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州鶴峰縣委原副書記、縣長鬍平江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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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恩施州鶴峰縣委原副書記、縣長鬍平江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據恩施州紀委監委消息:經恩施州紀委監委審查調查,並報省委批准,鶴峰縣委原副書記、縣長鬍平江近日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經查,胡平江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對黨不忠誠不老實,違反政治紀律,長期組織、參加封建迷信活動,與他人堵口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搞權權交易、權色交易,違規公車私用,安排他人接待其親友在景區旅遊;違反組織紀律,干預下級單位幹部選拔任用;違反群眾紀律,亂攤派費用,增加企業負擔;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和插手工程建設項目和執紀執法活動;違反生活紀律,多次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造成不良影響。違反國家法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罪;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離職的國家工作人員及其近親屬行賄,涉嫌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罪;濫用職權,違法干預招投標活動,造成重大國家經濟損失及惡劣社會影響,涉嫌濫用職權罪;指使招標人與投標人串通招投標,情節嚴重,涉嫌串通投標罪。(恩施州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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