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愛生恨,報復殺人!轟動廣西河池的汽車爆炸案,罪犯嫌疑人被執行死刑

因愛生恨,報復殺人!轟動廣西河池的汽車爆炸案,罪犯嫌疑人被執行死刑

2015年8月24日,河池市南丹縣城發生汽車爆炸事件,造成一死一傷、大量財產損毀,震驚全城!

2014年1月,被告人甘孟輝到河池南丹縣某保險公司上班,因工作原因,經常與被害人陳某某的妻子韋某某來往,後二人發生不正當男女關係。2014年11月,韋某某向甘孟輝提出結束關係,甘孟輝不同意,並繼續糾纏韋某某。

2015年6月12日甘孟輝來到南丹縣韋某某住處樓下多次打電話給韋某某要求見面,韋某某無奈之下將兩人的婚外情告訴陳某某。

陳某某下樓與甘孟輝爭吵、扭打,期間陳某某打了甘孟輝頭部一拳。甘孟輝被打後懷恨在心,產生報復殺害陳某某的念頭。

甘孟輝查詢到炸藥製造方法,併購買了製造爆炸物的原料、工具,製成爆炸物後進行爆炸試驗。爆炸試驗成功後,甘孟輝在南寧武鳴縣的家中自制了起爆藥、手機和繼電器為遙控引爆的爆炸裝置。

2015年8月23日,甘孟輝用之前配好的車鑰匙打開陳某某的轎車駕駛位車門,將爆炸裝置塞進駕駛座下。

2015年8月24日8點10分,甘孟輝確定陳某某駕駛轎車上路後,用手機撥打爆炸裝置上的手機,引爆陳某某所駕駛車輛內爆炸物。

陳某某被炸致軀幹、肢體分離,內臟破裂大出血死亡,在南丹縣某銀行上班的韋某某受輕微傷,陳某某所駕車輛毀損,銀行因爆炸造成財產損失167292.34元。

6月21日,記者從河池中院瞭解到,罪犯甘孟輝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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