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應知 應會31--40問

黑社會 毒品 法律 臨渭外宣 2019-06-02
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應知 應會31--40問

31.中央關於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第一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是如何規定的,有哪些具體要求?

各級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是平安建設第一責任人,也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第一責任人,要親自研究部署,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要勇於擔當、敢於碰硬,旗幟鮮明支持掃黑除惡工作,為政法機關依法辦案和有關部門依法履職、深挖徹查“保護傘”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對涉黑涉惡問題尤其是群眾反映強烈的大案要案,要有堅決的態度,無論涉及誰,都要一查到底,特別是要查清其背後的“保護傘”,堅決依法查辦,毫不含糊。各級政法機關主要負責同志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直接責任人,要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上級政法機關要加強對下一級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督導檢查,協調督辦重點案件。有關部門要依紀依法慎重處理對掃黑除惡工作幹警的舉報,防止黑惡勢力利用舉報干擾辦案、打擊報復。

32.兩高兩部針對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專門出臺的配套司法文件是什麼?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於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法發〔2018〕1號)

33.兩高兩部《關於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規定的惡勢力7類典型案件和11類常見伴生行為(案件)是什麼?

7類典型案件:非法拘禁、敲詐勒索、尋釁滋事、強迫交易、聚眾鬥毆、故意毀壞財物、故意傷害。

11類常見伴生行為(案件):開設賭場、組織賣淫、強迫賣淫、販賣毒品、運輸毒品、製造毒品、搶劫、搶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或交通秩序、聚眾“打砸搶”。

34.掃黑除惡“打早打小”是指什麼?

是指各級政法機關必須依照法律規定對可能發展成為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犯罪集團、“惡勢力”團伙及早打擊,絕不能允許其坐大成勢。

35.掃黑除惡“打準打實”是指什麼?

是指審判時應當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在準確查明事實的基礎上,構成什麼罪,就按什麼罪判處刑罰,既不能“降格”,也不能“拔高”。

36.對群眾關注度高、社會影響力大的黑惡勢力犯罪案件,可以採用哪些措施確保其案件質量?

依法採取掛牌督辦、上提一級、異地管轄、指定管轄以及現場聯合督導等措施。

37.黑惡勢力是如何發展演變的?

實踐中,黑惡勢力發展一般有一個演變過程:惡勢力犯罪團伙→惡勢力犯罪集團→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

38.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執紀監督的重點對象有哪些?

嚴查城鄉基層黨員、幹部涉黑涉惡腐敗問題;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等問題。

39.紀檢監察機關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重點查處的3類問題指的是什麼?

①發生在群眾身邊的黨員幹部和其他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涉黑涉惡腐敗問題;

②黨員幹部和其他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

③地方黨委和政府、政法機關、相關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推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不力問題。

40.什麼是候選人聯審機制?

在村“兩委”換屆中,組織部門協調政法、紀檢、信訪等8個部門組成聯合審查組,對候選人進行資格把關,把黑惡勢力擋在門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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