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人心!海南又一貪官被繩之以法,因受賄獲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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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快人心!海南又一貪官被繩之以法,因受賄獲刑7年

王傳偉受審現場(來源丨海南日報)

當接到媒體反映轄區有人涉嫌違規採砂之後,王傳偉立即帶隊前往海南省海口市東山鎮走訪調研,在上宅村河岸仔細查看,並現場辦公解決問題。

令人大跌眼鏡的是,就在兩個月之後,時任海口市秀英區水務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的王傳偉成為秀英區監察委留置第一人。根據群眾舉報,王傳偉恰恰是這些非法採砂者背後的“保護傘”。

近日,經海口市秀英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王傳偉因犯受賄罪,被秀英區法院一審依法判處有期徒刑7年,並處罰金110萬元。王傳偉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翻開王傳偉受賄案的判決書,一場水務局長翻船嗆水的滑稽劇粉墨登場。

為非法採砂充當“保護傘”

作為海南人民的“母親河”,南渡江發源於白沙黎族自治縣南開鄉南部的南峰山,幹流斜貫海南島中北部,流經白沙、海口等8個市縣,溪流縱橫,風光壯美,歷來是政府部門重點保護的河流。

由於南渡江干流河道中下游段河砂資源豐富,河道採砂有著較長曆史。近年來,南渡江流經的秀英區東山鎮,非法採砂屢禁不絕。這不但嚴重破壞了江道兩岸生態環境,而且因採砂留下的大小砂坑埋下很大的安全隱患。

為此,據當地群眾反映,東山鎮流域非法採砂之所以屢禁不絕,是因為這些非法採砂者的背後存在“保護傘”,有的群眾指名道姓稱該“保護傘”便是王傳偉。不久,王傳偉案也證實了群眾的反映屬實。

作為區一級的水務局局長,王傳偉的職位並不顯赫;但位輕權重:直接掌管轄區內河道採砂監管、超船越量、砂場越界、採砂延期許可決定等,“含權量”極高。

王傳偉供述稱,從2017年開始,他逐漸成為非法採砂者“圍獵”的對象。面對兩家採砂公司的頻繁邀請,他經常參加這兩家公司組織的飯局,並收受兩家公司所送的禮品。當這兩家採砂公司實施非法行為時,他不但不及時採取措施,還同意為兩家公司辦理延期採砂許可證,並處處予以關照。

法院查明,2017年1月至2018年8月間,王傳偉利用擔任秀英區水務局局長的職務便利,在辦理採砂許可、採砂監管和水利工程項目承包等方面為許某、吳某等4人謀取利益,先後收受採砂公司及個人賄賂共計275萬元。

“剛開始收下好處費後,心裡還是會忐忑不安、擔驚受怕一陣子,然而時間一長,見風平浪靜,就又用天知地知的話自我安慰……”王傳偉坦言。

貪婪無度甘於被“圍獵”

在王傳偉的貪腐生涯中,海口某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許某(另案處理)扮演著重要角色,其曾先後5次送給王傳偉185萬,成為王傳偉墮落之路上的“領路人”。

事情還得從許某安排的飯局說起。當上水務局長後,王傳偉發現身邊一些商人朋友,甚至跟他職級相同的領導幹部花錢如流水,既羨慕又嫉妒。正當他急於發財而苦於沒有路子時,2017年3月的一天上午,手機鈴聲響起,電話那頭正是許某,邀請他當晚去海口西海岸某酒樓赴宴。

王傳偉心裡明白,吃飯是假,送禮是真。許某的公司要在秀英區的砂石建築市場立住腳,只有打通了他這層關係才行,他很爽快地答應了。

到了晚上8點,許某讓助理陳某把王傳偉接到酒樓,見四下沒人,陳某將一個裝有5萬元現金的袋子交給王傳偉,說是許老闆讓轉交的。王傳偉接過袋子,寒暄幾句之後便匆匆離開。

回到家後,王傳偉心中竊喜,並開始打起自己的小算盤——“若日後能長期保持這種關係,何愁沒有錢來?”

沒過幾天,許某所在的公司便將一份在秀英區東山鎮南渡江邊多侃村建築用河砂採砂權合同書呈報到王傳偉的案頭。王傳偉隨即主持召開會議,同意該公司採砂合同申請,並讓有關部門給該公司辦理了採砂許可證。

當時,海口正值大開發、大建設時期,大量建築工程上馬,用砂量激增,河砂的價格暴漲,正是採砂賺錢的大好時機。儘管當地政府三令五申嚴禁在海口南渡江沿岸採砂,但許某還是決定抱緊王傳偉這棵大樹。沒過幾天,許某又以同樣的理由邀請王傳偉“吃飯”,照例讓陳某送給王傳偉10萬元。

“王局長,近來河砂銷路很火,全靠王局長給力,想再次感謝您,今晚9點在您家樓下見見面。”

“不用了吧……”

“就這麼定了,不見不散!”

2017年11月上旬的一天,許某又撥通了王傳偉的電話,不等王傳偉多說,許某便掛了電話。

到案後,王傳偉供述稱,許老闆說的感謝,肯定是送錢。這樣多次收錢,他也有些害怕了,怕暴露,怕斷送前程。拒絕吧,又難下決心,畢竟是一摞一摞的現金。反覆思忖後,王傳偉想到了一個“好主意”。

當晚9點,王傳偉找來小學同學吳某,在他家樓下與許某的助理陳某見面。陳某將裝有30萬元現金的袋子交給了吳某。當晚,吳某將30萬元現金轉交給王傳偉。

2017年12月的一天,陳某在海口某咖啡館停車場,又將送給王傳偉的40萬元現金交給了王傳偉派來的妻弟李某。李某收到錢後隨即轉交給了王傳偉。

隨著許某公司一年的採砂合同即將到期,他又將一份申請順延採砂時間的申請報告遞給了王傳偉。王傳偉又開會研究照批不誤。

2018年6月,許某又讓員工在海口長流中學門口,將送給王傳偉的100萬元現金交給其妻弟李某,李某又及時轉交給王傳偉。

“朋友圈”變成“腐敗圈”

自從當上水務局長之後,王傳偉發現一個怪現象:多年不聯繫的老同學主動和他聯繫,下屬在各場合溜鬚拍馬,想結識他的商人朋友一撥接一撥,還有各種酒局、飯局、茶局。

2017年9月,海口另一家土石方公司股東吳某,眼見公司在東山鎮東昇村建築用河砂採砂合同到期,情急之下,吳某經朋友介紹認識了王傳偉。酒桌上來往幾回後,二人很快成為朋友。

“公司採砂合同很快到期,請王局長幫忙辦理延期採砂許可證。”

“辦證可以,不過存在很大風險,南渡江沿岸生態破壞嚴重,上面盯得很緊。”

“放心,王局長能為我擔風險,我心裡有數,更懂得怎樣做人。”

有一天,吳某來到王傳偉辦公室商談繼續採砂事宜,並當場許諾給王傳偉好處費,王傳偉默許了。

幾天後,王傳偉開會研究了吳某公司申請順延河道採砂許可證的報告,同意為該公司辦理延期採砂許可證。其實,大家都知道,王傳偉開會只是個幌子,但沒人敢去反對。

2018年1月,吳某與王傳偉約好在海口一家茶莊喝茶。臨走時,吳某告訴王傳偉,他將送給王傳偉的50萬元現金放置在茶店附近的一家菸酒行。隨後,王傳偉迫不及待地到這家菸酒行把錢取走了。

“這只是見面禮,往後還仰仗王局長多照顧呢!”2018年8月的一天,個體採砂戶王某在茶莊將事先準備好的20萬元現金送給了王傳偉,希望王傳偉為其開展采砂業務提供幫助。

2018年9月21日,王傳偉被秀英區監察委決定採取留置措施,成為秀英區首個被採取留置措施的當事人。同年12月28日,王傳偉因涉嫌犯受賄罪,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2019年元旦剛過,王傳偉被“雙開”。經查,王傳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購物卡,違規接受娛樂安排;違反組織紀律,違反議事規則,存在個人決定重大事項問題;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未嚴格依據有關規定正確履職行權,玩忽職守,對管理對象的監管流於形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今年2月16日上午,海口市秀英區法院公開審理海口市秀英區水務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王傳偉涉嫌受賄一案,並當庭宣判。一審以王傳偉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並處罰金110萬元,扣押在案的贓款50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餘款225萬元將繼續追繳。

“我的所作所為辜負了組織的信任和人民的期望,因為自身的拒腐防變能力不強,法律意識淡薄,廉潔自律意識弱,如今受到法律嚴懲,追悔莫及。”庭審現場,王傳偉當場落淚並供述了犯罪事實,對法庭判決無異議,服判,不上訴。

作者:法虻

來源:《清風》雜誌11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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