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紀委監委堅決查處違法建設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

廣州 廣州日報 黑社會 農業 福建閩南網 2019-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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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建藏腐敗 “亮劍”斬歪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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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建藏腐敗 “亮劍”斬歪風

廣州市紀委監委堅決查處違法建設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

番禺區沙頭街違法建設整治現場

收受好處,便對違法建設充耳不聞、高抬貴手;把違法建設當肥缺,直接參與其中,騙取國家徵地補償款;借危房改造之名同意違建,大肆放水;為涉惡違法建設者充當“保護傘”……近日,廣州市紀委監委通報4起違法建設領域違紀違法典型問題。據悉,2019年以來,廣州已公開曝光違法建設領域腐敗和作風典型問題15起。

文、圖/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肖桂來 通訊員穗紀宣

違法建設領域違紀違法為何多發?

“透過近年來查處的違法建設領域違紀違法問題不難發現,該領域腐敗易發多發,主要原因就是相關職能部門和責任主體對違法建設監管不嚴、履職不力。”廣州市紀委監委信訪室負責人提到。

“有的城管在拆除違建的時候,是做選擇題的,哪些拆、哪些不拆,都是他們說了算。”廣州市花都區獅嶺鎮一位村民說。部分城管、國土、建設等部門執法不嚴,未能一把尺子量到底,聯動監管乏力,甚至互相推諉扯皮,是造成違法建設的重要原因之一。

從廣州市查處的問題來看,有的執法人員對建設“不告不理”,管控不力,待收到群眾投訴時違法建設已具規模,執法難度加大;有的執法流於形式,習慣於文來文往,以發責令停工或責令自行拆除等文書替代具有實際效力的執法行動,放任違建當事人繼續建設;有的執法人員選擇性、技術性處理、技巧性迴避,與違建當事人達成“默契”後,僅對違法建設作小面積拆除或沒收工具應付投訴;有的藉口維穩,或以當事人阻礙執法為由慢作為,主觀故意拖延處理。同時,一線執法人員多為政府僱員或臨時工,相關部門往往忽略了對這些人員的監督管理。

2018年12月,廣州市天河區紀委監委對群眾反映強烈的鳳凰街轄內“兩違”突出問題進行問責。區城管局、區農業園林局、區國土規劃局、區住建水務局有關人員均被問責。其中,鳳凰街存在履行查違控違主體責任不到位,區城管局落實部門聯動機制不健全,對該街轄區大量新增違建未能及時發現、制止和處理,執法力度不足;區住建水務局對發現的6份不實危房鑑定未告知鳳凰街,導致相關房屋通過街道危房改造審批,形成違建。

廣州市花都區花東鎮原副鎮長曾廣山在收受他人賄賂後,通過國土執法部門工作人員幫助多名社會人員通過各種方式“擺平”違法建設,躲避強拆。曾廣山甚至還自己參與違法建設,與他人合夥在手續不齊全的情況下違法建設約3萬平方米的房屋和商業樓,其個人擁有近萬平方米違建。2018年6月,曾廣山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當前一些地方的村務監督仍然薄弱。一些鎮(街)巡查不深入、監管不到位,有的“三資”公開不及時不透明,有的陷入村社內部的熟人監督困境,有的村民監督意識淡薄,集體“三資”管理使用等重大事項成了村幹部的“一言堂”,有的縱容他人搞違建,甚至自己大肆搞違建。

廣州市白雲區均禾街石馬經濟聯社原黨委副書記、董事長陳志乾組織黑惡勢力欺霸一方,2011年至2018年,陳志乾把持經濟聯社經濟發展大權,集體資產處置一人做主,其在村裡承攬工程任性搞違建,並以物業出租、垃圾承包為誘餌招攬指使打手,對敢於阻撓其的群眾實施毆打、報復、故意傷害等行為,群眾對他搞違建敢怒不敢言。2018年9月,陳志乾因涉黑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案例剖析: 找準病因 督促查違控違

案例1:鎮糧管所所長違建廠房

在村社留用地和村民宅基地私自搭建違法建築、利用房前屋後等空地擅自加建擴建改建、房地產開發中未批先建或批後超建、超過審批期限的臨時建築不按期拆除……縱觀違法建設的種種表現形式,不難發現,很多違建者之所以冒著被懲處的危險以身試法,企圖矇混過關,其背後是一筆筆可觀回報的驅使,包括騙取國家拆遷補償款。

2011年至2014年,廣州市花都區獅嶺鎮糧食管理所原所長於志剛未經有關部門批准,違法佔用該糧食管理所軍田糧站外側廣鐵集團軍田火車站的土地,先後違法建設3棟廠房用於出租,並騙取廣清輕軌建設徵地補償款。2014年至2018年,於志剛利用職務之便,通過讓他人代持並假冒該糧食管理所名義簽訂虛假合同、出具虛假承諾書,騙取其違法搶建的一棟廠房的輕軌建設徵地補償款59.74萬元。2019年1月,於志剛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被依法移送檢察機關。

案例2:村支書霸佔民房搞違建

廣州市白雲區太和鎮園夏村黨支部原書記劉杜棋長期霸佔周邊居民的房子、林地,將租賃而來的土地私自分割,賣給他人搞違法建設,並開設賭場、強迫交易,糾集社會不法人員經常對周邊居民進行打罵恐嚇,尋釁滋事,在當地影響極壞。2018年6月,劉杜棋因涉黑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他們長期橫行鄉里,這次政府為民除惡,做了一件大好事,真是大快人心!” 白雲區太和鎮園夏村黨員群眾拍手稱快。

案例3:城管輔助人員受賄放縱違建

廣州市白雲區太和鎮原城管輔助執法組長楊貴藍利用負責巡查、管控“兩違”建設的職務便利,為他人違法建設提供幫助或不予查處,先後多次收受違建人賄送的款項共計人民幣57.4萬元。2018年3月,楊貴藍被判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十萬元。

據瞭解,楊貴藍既不是公務員,也不是黨員幹部,但作為分管片區的輔助隊員組長,手中的授權性權力不小,其收受賄賂後想方設法抓住執法過程中的漏洞“高抬貴手”,放縱違建。該案中,太和鎮城管輔助隊員黃集端、溫偉君等其他執法人員也存在不同程度的收受賄賂行為,且互相包庇。

案例4:村幹部成違建者利益共同體

近年來,廣州市出現了“外來資金”進入城鄉結合部與村民或村社合作建“房”謀利等情況。這其中,村幹部作為監管負責人之一,成為了違建者的利益共同體。

廣州市黃埔區蘿崗街蘿崗社區大坑經濟社社長羅國勇,持有經濟社乾股,為了使該社收益最大化,不履行協助街道查處和整治經濟社違法建設的職責,對轄區內存在的一些違法建設應當發現而沒有發現,發現後應當報告沒有報告,也未加勸阻,被群眾舉報,造成不良影響,2019年1月,羅國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措施: 堅持法治長治

督促黨員幹部向組織主動報告個人參與違建的情況並自行整改;用好“四風”問題雲治理監督利器,開展大數據排查;市紀委監委監督檢查室牽頭深入違法建設拆除現場開展督導……2018年以來,廣州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立足“監督的再監督、檢查的再檢查”,把整治違法建設領域違紀違法問題與基層正風反腐、“打傘”“破網”結合起來,有的放矢,精準發力,為治理違法建設提供堅強紀律保障。

擴寬線索來源,精準揪出黨員幹部參與違法建設問題。充分發揮“四風”問題雲治理機制,協調督促信訪、巡察、水務、環保、城管、農業等部門及時移送日常監督工作中發現的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失職失責,參與違法用地、違法建設以及為違紀違法行為充當“保護傘”等問題線索;調動特約監察員、民情速遞員、媒體監督員的力量,深入群眾中圍繞熱點難點問題開展專項暗訪。據統計,自2018年開展專項整治以來,各區紀委收到的問題線索中,信訪舉報355條、職能部門移送207條、巡察發現120條。

多方聯動,形成查處和控制違法建設工作合力。市紀委監委成立由黨風政風監督室牽頭協調,各監督檢查室和派駐機構分工負責的工作小組,分組開展專項監察。

堅持嚴字當頭、挺紀在前,按照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處置問題線索,充分體現懲處極少數、教育大多數的目的。2018年來,在廣州市受理涉及違建等重點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的801條問題線索中,問責處理861人(次),通報、誡勉等第一種形態處理576人(次),佔比66.90%,運用第二種形態立案輕處分264人(次),佔比30.66%。

在全市整治違法建設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凌厲攻勢的強大震懾下,部分參與違法建設的黨員幹部主動向組織交代問題。番禺區收到黨員幹部主動報告參與違建情況2宗、從化區收到7宗、增城區收到1宗且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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