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敦促涉黑涉惡腐敗及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的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主動投案自首的通告'

黑社會 包頭 胡海峰 包頭市紀委 2019-08-09
""關於敦促涉黑涉惡腐敗及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的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主動投案自首的通告

為推動全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向縱深發展,進一步加大對涉黑涉惡腐敗和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的懲治力度,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發佈通告如下:

一、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存在涉黑涉惡腐敗、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的,應當立即停止一切違紀違法活動,並主動向組織交代存在的問題。

二、凡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主動交代本人涉黑涉惡腐敗及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的,紀檢監察機關將嚴格把握政策界限,堅持實事求是、區別對待、寬嚴相濟的原則,依紀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理。違紀違法情節較輕的,可以依紀依法免於黨紀政務處理。拒不交代違紀違法犯罪問題的,一經查實將依紀依法嚴懲。對在專項鬥爭中頂風違紀違法、不收斂不收手的,從嚴從重處理。

三、凡涉黑涉惡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檢舉揭發其他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違紀違法犯罪問題,經查證屬實的,可以依紀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理。

四、涉黑涉惡團伙成員或其他在押人員檢舉揭發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涉黑涉惡違法犯罪問題的,經查證屬實,監察機關將建議司法機關從輕或減輕處罰。

五、凡瞭解掌握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涉黑涉惡腐敗、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線索的,可以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等方式,向所在地紀檢監察機關舉報,紀檢監察機關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個人信息和安全。

來信請寄:包頭市紀委監委信訪室(包頭市九原區開元大街1號)郵編:014060

來訪請到:包頭市紀委監委信訪接待中心(市委黨政大樓副樓1樓)

來電撥打:(0472)12388

網絡舉報:登陸http://neimeng.12388.gov.cn

微信公眾號舉報:在公眾號內搜索“包頭市紀委監委”,點擊“我要舉報”欄目,輸入舉報內容。

中共包頭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包頭市監察委員會

2019年8月5日

責任編輯:胡海峰

本期編輯:鄒 婷

"關於敦促涉黑涉惡腐敗及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的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主動投案自首的通告

為推動全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向縱深發展,進一步加大對涉黑涉惡腐敗和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的懲治力度,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發佈通告如下:

一、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存在涉黑涉惡腐敗、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的,應當立即停止一切違紀違法活動,並主動向組織交代存在的問題。

二、凡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主動交代本人涉黑涉惡腐敗及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的,紀檢監察機關將嚴格把握政策界限,堅持實事求是、區別對待、寬嚴相濟的原則,依紀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理。違紀違法情節較輕的,可以依紀依法免於黨紀政務處理。拒不交代違紀違法犯罪問題的,一經查實將依紀依法嚴懲。對在專項鬥爭中頂風違紀違法、不收斂不收手的,從嚴從重處理。

三、凡涉黑涉惡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檢舉揭發其他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違紀違法犯罪問題,經查證屬實的,可以依紀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理。

四、涉黑涉惡團伙成員或其他在押人員檢舉揭發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涉黑涉惡違法犯罪問題的,經查證屬實,監察機關將建議司法機關從輕或減輕處罰。

五、凡瞭解掌握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涉黑涉惡腐敗、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線索的,可以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等方式,向所在地紀檢監察機關舉報,紀檢監察機關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個人信息和安全。

來信請寄:包頭市紀委監委信訪室(包頭市九原區開元大街1號)郵編:014060

來訪請到:包頭市紀委監委信訪接待中心(市委黨政大樓副樓1樓)

來電撥打:(0472)12388

網絡舉報:登陸http://neimeng.12388.gov.cn

微信公眾號舉報:在公眾號內搜索“包頭市紀委監委”,點擊“我要舉報”欄目,輸入舉報內容。

中共包頭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包頭市監察委員會

2019年8月5日

責任編輯:胡海峰

本期編輯:鄒 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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