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遷,為什麼到最後無家可歸?

購房 租房 房產 盛廷徵地拆遷律師 盛廷徵地拆遷律師 2017-10-16

2012 年,宋明磊的房子被劃入舊城改造項目。開發商拋出了誘人的獎勵政策:十天內搬走的獎勵 6 萬元,二十天內搬走的獎勵 2 萬,超出搬遷期限的無任何獎勵。

搬得早了有獎勵,誰不想多得點錢呢?然而,讓宋明磊完全沒有想到的是,簽訂了回遷協議之後,他們會走上一條“無家可歸”的路。

如今,五年過去了,房子拆了,卻絲毫沒有動工的跡象。一眼望去,全是荒蕪。雜草叢生的拆遷工地,停著兩輛廢棄的機動車。

在工地遇到同來探望的老鄰居,老鄰居都快認不出來他了:“喲,你都有白頭髮了!”“是啊,時間過得真快,一晃就過去了五年多呢!”宋明磊熱情地和老鄰居打起了招呼,內心湧動的,卻是一種無法回家的痛。

回遷,為什麼到最後無家可歸?

這些年,宋明磊到處租房,漂泊不定,他做夢都想回到原來的家裡。和宋明磊處於同一境地的,還有 800 多戶人家。隨著房價上漲、房租上漲,每月的安置費越來越無法租到合適的房子。

詢問開發商,開發商也很無奈:“有一部分拆遷戶對補償期望值太高,拒絕搬遷,希望政府能夠給剩下的拆遷戶做做工作。”

“如果剩餘的 30 多戶不同意拆遷,我們已經拆了的 800 多戶難道要一直漂泊在外 ?”宋明磊特別擔心。

回遷,為什麼會淪落到無家可歸的地步?據相關媒體報道,有很多人跟宋明磊一樣的遭遇,具體原因卻查無可尋。為此,我專門採訪了盛廷律所經驗非常豐富的三位律師。

回遷,為什麼到最後無家可歸?

趙鳳梅

拆了五年還沒動工,原因可能不是少數拆遷戶不肯搬遷那麼簡單,很可能是這個項目本身就存在手續不全的問題。 2011 年國務院 590 號令下來後,拆遷戶應該同當地政府簽訂拆遷協議,與開發商籤本身就是將自己置於危險狀態。

回遷,為什麼到最後無家可歸?

李篤振

與開發商簽訂協議,如果出現開發商經營狀況不好、資金鍊斷裂、破產甚至開發商老闆意外死亡等情況,回遷房的建設極有可能會遙遙無期。與政府簽約,風險會小很多。但也會因為受開發商波及、政府財力以及領導人換屆等問題出現一定的風險。無論開發商,還是政府,都存在履行不能的風險。

回遷,為什麼到最後無家可歸?

潘金忠

從2011年開始,我國房屋拆遷的原則是先安置,後拆遷。如果完全按照這個原則來執行,在簽訂協議之前就已備有建好的房屋進行安置,就不存在無家可歸的風險。但是,這種完美狀態,只在一部分地方得到了執行。大部分安置房都是期房,有一個過渡期,一旦出現違約、履約不能,很可能就一腳踩空,導致無家可歸。

回遷風險這麼大,我們能不能選擇簡單直接的貨幣補償?仰或,有沒有一種方式,能夠最大程度降低迴遷風險?

由於房價波動較大,選擇貨幣補償的話,拿到補償款後要儘快買房,避免因房價上漲後買不上房的風險。

回遷,為什麼到最後無家可歸?

潘金忠

選擇貨幣補償還是回遷房,要根據每個項目的情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如果客觀條件具備的話,可以選擇貨幣補償與回遷的組合來分攤風險。或者,多關注政策福利。比如,小周在北京二環裡有20平米的平房,就算拆遷方給他一平米15萬的補償,到最後也只能拿到300萬,很難在市區買到滿意的房子。而此時,如果政府給他一個經濟適用房的指標,他就能用遠低於市價的價格買到更合適的房子。

回遷,為什麼到最後無家可歸?

李篤振

如果選擇產權調換的話,一定要看安置房是否有合法用地、規劃、立項手續。尤其是集體土地,如果沒有依法徵收,選擇回遷房安置的法律風險很大,簽約要謹慎。如果徵收方提供的安置協議文本中裡沒有具體的房號、面積和交房時間等內容,追究違約責任就沒有具體的依據。

回遷,為什麼到最後無家可歸?

趙鳳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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