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一黑社會性質組織主犯一審獲刑25年

黑社會 經濟 大連 技術 政治 東北新聞網 2019-07-13

日前,大連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丁某利等23名被告人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一案,其中3名主犯數罪併罰,分別被判處25年至17年有期徒刑,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審理查明,長期以來,以丁某利、丁某濤、丁某孔為首,以丁某義、丁某立、丁某、姜某群、董某鑫、劉某為骨幹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採用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實施尋釁滋事、故意傷害、聚眾鬥毆、敲詐勒索、強迫交易、詐騙、非法持有槍支等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給被害人造成極大的身心創傷,給當地群眾造成嚴重恐懼心理。該組織還利用其勢力對一定行業生產等經濟活動形成壟斷和重要影響,利用組織的勢力、影響,幫助組織成員獲取政治地位,破壞村委會選舉,把持基層群眾自治組織權力。

法院判決丁某利等23名被告人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聚眾鬥毆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詐騙罪、持有偽造的發票罪、窩藏罪、非法持有槍支罪。依法判處丁某利有期徒刑25年,並處剝奪政治權利4年,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丁某濤有期徒刑24年,並處剝奪政治權利4年,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丁某孔有期徒刑17年,並處剝奪政治權利3年,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分別判處丁某義等其他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15年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對該黑社會性質組織及組織成員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聚斂的財產及其孳息、收益,依法予以追繳、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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