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哥哥借130萬元幫弟弟還債
親兄弟也坑你沒商量。
哥哥大明,弟弟小明。
遊手好閒的小明因網上賭球,不僅輸掉了自己的房子,還欠了高利貸。
大明不忍心弟弟一天到晚被人追債,於是想用自己名下的房子套點錢替弟弟還債。弟弟喜出望外,很快就找來一個聲稱願意借錢的出款人。
大明經評估房子作價260萬元,向此人借了130萬元幫弟弟還清了債務。同時,大明還辦理了抵押手續,約定年利率15%,限期兩年。
弟弟找的借款人提出,要大明辦借款合同公證、房產全權委託書,並把房屋的原始購房合同及契稅票據交給自己保管,作為保證還款的擔保措施,如果日後不能按期還錢就賣房抵債。
大明心想,只要自己的生意有起色,就可以還清欠款;實在不行,也可以賣房抵債。
誰知到了還款期限,大明的出口生意不但沒有好轉,還因關稅問題讓自己的訂單大量萎縮。
驚!新業主突然上門收樓
“幸好自己的房子現在已漲價到320萬元。”大明打算賣房還債,剛要聯繫借款人,有位自稱是房子新業主的陳先生突然上門要求收樓。
原來,債權人通過公證委託書,把房子按230萬元賣了!
大明大驚失色。不僅如此,更甚者,一天還看到弟弟和出款人、陳先生一起吃飯、喝酒。原來這三人是認識的!只是他們合夥挖了個坑,並利用大明抵押在債權人手裡的房屋法律文件,把房子賤賣了。
"好心哥哥借130萬元幫弟弟還債
親兄弟也坑你沒商量。
哥哥大明,弟弟小明。
遊手好閒的小明因網上賭球,不僅輸掉了自己的房子,還欠了高利貸。
大明不忍心弟弟一天到晚被人追債,於是想用自己名下的房子套點錢替弟弟還債。弟弟喜出望外,很快就找來一個聲稱願意借錢的出款人。
大明經評估房子作價260萬元,向此人借了130萬元幫弟弟還清了債務。同時,大明還辦理了抵押手續,約定年利率15%,限期兩年。
弟弟找的借款人提出,要大明辦借款合同公證、房產全權委託書,並把房屋的原始購房合同及契稅票據交給自己保管,作為保證還款的擔保措施,如果日後不能按期還錢就賣房抵債。
大明心想,只要自己的生意有起色,就可以還清欠款;實在不行,也可以賣房抵債。
誰知到了還款期限,大明的出口生意不但沒有好轉,還因關稅問題讓自己的訂單大量萎縮。
驚!新業主突然上門收樓
“幸好自己的房子現在已漲價到320萬元。”大明打算賣房還債,剛要聯繫借款人,有位自稱是房子新業主的陳先生突然上門要求收樓。
原來,債權人通過公證委託書,把房子按230萬元賣了!
大明大驚失色。不僅如此,更甚者,一天還看到弟弟和出款人、陳先生一起吃飯、喝酒。原來這三人是認識的!只是他們合夥挖了個坑,並利用大明抵押在債權人手裡的房屋法律文件,把房子賤賣了。
漫畫/陳春鳴
大明趕緊質問弟弟,得知他們三人果然是串謀獲取還款的。
“房產已過戶,生米煮成熟飯,你都無仇報啦……”看著弟弟一副無所謂的樣子,大明心生不忿,趕緊找律師諮詢,希望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律師說法:
“套路貸”被法院調查識破,大明幸運保全自有房產
國信信揚律師事務所的陳瑞蓮律師指出:該案例很明顯是債權人安排“新業主”以低於市場價出售房屋,損害借款人的利益。“在我們處理過的案例中,已不止一次遇到這種情況。”
其實,這是債權人自編自導,以借款為名的一個“進可攻,退可守”順利獲取還款的“大陰謀”——如果大明能順利還款,大家就相安無事;否則,債權人就可以低於市價賤賣房產,甚至可從中轉手獲利。
為此,陳瑞蓮律師建議大明到法院起訴新業主並提出以下要求:
1.確認債權人與新業主陳某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2.要求撤銷陳某涉案的產權登記記錄,恢復大明的產權登記信息。
後來,經法院審理查明:
債權人濫用代理權限,與房屋買受人惡意串通,以明顯低於市價成交過戶,買受人不屬於善意取得,並損害了大明的合法權益,該買賣合同涉嫌“套路貸”,被認定無效。
法院支持了大明的訴請,房產最終回到大明名下。
責編 | 詹青
"好心哥哥借130萬元幫弟弟還債
親兄弟也坑你沒商量。
哥哥大明,弟弟小明。
遊手好閒的小明因網上賭球,不僅輸掉了自己的房子,還欠了高利貸。
大明不忍心弟弟一天到晚被人追債,於是想用自己名下的房子套點錢替弟弟還債。弟弟喜出望外,很快就找來一個聲稱願意借錢的出款人。
大明經評估房子作價260萬元,向此人借了130萬元幫弟弟還清了債務。同時,大明還辦理了抵押手續,約定年利率15%,限期兩年。
弟弟找的借款人提出,要大明辦借款合同公證、房產全權委託書,並把房屋的原始購房合同及契稅票據交給自己保管,作為保證還款的擔保措施,如果日後不能按期還錢就賣房抵債。
大明心想,只要自己的生意有起色,就可以還清欠款;實在不行,也可以賣房抵債。
誰知到了還款期限,大明的出口生意不但沒有好轉,還因關稅問題讓自己的訂單大量萎縮。
驚!新業主突然上門收樓
“幸好自己的房子現在已漲價到320萬元。”大明打算賣房還債,剛要聯繫借款人,有位自稱是房子新業主的陳先生突然上門要求收樓。
原來,債權人通過公證委託書,把房子按230萬元賣了!
大明大驚失色。不僅如此,更甚者,一天還看到弟弟和出款人、陳先生一起吃飯、喝酒。原來這三人是認識的!只是他們合夥挖了個坑,並利用大明抵押在債權人手裡的房屋法律文件,把房子賤賣了。
漫畫/陳春鳴
大明趕緊質問弟弟,得知他們三人果然是串謀獲取還款的。
“房產已過戶,生米煮成熟飯,你都無仇報啦……”看著弟弟一副無所謂的樣子,大明心生不忿,趕緊找律師諮詢,希望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律師說法:
“套路貸”被法院調查識破,大明幸運保全自有房產
國信信揚律師事務所的陳瑞蓮律師指出:該案例很明顯是債權人安排“新業主”以低於市場價出售房屋,損害借款人的利益。“在我們處理過的案例中,已不止一次遇到這種情況。”
其實,這是債權人自編自導,以借款為名的一個“進可攻,退可守”順利獲取還款的“大陰謀”——如果大明能順利還款,大家就相安無事;否則,債權人就可以低於市價賤賣房產,甚至可從中轉手獲利。
為此,陳瑞蓮律師建議大明到法院起訴新業主並提出以下要求:
1.確認債權人與新業主陳某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2.要求撤銷陳某涉案的產權登記記錄,恢復大明的產權登記信息。
後來,經法院審理查明:
債權人濫用代理權限,與房屋買受人惡意串通,以明顯低於市價成交過戶,買受人不屬於善意取得,並損害了大明的合法權益,該買賣合同涉嫌“套路貸”,被認定無效。
法院支持了大明的訴請,房產最終回到大明名下。
責編 | 詹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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