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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近期查處了一批在扶貧領域貪汙侵佔、虛報冒領、截留挪用等突出問題。近日,省紀委對6起涉及扶貧資金違規違紀典型問題進行了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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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近期查處了一批在扶貧領域貪汙侵佔、虛報冒領、截留挪用等突出問題。近日,省紀委對6起涉及扶貧資金違規違紀典型問題進行了通報。


【紀檢監察】省紀委通報6起扶貧違紀問題


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廣南縣扶貧開發辦公室原副主任張林濫用職權套取國家扶貧項目資金私設“小金庫”、收受他人賄賂問題。

2009年至2012年,張林在擔任廣南縣扶貧開發辦公室副主任期間,濫用權力套取國家扶貧項目資金私設“小金庫”共計54萬元,用於縣扶貧辦辦公支出30萬餘元,發放職工福利等支出20萬元;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賄賂共計19.5萬元

2016年1月,張林受到開除黨籍處分;2016年10月,張林受到開除公職處分。

昆明市富民縣東村鎮原黨委委員、武裝部部長余文輝扶貧開發整村推進項目資金管理使用不當問題。

2016年3月,東村鎮政府在實施“東村鎮祖庫村委會大凹子村2015年度省級扶貧開發整村推進項目”建設過程中,鎮扶貧開發整村推進項目組採取虛造農戶領取苗木名冊、虛開苗木採購發票的形式,套取該項目資金1.9萬元,用於衝抵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超預算缺口資金。余文輝作為扶貧開發整村推進項目負責人,對此問題負有直接責任。

2017年9月,余文輝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臨滄市滄源縣班老鄉政府原經濟綜合辦主任楊榮明貪汙挪用舊城舊房改造資金問題。

2013年10月至2014年底,楊榮明在掛鉤班老鄉營盤村、負責美麗家園舊城舊房改造項目建設期間,私自扣留營盤村二組低保戶農戶農業銀行卡52張,先後從其中的45張銀行卡中轉賬1次、取現8次,挪用銀行卡中民生資金29.16萬元;期間,楊榮明負責收取的營盤村二組、四組、五組一共33戶建房啟動資金自籌款30.35萬元,未及時上繳財政,挪為己用。

2016年9月,楊榮明受到開除黨籍處分;2017年3月,楊榮明受到開除公職處分。

麗江市華坪縣新莊鄉邊凹村第一黨支部書記、邊凹村三組組長李世華長期侵佔扣留群眾款物問題。

2015年6月,李世華向新莊鄉農業綜合服務中心領取核桃苗成活保證金1.56萬元後,未及時退還給群眾。在鄉紀委對該問題進行核查時,李世華始將1.56萬元核桃苗成活保證金退還。

李世華長期侵佔扣留群眾款物,2017年9月,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曲靖市陸良縣龍海鄉核桃村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謝永剛等人虛報冒領國家扶貧資金問題。

2014年4月,村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謝永剛,黨總支副書記李洪昆,村委會副主任李背書,村監委主任李加得,村委會委員兼出納王玉榮等人共同商議決定,將20戶不符合申報條件的農戶上報至龍海鄉扶貧辦,虛報冒領“陸良縣2014年龍海鄉肉牛養殖產業扶貧項目”補助資金12萬元。其中,除每戶發給1000元共計2萬元外,剩餘10萬元截留挪作他用。

2017年11月,謝永剛、李洪昆、李背書、李加得、王玉榮分別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縣甸尾鄉高樓寨村雲普村小組違規收取低保金並進行二次分配問題。

2017年1月,高樓寨村雲普村小組違規收取本小組中19戶低保戶的低保金共計11.81萬元,經小組村民代表開會商議後按每人200元的標準將其中的11.38萬元發放給小組中569位村民。雲普村小組組長司春發、副組長白光明、婦女組長普春美,違規收取雲普村小組低保戶的低保金並進行二次分配。

2017年8月,司春發、白光明、普春美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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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近期查處了一批在扶貧領域貪汙侵佔、虛報冒領、截留挪用等突出問題。近日,省紀委對6起涉及扶貧資金違規違紀典型問題進行了通報。


【紀檢監察】省紀委通報6起扶貧違紀問題


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廣南縣扶貧開發辦公室原副主任張林濫用職權套取國家扶貧項目資金私設“小金庫”、收受他人賄賂問題。

2009年至2012年,張林在擔任廣南縣扶貧開發辦公室副主任期間,濫用權力套取國家扶貧項目資金私設“小金庫”共計54萬元,用於縣扶貧辦辦公支出30萬餘元,發放職工福利等支出20萬元;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賄賂共計19.5萬元

2016年1月,張林受到開除黨籍處分;2016年10月,張林受到開除公職處分。

昆明市富民縣東村鎮原黨委委員、武裝部部長余文輝扶貧開發整村推進項目資金管理使用不當問題。

2016年3月,東村鎮政府在實施“東村鎮祖庫村委會大凹子村2015年度省級扶貧開發整村推進項目”建設過程中,鎮扶貧開發整村推進項目組採取虛造農戶領取苗木名冊、虛開苗木採購發票的形式,套取該項目資金1.9萬元,用於衝抵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超預算缺口資金。余文輝作為扶貧開發整村推進項目負責人,對此問題負有直接責任。

2017年9月,余文輝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臨滄市滄源縣班老鄉政府原經濟綜合辦主任楊榮明貪汙挪用舊城舊房改造資金問題。

2013年10月至2014年底,楊榮明在掛鉤班老鄉營盤村、負責美麗家園舊城舊房改造項目建設期間,私自扣留營盤村二組低保戶農戶農業銀行卡52張,先後從其中的45張銀行卡中轉賬1次、取現8次,挪用銀行卡中民生資金29.16萬元;期間,楊榮明負責收取的營盤村二組、四組、五組一共33戶建房啟動資金自籌款30.35萬元,未及時上繳財政,挪為己用。

2016年9月,楊榮明受到開除黨籍處分;2017年3月,楊榮明受到開除公職處分。

麗江市華坪縣新莊鄉邊凹村第一黨支部書記、邊凹村三組組長李世華長期侵佔扣留群眾款物問題。

2015年6月,李世華向新莊鄉農業綜合服務中心領取核桃苗成活保證金1.56萬元後,未及時退還給群眾。在鄉紀委對該問題進行核查時,李世華始將1.56萬元核桃苗成活保證金退還。

李世華長期侵佔扣留群眾款物,2017年9月,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曲靖市陸良縣龍海鄉核桃村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謝永剛等人虛報冒領國家扶貧資金問題。

2014年4月,村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謝永剛,黨總支副書記李洪昆,村委會副主任李背書,村監委主任李加得,村委會委員兼出納王玉榮等人共同商議決定,將20戶不符合申報條件的農戶上報至龍海鄉扶貧辦,虛報冒領“陸良縣2014年龍海鄉肉牛養殖產業扶貧項目”補助資金12萬元。其中,除每戶發給1000元共計2萬元外,剩餘10萬元截留挪作他用。

2017年11月,謝永剛、李洪昆、李背書、李加得、王玉榮分別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縣甸尾鄉高樓寨村雲普村小組違規收取低保金並進行二次分配問題。

2017年1月,高樓寨村雲普村小組違規收取本小組中19戶低保戶的低保金共計11.81萬元,經小組村民代表開會商議後按每人200元的標準將其中的11.38萬元發放給小組中569位村民。雲普村小組組長司春發、副組長白光明、婦女組長普春美,違規收取雲普村小組低保戶的低保金並進行二次分配。

2017年8月,司春發、白光明、普春美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紀檢監察】省紀委通報6起扶貧違紀問題

通報指出,上述6起典型問題,有的套取國家扶貧項目資金私設“小金庫”,有的虛報冒領國家扶貧資金,有的截留挪用貧困群眾扶貧資金,有的長期侵佔扣留貧困群眾扶貧款物,嚴重侵害貧困群眾切身利益,問題典型、性質惡劣,必然受到嚴肅查處。各級黨組織、紀檢監察機關和廣大黨員幹部務必深刻汲取教訓,切實引以為戒。

通報強調,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扶貧開發脫貧攻堅戰略思想,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加強對扶貧款物使用的監督管理。要健全公告公示制度,省、市、縣扶貧資金分配結果一律公開,鄉、村兩級扶貧項目安排和資金使用情況一律公告公示,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

通報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大監督執紀力度,嚴肅查處扶貧領域貪汙侵佔、行賄受賄、虛報冒領、截留挪用、揮霍浪費、吃拿卡要、優親厚友等問題,緊盯農村低保、危房改造、易地搬遷、產業扶貧、對口幫扶以及貧困地區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項目實施及政策落實,對膽敢向惠農資金“動腦筋”“伸黑手”的涉腐行為,發現一起嚴肅查處問責一起,絕不姑息遷就,絕不允許任何人為一己之利對扶貧資金動“一針一線”,拿“一分一釐”,堅決斬斷伸向扶貧資金的黑手,切實增強貧困群眾的獲得感。

來源:雲南法制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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