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兩會看檢察」《海南日報》專版刊發:公益訴訟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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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兩會看檢察」《海南日報》專版刊發:公益訴訟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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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兩會看檢察」《海南日報》專版刊發:公益訴訟典型案例

「海南兩會看檢察」《海南日報》專版刊發:公益訴訟典型案例

01

文昌清瀾紅樹林保護區

近千戶違法養殖整治案

基本案情:2018年1月,文昌市檢察院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發現,清瀾紅樹林保護區設立後,陸續有養殖戶違反保護區管理規定在保護區內養殖魚蝦。經核實,保護區內魚蝦塘面積11400畝,魚蝦養殖戶近千戶,均未依法辦理相關養殖審批手續,亦未依法繳納森林植被恢復費等費用。雖然文昌市林業局曾下發過停止養殖通知書,但收效甚微,文昌市林業局等部門亦未進一步採取措施。

訴前程序:文昌市檢察院經調查核實,於2018年3月16日向文昌市林業局和海南清瀾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站發出訴前檢察建議,要求依法履行監管職責,採取有效措施制止。

行政機關整改情況:收到檢察建議後,文昌市林業局對非法養殖的魚蝦塘塘主再次下達停產通知書,研究制定並報市政府審定印發《海南清瀾紅樹林省級自然保護區退塘還林還溼工作方案》。截至2018年12月,已推動完成保護區內退塘還林還溼工作面積4439.88畝,與部分魚蝦塘塘主簽訂退換協議涉及面積6189.68畝。

02

督促拆除違法建築案

基本案情:昌江黎族自治縣檢察院在履職中發現,昌江愛情海旅遊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愛情海公司)在未辦理相關審批手續的情況下,擅自改變林地用途違規搭建木板房,硬化房子地基93個,昌江縣綜合行政執法局(以下簡稱縣綜執局)和昌江縣林業局(以下簡稱縣林業局)未依法履職。昌江縣檢察院分別於2018年5月31日和7月17日依法對縣綜執局和縣林業局立案審查。

訴前程序:2018年7月24日,昌江縣檢察院依法向縣綜執局和縣林業局發出訴前檢察建議,要求昌江縣綜合執法局依法拆除愛情海公司擅自改變林地用途及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的木板房和相關設施;要求昌江縣林業局切實採取措施依法督促愛情海公司通過“補植復綠”恢復林地原狀。

行政機關整改情況:縣綜執局和縣林業局積極整改落實,截至2018年8月29日,違建的所有木板房已經拆除,縣綜執局和縣林業局同時監督愛情海公司在上述林地種植上樹苗,恢復林地原狀。

03

督促整治實驗動物屍體非法處置案

基本案情:海口市人民檢察院在履行職責中發現,海口市秀英區永興好益民生物安全處理中心(以下簡稱好益民處理中心)未經環評驗收,亦未取得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非法處置屬於危險廢物的實驗動物屍體累計達7.1809噸。經查,造成這一危害後果的直接原因是省環保廳、省科技廳錯誤答覆、告知並引導相關實驗室將實驗動物屍體交由好益民處理中心處置,海口市農業局等單位對好益民處理中心的建設和運營未盡到監管職責。

訴前程序:海口市人民檢察院調查核實後,於2018年4月10日分別向省環保廳、省科技廳等6家單位發出訴前檢察建議,建議依法更正錯誤答覆、告知和引導行為,消除不當影響。

行政機關整改情況:收到檢察建議書後,省環保廳、省科技廳立即糾正了其之前的錯誤答覆、告知和引導行為,並組織召開加強實驗動物屍體監管工作研討會。省環保廳推動籌建海口醫療廢物處置中心二期工程,該工程建成後,將有效解決海南省醫療廢物處置能力嚴重不足的問題。同時,海口市農業局積極推進1個市級病死害畜禽無害化處理中心和13個鎮級病死害畜禽收集點的建設。

04

督促整治城鎮汙水管道違規排放案

基本案情: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在履行職責中發現,瓊中縣縣城睿康佳園小區後有一條長約1270米的城鎮汙水管道露天排放。瓊中縣水務局未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導致城市汙水違規排放,嚴重影響生態環境及群眾生產生活。

訴前程序:瓊中縣人民檢察院調查核實後,於2018年4月27日向瓊中縣水務局發出訴前檢察建議,要求瓊中縣水務局依法履行城鎮汙水處理及回收、汙水管網建設和管理的責任,採取措施對瓊中縣營根鎮縣中路睿康佳園小區後生活汙水源進行有效治理。

行政機關整改情況:瓊中縣水務局高度重視,對汙染問題進行整改,並舉一反三將營根鎮四個街區居民生活汙水及養殖畜牧汙水接入市政汙水管網進行回收無害化處理,即瓊中縣城舊城區截流併網工程。目前,瓊中縣水務局已完成設計施工方案,待審批通過後將分二期進行工程施工。

05

海南南風海味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銷售假鹽損害社會公益案

基本案情:海南南風海味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從上海購進僅作工業用途的鹽石,簡單分裝後,在淘寶網上虛假宣傳,將其當作食用鹽進行銷售,產品外包裝袋上未標示執行標準、生產許可、營養成分表等,累計銷售2200包(500g/包),銷售金額合計36650.78元,銷售範圍幾乎遍及全國多個省份。

訴前程序:2018年8月29日,海口市人民檢察院在檢察日報上公告,同時向海南省消費者委員會發函,依法履行訴前公告程序。公告期屆滿,沒有法律規定的有權機關或社會組織提起訴訟。

訴訟過程:2018年11月23日,海口市人民檢察院向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訴請法院判決海南南風海味網絡科技有限公司通過發佈公告或其他適當方式提示消費危險並召回其銷售的產品以消除危險,並在全國發行的媒體上賠禮道歉。

來源丨海南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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