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這個出租車司機醉酒駕駛出事故,面臨刑罰還將“丟飯碗”

邯鄲 交通 刑法 義縱 河北青年報邯鄲快訊 2019-05-28

出租車司機在人們眼中往往駕車技術嫻熟

行車安全守法的典範

前不久,民警就遇到了

這樣一名醉酒後駕駛機動車上路的出租司機

這不禁使人感到“不寒而慄”

5月12日下午18時20分許,一輛車牌為冀DT***7的出租車,沿中華大街由北向南行駛,當車行至青少年文化宮附近時,追尾撞到一輛正常駕駛的號牌為冀D966**白色高爾夫轎車。

接警後,邯鄲交警支隊渚河大隊民警劉國傑、張瑞迅速趕赴至事發現場。到達現場,民警通過細心觀察初步判定,這是一起追尾事故。而前車駕駛員,情緒十分激動稱:出租車司機是酒後駕駛機動車,太危險了。民警瞭解到,前車駕駛員姓陳,26歲,邯山區人。陳某還原當時情形。他要帶懷孕妻子行至勞動路口時,前方有行人路過,他緩速禮讓,突然他感到車身一震。等下車後,他發現出租車撞在車後槓上。萬幸的是這僅是輕微追尾,他的妻子沒什麼妨礙,現已被送往醫院做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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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車司機滿身酒氣,說話也語無倫次

民警立即實施呼吸式酒精檢測

結果令在場人員不寒而慄

出租車駕駛人酒精含量為220mg/100ml

屬於醉酒駕駛營運車輛

經詢問得知

出租車司機姓秦,54歲,開發區南屯頭村人。在民警勸說下,秦某同意至醫院抽血檢測。在途中民警得知,秦某中午參加了婚宴,喝了幾杯喜酒,這時朋友非叫他開車去接,誰知半道追了尾。到達醫院後經血液檢測,秦某的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84.9mg/100ml,屬於醉酒後駕駛營運車輛的嚴重違法行為。

有朋友會問

這種營運車輛該怎樣處罰他們?

您且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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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該駕駛人秦某的行為將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目前,該駕駛人秦某已被邯山區刑警二中隊依法刑事拘留,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這也意味著他將與自己的職業暫時說“再見”了。

作為出租車行業

更應該重視這個問題

不僅僅是你自己的安全問題

更要為乘客的生命安全著想

請各位司機師傅一定要

時刻繃緊安全這根弦

不要拿自己和乘客的生命去冒險

來源:邯鄲市交通警察渚河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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