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通信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下屬子公司涉及訴訟事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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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案件所處的訴訟階段:起訴受理階段

●上市公司所處的當事人地位:本公司下屬子公司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全資子公司深圳市海派通訊科技有限公司為案件被告之一

●涉案金額:46,780.14萬元

●是否會對上市公司損益產生影響:尚無法判斷

一、本次訴訟的基本情況

2019年8月23日,公司下屬子公司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智慧海派”)及其全資子公司深圳市海派通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海派”),收到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傳票》及《應訴通知書》(案號為:2019粵03民初2596號),因與智慧海派、深圳海派等買賣合同糾紛,超微通通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向該法院遞交了起訴狀,法院已受理,並將於2019年10月21日開庭審理。

訴訟各方當事人如下:

原告:超微通通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被告一:深圳海派;被告二:智慧海派;被告三:任中山(已註銷的深圳市誠谷科技有限公司股東);被告四:馮曼娜(己註銷的深圳市宇新藍田科技有限公司股東);被告五:叢丕林(已註銷的深圳市字新藍田科技有限公司股東);被告六:王雪(己註銷的深圳市鑫馳科技有限公司股東);被告七:深圳市迅輝達科技有限公司;被告八:深圳市振石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九:深圳市摩佰特科技有限公司。

二、本次訴訟案件的事實和請求

(一)原告訴狀陳述的訴訟案件事實及請求

1.根據原告向法院提交的訴狀,其陳述如下:

2017年7月31日,原告與被告一簽訂採購框架協議《物料採購協議》,約定被告一向原告採購機頭和包材等物料;同日,原告與被告一簽訂《物料採購協議補充協議》,根據約定被告一向原告支付保證金20,000,000元。

2017年8月至今,原告依照與被告一簽訂的多個《採購合同》向被告一累計交付了價值2,741,137,170.86元的貨物,但被告一僅向原告支付保證金20,000,000元及部分貨款累計1,843,276,111.79元,及委託多家第三方公司(含被告三至被告九)向原告支付部分貨款累計498,675,630.76元。除被告一及其委託第三方公司己支付的貨款、讓與債權及沖銷保證金之外,被告一仍拖欠原告貨款共計359,847,231.51元。

原告認為,被告二按照四方簽訂的《委託付款協議》及《委託付款協議-補充協議》應在拖欠貨款及違約金和應賠償原告之損害範圍內承擔連帶責任,因被告一為被告二的全資子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被告二應就被告一拖欠原告的全部貨款359,847,231.51元及違約金107,954,169.45元(合計467,801,400.96元)和應賠償原告之損害範圍內承擔全部連帶責任。另外,被告三至被告九各自按其簽訂的《委託付款協議》及《委託付款協議-補充協議》在約定範圍內承擔連帶責任,被告三至六應就未實繳出資範圍內對己註銷的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此外,原告主張被告一及被告一委託的第三方公司(被告二至被告九)按照未付貨款的30%承擔違約責任。

2.其訴訟請求如下:

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拖欠貨款共計359,847,231.51元及違約金107,954,169.45元(合計467,801,400.96元);判令被告二在上述第l項訴求就被告一拖欠原告的全部貨款及違約金承擔連帶責任;判令被告三在1,000,000元範圍內就被告一拖欠原告的貨款承擔連帶責任;判令被告四及被告五在10,000,000元範圍內就被告一拖欠原告的貨款承擔連帶責任;判令被告六在500,000元範圍內就被告一拖欠原告的貨款承擔連帶責任;判令被告七在130,000,000元範圍內就被告一拖欠原告的貨款承擔連帶責任(其中,貨款計100,000,000元,違約金計30,000,000元);判令被告八在47,320,000元範圍內就被告一拖欠原告的貨款承擔連帶責任(其中,貨款計36,400,000元,違約金計10,920,000元);判令被告九在71,291,331.16元範圍內就被告一拖欠原告的貨款承擔連帶責任(其中,貨款計54,839,485.51元,違約金計16,451,845.65元);判令被告一至被告九共同承擔本案的律師費2,465,000元;判令被告一至被告九共同承擔本案的訴訟費、保全費、擔保費、公告費。

(二)其他情況說明

原告在本次訴訟前向該法院提出財產保全申請,根據法院的裁定,查封、扣押、凍結深圳海派名下價值129,732,363元的財產,智慧海派名下價值316,534,037.96元的財產。截至目前,法院分別凍結了深圳海派在中國銀行、招商銀行、建設銀行、寧波銀行以及華興銀行開立的賬戶,凍結資金58,218.07元人民幣;法院分別凍結了智慧海派在南粵銀行和北京銀行開立的賬戶,凍結資金2,461,975.95元人民幣。

三、本次公告的訴訟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的影響

因本案尚未開庭審理,亦不排除在審理過程中達成和解或進行調解的可能,同時針對上述訴訟事項,公司正在核查,目前尚無法判斷本次公告的訴訟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的影響。

公司將及時公告有關事項的進展情況,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航天通信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9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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