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市2019年夏季VOCs暨臭氧協同治理攻堅行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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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極星VOCs在線訊:日前,邯鄲市印發《邯鄲市2019年夏季VOCs暨臭氧協同治理攻堅行動方案》。全文如下:

邯鄲市2019年夏季VOCs暨臭氧協同治理

攻堅行動方案

近期我市空氣質量指標臭氧參數居高不下,夏季高溫時節臭氧汙染將更加嚴重,為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帶來不利影響。揮發性有機物(以下簡稱“VOCs”)和氮氧化物是臭氧生成的前體物之一,為切實減少VOCs和氮氧化物排放,改善我市大氣環境質量,現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空氣質量改善為核心,堅持目標導向、質量導向、問題導向,突出重點區域、重點時段、重點行業和重點汙染物,強化專項整治、精準施策和跟蹤問效,著力抓好源頭替代、過程管控、末端治理、違法嚴懲,深入實施NOx和VOCs協同減排,加強VOCs排放錯時管理,大幅削減汙染物排放,遏制臭氧上升勢頭,有效改善空氣質量。

二、攻堅期限

2019年5月7日至9月30日。

三、攻堅任務

(一)強化工業源VOCs綜合治理

1.化工行業綜合治理。包括焦化、有機化學原料製造、農藥製造、醫藥化工、塗料油墨顏料製造、化學纖維製造、橡膠和塑料製品製造等生產製造企業。重點抓好焦化行業深度治理和精準管控,其他化工行業根據企業特點參照焦化行業治理要求開展治理。

(1)實施“一企一策”管理。全市焦化企業應全面梳理企業生產現狀、VOCs排放情況、治理設施現狀等信息,參照《江蘇省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計算暫行辦法》([email protected],密碼:3115508下載)核算VOCs排放量。按照《邯鄲市化工企業揮發性有機物“一企一策”方案大綱》要求編制“一企一策”方案,提出具體整治要求。“一企一策”方案經專家評審後,報市和相關縣(市、區)生態環境部門備案。焦化企業要嚴格按照“一企一策”方案開展深度治理,並在完成治理後申請驗收。

(2)深化末端治理。焦化企業按照“一企一策”要求,全面開展末端治理。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化產工段放散口排氣應接入壓力平衡系統,經壓力平衡系統控制排放後的廢氣採用煤氣負壓回收處理或焚燒處理或活性炭吸附高溫熱氮氣脫附冷凝回收處理。

揮發性有機液體儲存槽罐應設置氮封裝置,並配套自動呼吸閥,按照儲存物料真實蒸氣壓採用壓力罐、高效密封浮頂罐以及帶廢氣收集處理設施的固定頂罐,運行時保持罐頂良好密閉和密封,以減少廢氣排放。焦化行業汙染物排放限值需滿足《煉焦化學工業大氣汙染物超低排放標準》(DB13/2863-2018),其他化工行業汙染物排放限值需滿足《河北省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DB13/2322—2016)。

(3)建立智能LDAR(洩漏檢測與修復)管理制度。焦化企業要按照《洩漏和敞開液麵排放的揮發性有機物檢測技術導則》(HJ733-2014)、《河北省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DB13/2322—2016)等有關技術要求([email protected],密碼:3115508下載),自行或者委託有相關資質公司建立LDAR管理制度及信息管理平臺,通過信息平臺可隨時查詢所有點位洩漏檢測與修復執行情況。細化工作程序、檢測方法、檢測頻率、洩漏濃度限值、修復要求等關鍵要素,對密封墊設置編號和標識,開展洩漏檢測,對檢測中認定為洩露的點位及時修復。

對生產過程動靜密封點按照技術規範每年至少進行2-4次洩漏檢測與修復(LDAR)工作,檢測點位要全面覆蓋,其中泵、壓縮機、閥門、開口閥或開口管線、氣體/蒸氣洩壓設備、取樣連接系統每3個月檢測一次;法蘭及其他連接件、其它密封設備每6個月檢測一次。檢測報告及相關資料要保存完整,每次檢測完成後要報市和各縣(市、區)生態環境部門審核。

完成時限:2019年6月底前。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2.工業塗裝行業綜合治理。包括汽車製造塗裝、汽車修理塗裝、鋼材塗裝、工程機械製造塗裝、傢俱製造塗裝、鋼結構製造塗裝等工序。

(1)無組織排放提升改造要求。實施低揮發性塗料替代工程。在傢俱製造行業,推廣使用水性、紫外光固化等低揮發性塗料,全面使用水性膠黏劑。改進塗裝工藝,提高塗著效率,汽車製造行業推廣使用3C1B(三塗一烘)或2C1B(兩塗一烘)等緊湊型塗裝工藝,採用內外板全自動、靜電噴塗技術。汽車修理行業採用活性炭吸附處理VOCs廢氣的要視情況及時更換活性炭,並保存活性炭更換記錄和處置記錄。每半年開展一次VOCs排放濃度和淨化率監測,形成監測報告存檔,並報本縣(市、區)生態環境部門備案。嚴禁露天噴漆作業;依法關停取締無證、無資質、無環保治理設施和設施運行不正常的汽修企業。

(2)有組織排放提升改造要求。使用溶劑型塗料的噴漆、流平和烘乾等生產環節建設完全封閉圍護結構,配備高效有機廢氣收集系統,並採取回收或焚燒等方式進行處理,特殊情況需採用其他治理技術需報市生態環境局批准。

完成時限:2019年6月底前。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3.印刷行業綜合治理。

治理任務:實施水性等低VOCs含量原輔料替代和生產工藝改進。提高印刷、烘乾過程的排放收集效率,對車間環境進行負壓改造,安裝高效集氣裝置,並對收集的廢氣採取回收、焚燒等處理措施,確保穩定達標排放。特殊情況需採用其他治理技術需報市生態環境局批准。

完成時限:2019年6月底前。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二)強化生活源VOCs綜合治理。主要包括餐飲、乾洗、建築裝飾等行業。

1.餐飲油煙綜合治理。

(1)確保穩定達標排放。市主城區和各縣(市、區)建成區餐飲企業、企事業單位食堂要定期對油煙淨化設施進行維護保養,正常使用率不低於95%,參照油煙濃度不高於1.0mg/m3、非甲烷總烴濃度不高於10mg/m3進行治理。每月至少清洗一次油煙淨化裝置,並保留清洗記錄;要建立和完善常態化監管制度,每兩週至少檢查一次,發現超標排放的,依法處罰,確保油煙淨化裝置運行、清洗、維護、排放全過程監管到位。

(2)實施在線監測監控。示範區範圍內大型餐飲飯店、食堂等單位要安裝油煙在線監控系統,並與環保部門聯網,6月底前完成。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2.嚴禁露天燒烤。加強監管,確保夏季無露天燒烤現象。(牽頭單位:市城管執法局)室內燒烤不得使用木炭,全部改為環保爐具,並安裝油煙淨化設施。(牽頭單位:市城管執法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3.加強幹洗設備的管理。推廣使用配備溶劑回收製冷系統、不直接外排廢氣的全封閉式乾洗機。新開洗染店或新購洗染設備的,必須為全封閉式乾洗機並增加壓縮機制冷回收系統。加強幹洗設備的管理,定期檢查乾洗機及乾洗劑輸送管道、閥門,防止乾洗劑洩漏。乾洗劑經蒸餾後的廢棄物殘渣、廢溶劑殘渣,必須密封存放,妥善處理。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三)強化交通源VOCs綜合治理。加強加油站、儲油庫、油罐車等油品儲運銷售環節油氣揮發治理管控。

1.推進加油站、儲油庫三次油氣回收治理。全市加油站、儲油庫要在進一步完善一次、二次油氣回收的基礎上,在加油站油罐區安裝具有冷凝、吸附等功能的處理成套裝置,把含有高濃度油氣的混合氣體經過處理回收成汽油,完成三次油氣回收改造。正常工況下杜絕油氣放散。完成三次油氣回收改造後的加油站汙染物排放達到《加油站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GB20952-2007)。

2.確保汙染治理設施正常運行。油罐區、加油槍集氣罩、膠皮套應保持完好無損,有鬆動現象立即進行保養,發現破損及老化應立即進行更換,每年強制更換一次。加油站應明確安排專人負責三次油氣回收設施的運行維護及管理工作,並建立三次油氣回收設施管理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嚴格執行。加油站應存放三次回收設施合格證、監測報告等油氣回收驗收、檢定資料以備查驗,並在三次回收裝置上懸掛操作流程,設置操作標識(按設備使用說明書確定)。加油站應嚴格遵守有關部門夏季臭氧汙染高峰時期加強管控要求。

牽頭單位:市商務局、市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四)實施夏季生產錯時管控。

1.實行重點VOCs企業錯峰錯時生產。化工行業、印刷行業、工業塗裝等重點行業實施錯時生產管控,每天上午10時至下午18時禁止涉VOCs生產工序作業(特殊情況需連續作業的報市政府批准),有效削減臭氧峰值。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2.減少高溫市政涉VOCs汙染作業。合理調整高溫天氣建築施工、市政施工等作業時間,在35℃以上高溫期間每天8:00—18:00時間段,禁止建築牆體塗刷、建築裝飾、市政道路劃線、欄杆噴塗等戶外作業使用溶劑型塗料,減少VOCs排放。嚴禁戶外鈑金噴漆、焊接等露天作業。

牽頭單位:市建設局、市城管執法局、市交警支隊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3.調整加油站裝卸油作業時間。攻堅期間,市主城區和各縣(市、區)建成區的加油站(不含柴油加油站)卸油作業時間調到每天晚20:00—早8:00。

牽頭單位:市商務局、市交通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五)推進工業企業NOx減排。

大力開展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點企業深度治理,鋼鐵、焦化、火電、水泥、鍋爐、玻璃、陶瓷實施重點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氮氧化物按期實現超低排放。列入《關於京津冀大氣汙染傳輸通道城市執行大氣汙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公告》(2018年第9號)25個標準中的其他行業,包括:鐵礦採選、石油化學、合成樹脂、硫酸、無機化學和鋁工業等行業現有企業和新建項目嚴格執行氮氧化物特別排放限值。磚瓦窯、碳素、鑄造、岩棉、白灰窯等行業氮氧化物排放嚴格執行國家規定排放標準,實現穩定達標排放,不能實現穩定達標排放的,停產治理。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四、保障措施

(一)明確職責,協調聯動。市大氣辦負責統籌推進全市VOCs汙染整治工作,按照本實施方案組織各縣(市、區)開展綜合治理,調度治理進度,指導和監督目標任務落實。各縣(市、區)政府是本轄區VOCs汙染防治的責任主體,負責建立轄區重點企業治理項目清單,協調轄區內相關職能部門,共同做好VOCs汙染整治工作。市直(縣直)各部門依據職責分工,切實履行行業監管責任,細化監管措施,做到常態化推進、督導、檢查,形成工作合力。在全市真正形成條塊結合、上下聯動的工作格局,堅決將各項管控措施落到實處。

(二)清單管理,精準監控。建立和完善“三個清單”,即汙染源底數清單、工程治理清單和治理達標清單。按照重點行業全覆蓋的要求,全面排查核定重點行業生產工藝裝備、VOCs排放節點、治理措施及主要汙染物排放等情況,進一步充實完善VOCs排放重點源清單、治理項目清單和治理達標清單。

(三)強化執法,嚴格督查。要組織開展專項執法行動,調集全市環保執法力量,採取零點執法、交叉執法、巡查執法等方式,突出對市主城區生活源、通道縣(市、區)等重點區域,化工、塗裝、印刷等重點行業(企業),重點時段的執法檢查,確保執法檢查全天候、全方位、全過程、全覆蓋。市直有關部門成立督查組,堅持督企和督政相結合,細化督查內容,明確督查重點,強化督查效果,督促各項管控措施落實到位。

(四)強化考核,嚴肅問責。各督查組對發現的問題,要移交交辦,涉及有關單位和責任人員的,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量化問責。市大氣辦對各縣(市、區)臭氧指標每月進行通報排名。

附件:1.焦化企業揮發性有機物“一企一策”方案大綱

2.LDAR制度服務企業技術要求

附件1

邯鄲市焦化企業揮發性有機物“一企一策”

方 案 大 綱

第一章 編制依據

第一節 國家法律法規和文件

第二節 地方法規和文件

第三節 技術規範行業規範

第四節 企業相關文件

第二章 企業現狀

第一節 企業概況

第二節 生產現狀

第三節 生產工藝流程

第四節 原輔材料使用情況

第五節 生產設備情況

第六節 有機液體儲存及輸送情況

第七節 設備動靜密封點情況

第八節 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廢水集輸、儲存、處理處置情況

第九節 有組織廢氣排放情況

第三章 現狀排查及排放量核算

第一節 設備動靜密封點洩露

第二節 有機液體存儲與調和揮發損失

第三節 有機液體裝載揮發損失

第四節 廢水集輸、儲存、處理處置

第五節 工藝有組織排放

第六節 燃燒煙氣排放

第七節 工藝無組織排放

第八節 採樣過程排放

第九節 火炬排放

第十節 非正常工況(含開停工及維修)排放

第十一節 冷卻塔、循環冷卻系統釋放

第十二節 事故排放

第十三節 其他排查

第十四節 提標改造前VOCs排查分析

第四章 提標改造方案

第一節 方案確立原則

第二節 收集及轉輸方案

第三節 廢氣處理(處置)方案

第四節 環境管理

第五節 勞動安全、衛生、火災及消防

第六節 工程規模、預算及建設進度計劃

第五章 提標改造後的VOCs達標排放分析及減排效果

第一節 提標改造後的VOCs排放及控制情況

第二節 提標改造後的VOCs達標排放分析

第三節 績效評估

附件2

LDAR制度服務企業技術要求

開展LDAR服務的企業或機構應具備以下條件:

1、取得河北省認監委頒發的CMA認證資質,通過《洩露和敞開液麵排放的揮發性有機物檢測技術導則》(HJ733-2014)認證,在同行業開展過LDAR檢測的案例。

2、具有能夠反映LDAR檢測情況和VOCs無組織排放總體減排情況的LDAR檢測軟件平臺,並向生態環境部門提供平臺的監管賬號,以備查驗檢測數據和減排量。

3、LDAR檢測的建檔方式應採取圖片式建檔法,涉VOCS點位通過圖片形式標註位置、洩露值與修復情況,能夠在LDAR檢測軟件平臺直觀呈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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