盤錦中院宣判一起涉黑案  主犯數罪併罰被判有期徒刑24年

近日,遼寧省盤錦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遠通公司非法經營,夏某剛等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二審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019年4月25日,盤錦市大窪區人民法院依法對夏某剛等28名被告人進行一審判決。其中,有17人被認定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主犯夏某剛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經營罪、開設賭場罪、妨害公務罪、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偽造公司印章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持有槍支罪、故意傷害罪、非法佔用農用地罪、非法處置查封財產罪、介紹賄賂罪,數罪併罰,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000萬元、罰金人民幣2028萬元。其餘27名被告人除2名被告人被判處緩免刑外,25名被告人被判處十七年至一年不等的刑罰,並處沒收個人財產或罰金。宣判後,遠通公司、夏某剛等9人向盤錦中院提起上訴。

二審審理認為,原判認定以夏某剛為首的犯罪組織為黑社會性質組織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以上訴人夏某剛、夏某利為首的犯罪組織,人員穩定、層級明顯,夏某剛、夏某利在組織中處於領導地位,對整個組織及其運行、活動進行決策、指揮、協調、管理,上訴人朱某宇、任某玲、李某國作為積極參加者在組織中分別主管財務、車輛、賭場,上訴人張某生、張某喜、周某剛、曲某等人作為一般參加者,參與實施開設賭場等違法犯罪活動,分工明確,形成嚴密、穩定的犯罪組織。該組織通過非法經營以商養黑、以黑護商,實施開設賭場、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攫取經濟利益,用於組織成員開工資,賠償被害人損失,為非法經營、賭場運營賄賂公安、道路運管部門的相關執法人員,為組織壯大提供保障,通過不正當手段尋求非法保護,維繫該組織的生存、發展。該組織實施非法經營、開設賭場、敲詐勒索、妨害公務、行賄、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行為,為非作惡、欺壓百姓。以上訴人夏某剛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通過上述違法手段,對一定區域內生活或者在一定行業內從事生產、經營的群眾形成心理強制、威懾,致使合法利益受損的被害人不敢舉報、控告。該組織通過非法經營在盤山縣胡家鎮至北鎮、凌海、義縣運輸行業形成非法控制及重大影響,嚴重破壞了社會、經濟秩序。通過開設賭場召集眾多人員參賭,危害當地居民正常生活秩序,破壞社會和諧穩定,造成惡劣影響。

綜上,盤錦中院認為原判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合法,故二審維持原判。

來源:人民法院報

作者:張之庫 嚴怡娜

編輯:孫溯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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