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18人涉黑團伙案公開宣判 主犯數罪併罰獲刑25年

來源:正義網

沒辦任何手續,就敢非法拆遷

河南鎮平:18人涉黑團伙案公開宣判

正義網訊(記者劉立新 通訊員李豐翠)近日,經河南省鎮平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依法對胡某等18人涉黑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胡某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毀壞財物罪,非法佔用農用地罪,強迫交易罪等,數罪併罰,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五年,馬某等其餘17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十三年零六個月至一年零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時,因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法院判決被告人胡某、馬某等人承擔相應民事賠償責任。

經查,上世紀90年代起,胡某通過經營酒店賓館、搞小產權房開發、強租強佔土地,積累了一定的經濟基礎。2000年9月,胡某夥同王某、馬某在鎮平縣幸福路與中山街交叉口將朱某傷害致死,胡某與王某、馬某相互包庇且形成攻守同盟,致使胡某逃避法律打擊,進一步立起惡名。

2007年,胡某參與鎮平某植物油廠土地競標,夥同楊某毆打競標對手馬某乙,最終胡某競標成功。2013年底,胡某夥同馬某甲等在鎮平縣五里河村採取少租多佔、強租等手段非法佔用農用地110餘畝,建設跑馬場。2014年初,胡某聽說縣政府有拆遷改造城關鎮鎮菩路菜市場兩側的意向,便發動馬某等人,以入股方式籌集730萬元用於拆遷。2014年5月,胡某找到河南某實業公司經理魏某,商議合夥開發並簽訂《項目合作框架協議》。至案發,拆後重建仍未完成。

2014年以來,胡某夥同他人,沒有辦理任何手續,便在鎮平縣城關鎮菜市街非法拆遷開發。胡某以其家族成員為核心,招收馬某等社會閒散人員成立拆遷隊。在拆遷過程中,該組織有組織地實施了尋釁滋事、故意毀壞財物等犯罪,逐步形成了以胡某為組織領導者,馬某等7人為骨幹成員,何某等10人為一般參加者的犯罪組織。

鎮平縣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胡某等人形成了人數較多且穩定的犯罪組織,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獲取經濟利益,稱霸一方,具有極大的社會危害性,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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