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冥幣、斧頭砍威脅借款人 廣安7名高利放貸者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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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線消息(記者 劉春華)9月3日下午,廣安市嶽池法院依法對王甲等七名被告人組成的惡勢力犯罪集團尋釁滋事一案進行公開宣判。

2016年至2018年8月,被告人王甲、王乙、王丙、王丁、葉某亮、胡某、夏某圓七名被告人高利放貸,對不能按時歸還借款本金及利息的借款人及其擔保人,先通過打電話催收,對借款人、擔保人及其家人進行威脅、恐嚇,後在其家門附近、居住的小區貼“老賴還錢”等侮辱性的紙條、用油漆塗門,用斧頭砍(砸)借款人及其擔保人家的大門、潑油漆、大糞、撒冥幣等軟暴力,迫使借款人及其擔保人支付高額利息。

被告人王甲等人組成的惡勢力犯罪集團嚴重干擾、破壞了借款人及擔保人正常的生活秩序,嚴重危害了人民群眾的人身財產安全,妨礙了社會管理秩序,在當地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法院經審理認為,王甲等七名被告人為牟取非法利益,經常糾集在一起,軟暴力催債,共同實施了尋釁滋事犯罪行為,形成了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且實施了三起以上尋釁滋事犯罪行為,是集團犯罪,被告人王甲起組織、領導作用,是首要分子,按犯罪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其他參與者按其參與的罪行處罰。被告人王甲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六萬元,其他六名參與者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四年至二年不等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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