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敦促涉黑涉惡腐敗及充當“保護傘”的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限期向組織主動交代問題的通告

黑社會 大慶 黑龍江省 大慶網警巡查執法 2019-05-24

關於敦促涉黑涉惡腐敗及充當“保護傘”的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限期向組織主動交代問題的通告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通知精神,深化黑龍江省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集中整治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黑龍江省紀委監委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按照懲前毖後、治病救人方針,堅持寬嚴相濟原則,正告涉黑涉惡腐敗及充當“保護傘”的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認清形勢,主動交代問題,爭取從寬處理。現通告如下:

一、凡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有涉黑涉惡腐敗、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的,應當立即停止一切違紀違法活動,主動向組織交代存在的問題。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一個月內,凡主動交代本人違紀違法問題的,紀檢監察機關將依紀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理。違紀違法情節較輕的,可以依紀依法免予黨紀政務處理。

二、凡涉黑涉惡腐敗及充當“保護傘”的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檢舉揭發同案人或者其他人違紀違法犯罪問題,經查證屬實的,可以依紀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理。

在押人員檢舉揭發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涉黑涉惡腐敗、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的,經查證屬實,監察機關將依法向司法機關提出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的建議。

三、本人委託他人或者以信函、電話、網絡等方式向組織如實交代問題的,視為主動投案;經親友規勸、陪同投案,或者親友主動報告後將相關違紀違法人員送來投案,並如實供述違紀違法犯罪事實的,視為主動投案。

四、在規定期限內拒不主動投案交代違紀違法問題,或者本通告發布後仍不收斂、不收手,頂風違紀違法,甚至銷燬證據、轉移涉案款物、相互串通、訂立攻守同盟等對抗組織行為的,堅決依規依紀依法從嚴懲處。

五、凡瞭解掌握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涉黑涉惡腐敗、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線索的,可以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網絡等方式,向省紀委監委和各市(地)、縣(市、區)紀委監委舉報。紀檢監察機關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個人信息和安全。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來信請寄:黑龍江省紀委監委信訪室

郵編:150001

來訪請到:哈爾濱市南崗區第四方圓裡6號

舉報電話:(0451)12388

網上舉報:https://heilongjiang.12388.gov.cn

中共黑龍江省紀律檢查委員會

黑 龍 江 省 監 察 委 員 會

2019年5月20日


關於敦促涉黑涉惡腐敗及充當“保護傘”的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限期向組織交代問題的通告


為進一步加大對涉黑涉惡腐敗和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問題的懲治力度,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向縱深發展,大慶市紀委監委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發佈通告如下:

一、凡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有涉黑涉惡腐敗、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的,應當立即停止一切違紀違法行為,主動向紀檢監察機關如實交代存在的問題。

二、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一個月內,涉黑涉惡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主動到紀檢監察機關如實交代本人問題的,或檢舉揭發他人違紀違法犯罪問題的,可以依紀依法從輕或減輕處理。對在規定期限內拒不交代違紀違法問題,以及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頂風違紀、不收斂不收手的,從嚴從重處理。

三、凡瞭解掌握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涉黑涉惡腐敗、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線索的,可以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等方式,向當地紀檢監察機關舉報。經查證屬實的,按照有關規定,對實名舉報人予以獎勵。紀檢監察機關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個人信息和安全。

四、主動交代問題人員可自行前往、也可以採取郵寄材料方式向紀檢監察機關交代問題。

市紀委監委受理部門:大慶市紀委監委信訪室

信訪接待地址:大慶市紀委監委信訪舉報接待中心

來信郵寄地址:大慶市紀委監委信訪室 郵編:163002

舉報電話:12388

五、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大慶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大慶市監察委員會

2019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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