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中首例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宣判 21名被告人分別獲刑

黑社會 漢中 城固 渭南 經濟 渭南政法網 2019-06-16
漢中首例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宣判 21名被告人分別獲刑

漢中首例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今宣判

原標題:漢中首例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今宣判

6月14日上午10時,漢中首例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在城固縣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宋某、黃某等21人分別領刑,其中被告人宋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黃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九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餘19人被分別判處十八年至二年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至2萬元不等的罰金。

法院審理查明,2017年1月,宋某為攬取建設領域工程,牟取不法經濟利益,夥同黃某成立漢中市順晟工程機械運輸有限公司,逐步糾集與其2006年故意殺人案同案犯廉某、向勇某及社會閒散人員李志某、馮治某等人加入公司。後該團伙又以其成員名義註冊了漢中坤兌工程機械運輸有限公司和漢中乾景工程機械運輸有限公司,從事強攬建設領域工程等業務。

2017年1月以來,宋某、黃某以順晟公司、乾景公司和坤兌公司為依託,為謀取非法利益,組織領導被告人李志某、向勇某、馮志某等人,多次實施違法犯罪行為,形成了以宋某、黃某為組織者、領導者,李志某、向勇某、姚忠某、紀永某等人為積極參加者的較穩定的犯罪組織。該犯罪組織通過強攬城固縣八棟樓工程、強迫他人租賃達成交易、滋擾八棟樓棚改拆遷戶等違法犯罪活動非法牟利,並用牟取的利益通過借支生活費、發放過節福利費、組織聚餐、聘請律師等方式籠絡人心,對違反組織紀律者執行“家法”,從而實現對組織成員的管理和控制。

漢中首例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宣判 21名被告人分別獲刑

漢中首例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今宣判

為維護組織利益,以宋某、黃某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實施了非法拘禁、強迫交易、尋釁滋事、聚眾鬥毆、敲詐勒索等多起犯罪,並通過有組織地多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干擾、破壞他人正常生活生產秩序,破壞公司、企業、個人正常生產經營和工作秩序,在城固縣造成嚴重影響。此外,黃某、鄒某、姚愛某個人還分別實施了詐騙、吸食毒品等違法犯罪。

法院認為,以被告人宋某、黃某為首的犯罪組織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所要求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的四個特徵,應認定為黑社會性質組織。其中,宋某、黃某是該組織的組織、領導者,李志某、向勇某、姚忠某等人是積極參加者、骨幹成員。根據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各自在整個黑社會性質組織中的地位、作用,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文/圖西安晚報記者胡毅通訊員於黎陽丁柯涵 渭南政法網編輯: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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