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一小車衝紅燈致13傷 司機轉身拿水杯造成失控

廣州一小車衝紅燈致13傷 司機轉身拿水杯造成失控

■當天上午,記者來到事發現場,涉事車輛已被拖離,地上還清晰留有警方在事故現場取證後的白線。

21日上午8時50分,廣州東站附近發生一起車禍。具體事故地點發生在林和中路與林樂路路口,當時車行道正處於紅燈,一輛白色車輛衝過斑馬線撞倒多名行人,造成13人受傷。肇事司機丁某(女,45歲)已經被警方控制。據丁某供述,其在等候信號燈時,車輛掛在D擋,其側身拿後排的水杯,操作不當造成車輛失控。

現場目擊 白色車輛撞倒行人後追尾黑色轎車

當天上午10時20分,記者來到事發現場,可以看到涉事車輛已被拖離,地上還清晰留有警方在事故現場取證後的白線。

據現場目擊者介紹,當時正值早高峰,綠燈情況下行人正常過馬路,在斑馬線前等候的涉事白色車輛突然起步,撞向行人,還追尾了前方一輛轎車,最後停在路口中間,現場多人倒在斑馬線旁,“當時聽到一下挺大的撞響聲”。

在此事故中,黃先生受傷較輕,右膝蓋關節處有些磨損,自行前往醫院處理外傷後,自行離開。黃先生回憶說,8點多綠燈亮著,與行人一起,過人行道往上班地點走去,突然看見一輛白色的車,猛然向著行人衝過來,把自己和旁邊行人一起撞倒,白色車直到碰到黑車才停下來。

“發生得非常快,突然間車衝上人行橫道,還沒回過神來,我們都倒在地上,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情。”黃先生說,自己被車撞倒後,勉強可以站起來,有行人把他扶到路邊休息,發現右腳受傷,在流血,坐了幾分鐘後,同事陪同他自行來到醫院,拍片看無大問題,便回家了。

據現場一名阿姨介紹,她當時接到女兒電話,女兒一直在哭,說爸爸的車被撞變形了。當時女兒坐她爸爸的車去上班,就在此路口被追尾。

阿姨的女兒告訴記者,當時她父親開車,突然被撞了一下,然後聽到後面有人尖叫,“被撞之後,車變形了,車門打不開,交警來處理後才從車裡出來。”她說。

警方通報

司機操作不當造成車輛失控

當天上午10時42分,廣州公安官方微博通報,8時50分許,廣州天河區林和中路林樂路口發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車輛闖紅燈並撞上行人及兩輛汽車。據初步瞭解,事故造成13人受傷,其中2人傷勢較重。肇事司機丁某(女,45歲)已經被警方控制。

下午3時05分,廣州公安發佈最新通報《廣州交警通報林和中路林樂路口交通事故初步調查情況》,肇事司機丁某酒精含量為零,毒品檢測為陰性,排除酒駕、毒駕。據丁某本人供述,其在等候信號燈時,車輛掛在D擋,其側身拿後排的水杯,操作不當造成車輛失控。目前,事故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傷情 一女子顱內出血送往ICU觀察

新快報記者從廣州應急管理局獲悉,事故共造成13人受傷,經專家會診,傷病員暫無生命危險(初步判斷為中度傷10名,輕度傷3名,無重傷)。

其中,中山大學附屬第三醫院收治4名中度傷者(1名頭部外傷,2名四肢外傷,1名多處軟組織挫傷),市第十二人民醫院收治5名中度傷者(3名腰椎或四肢多處骨折,2名多處軟組織挫傷),白雲區人民醫院收治4名傷者(1名中度傷者為多處軟組織挫傷,3名輕傷員)。

隨後,記者趕往中山三院瞭解傷員的情況,醫院副院長崇雨田告訴記者,當天早上8時50分接到120的電話,9時10分到現場,9點半許到醫院,隨後4名傷者運送到達中山三院急診科,中山三院院領導高度重視,立即開通綠色通道救治相關患者。

經初步檢查,4人中,1人有顱骨外傷,顱骨骨折並伴有多處軟組織挫傷,還有1人有多處軟組織挫裂傷,其餘2名患者傷勢較輕。

據瞭解,這名顱骨外傷的傷者是一名38歲的女士,姓黃。“黃女士傷情比較嚴重,顱內出血,到達醫院時,處於昏迷狀態,經過救治,目前已經清醒過來,能夠流利對答。不過,經專家會診,目前暫不需要進一步手術。為方便觀察和救治,仍留在ICU,神經內科、神經外科、創傷醫學相關的科室和麻醉科等也在待命。”崇雨田說。

此外,中山三院還組織了心理專家,給傷者進行了心理輔導。中山三院心理科甘照宇醫生提醒傷者,要學會自己放鬆,畢竟此事件是小概率事件,必要時可請心理醫生進行干預。

賠償

保險額度為112萬元 超出部分司機承擔

多人受傷,車輛受損,那麼該如何進行賠償呢?這一問題也成為不少人關心的內容。

記者從多方渠道獲悉,涉事車輛此前有購買第三者責任險(額度為100萬)、交強險(額度為12萬)。隨後新快報記者向平安產險廣東分公司求證,該公司予以證實,確實系肇事車輛的承保單位,丁某購買了100萬的第三者險和12萬交強險。

據瞭解,在事故發生後,該公司啟動重大事故應急預案,開啟綠色理賠通道。截至21日晚7時,平安產險已完成11名傷者的醫療費用墊付和直賠服務,合計金額23.8萬元。後續將持續為傷者提供專屬理賠。

據平安產險有關負責人表示,理賠的時候優先賠付交強險的額度,交強險的額度不夠再由商業險處理。車輛維修費用、賠償傷者的具體理賠金額還需要進一步核定,在交強險保額的12萬及第三者險保額的100萬以內則由保險公司承擔,若超出112萬,則超出部分由肇事司機自行承擔。“目前,由於受傷人員和受損車輛較多,最終理賠金額需要一定時間才能確定。”

律師說法

涉事司機構成 “過失以危險方法 危害公共安全罪”

因為一次“拿水杯”的大意,造成13人受傷的事故,涉案司機是否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呢?

就此問題,北京市盈科(廣州)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律師馬錦林從多個方面分析,認為涉事司機並不構成危險駕駛罪。根據《刑法》第133條的規定,“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是構成危險駕駛罪的行為之一,但本案中,司機因過失踩上油門導致該事故發生,其本身並不存在“追逐競駛”的情況。

此外,從目前案件情況來看,司機可能並不構成交通肇事罪。本案中事故造成2人傷勢較重的後果,可“傷勢較重”並不等同於《刑法》中規定的“重傷”標準,傷者情形還有待警方作出進一步的認定。“而從目前情況來看,並沒有達到交通肇事罪的定罪標準,不構成交通肇事罪。”馬錦林律師說。

“司機因疏忽大意的過失,導致車輛撞向多名行人,造成13人受傷,2人傷勢較重的後果,構成《刑法》第115條規定的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馬錦林律師分析,由於造成了13人受傷的嚴重後果,對社會的危害程度較大,司機可能會被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安全提醒

等燈務必拉手剎

開車別穿高跟鞋

被譽為“中國職業交通安全演講第一人”的馬相華常年在惠州、廣州等地開展交通安全公益宣講。他告訴記者,他留意到肇事司機穿著很厚的鬆糕鞋,這是存在安全隱患的。

為此,他建議車主要養成良好的開車習慣,杜絕存在隱患的開車細節,比如開車不能穿高跟鞋、鬆糕鞋、拖鞋、洞洞鞋等,光腳更不行,因為油門和剎車踏板有高低位差,這些鞋容易卡住,發生操作失當。

此外,停車間隙查看手機現象同樣普遍,但這一做法容易忽視交通信號燈的變化,造成失誤。他建議要選擇停靠在安全路邊再查看手機。最後一點,馬相華重點提到,在等待紅綠燈時務必記得拉手剎,切忌掛前進擋、踩著剎車等待紅綠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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