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一早餐店鋁殘嚴重超標!最新消息來了!

合肥 巢湖市 食品安全 巢湖 刑法 法律 安徽交通廣播 2019-05-10

油條是合肥人喜愛的早餐之一,

不過,你吃的油條放心嗎?

合肥一早餐店鋁殘嚴重超標!最新消息來了!

為讓油條口感更加酥脆,賣相更好,合肥巢湖一早餐店主往麵粉裡添加過量含鋁食品添加劑,致油條鋁殘留量嚴重超標。2019年5月5日,巢湖法院經審理判決,被告人丁某某犯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判處拘役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沒收違法所得5000元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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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法院經審理查明,2018年5月至9月27日,被告人丁某某在巢湖市某自營早餐店內使用麵粉、泡打粉、明礬生產油條,並對外銷售。2018年9月27日,巢湖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對該店銷售的油條進行了抽檢。經檢測,該店的油條鋁殘留量為605mg/Kg,嚴重超出國家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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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為,被告人丁某某違法食品管理法規,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條之規定,構成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應予科刑。鑑於被告人丁某某被抓獲歸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能主動退贓,系初犯、偶犯,犯罪情節較輕,未造成較大的社會危害,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法庭遂依法作出如上判決。

有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條 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來源:巢湖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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