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報告建議不交易住房暫不徵房地產稅,房產稅到底該怎麼徵?

國內宏觀 宏觀經濟 房產 瀚海觀察 2018-12-16

12月11日,《中國住房發展報告(2018-2019)》(以下簡稱“報告”)在京發佈。報告建議,推出房地產稅,實行漸進方案,只對新交易住房啟動徵收方案即住房家庭如果一旦交易將統計其全部住房面積,並按照起徵點開徵,不交易的住房暫不徵收。

其實我是這麼看的,房產稅到底是一個什麼稅,我們之前所有的稅收無論是增值稅個人所得稅在某種意義上來說都是一個所得稅的一個範疇,或者說我們叫增量稅,就是原先你並沒有這部分收入,但是你獲得了這部分收入之後,你要為這部分收入進行交稅,這種增量稅其實很多人都是可以接受的,為什麼這麼說呢,就是將自己所獲得的收入拿出一部分用來交稅,這個是很正常的一個現象,畢竟按照富蘭克林的說法,人類一生有兩件事情無法避免,一個是稅收一個是死亡,所以稅收已經成為每個公民的天職。

社科院報告建議不交易住房暫不徵房地產稅,房產稅到底該怎麼徵?


但是房產稅是什麼稅?房產稅是存量稅,所謂存量稅,就是如果這個房子不進行交易的話,那麼有就不會給這個房子的所有者帶來收入,所以在這樣的一個情況下不帶來收入的一個情況下,如果需要讓你拿出大量的資金來繳納房產稅,其實是一個很不現實的情況。

舉例來說,一個老人他可能在自己年輕的時候比較有錢,買了1棟房子,這棟房子又在一個比較好的地段。這樣的情況下的話,老人可能這種房子就非常值錢。但是這個老人如果他退休之後收入大幅度下降,本身的積蓄又沒有特別多的話,那麼雖然他的房子很值錢,但是他能不能交起高額的房產稅的可能就不冷,原因就是說他的現在的收入水平難以支撐房產稅的一個稅率,這種情況在美國是很容易出現的。

社科院報告建議不交易住房暫不徵房地產稅,房產稅到底該怎麼徵?


那麼我們再從中國的角度來看,中國更是如此,這些年來房地產市場的高速增長,讓很多房地產的市值增長的非常快,如果你要用市值來計算整個房子的價值的話,很多一二線城市的房子非常值錢,但是居民在購買這個房子的時候,實際上並沒有花費太多的錢,這樣就會出現一個問題,就是房子很值錢,你如果以房子的現在的價值來徵收房產稅的話,有可能會超過這個家庭的負擔,所以這樣徵收有著很大的問題。

社科院報告建議不交易住房暫不徵房地產稅,房產稅到底該怎麼徵?


那麼如何才能夠確保這個房產稅的徵收,而且又能夠兼顧家庭的負擔,最好的辦法就是對交易環節徵稅所謂就是你的這套房子賣掉了,那麼你必然會得到一筆貨幣收入,那麼我對你這筆貨幣收入來徵稅就變得合情合理了,就是你把它由存量稅變成了一個增量稅。既然你通過房屋的交易獲得了資金,甚至於獲得了比較多的資金,你就要為這筆交易買單,在某種程度上就變得比較具有合理性和可實施性,也不會出現較大的社會問題,在這樣的情況下,建議採用這種服務模式是相對比較合理的。

大家覺得房產稅該怎麼徵收才是比較合理的?歡迎大家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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