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餘杭此地從未出售安置房!已有人被騙66萬!

購房 杭州 裝修 銀行 保障房 餘杭晨報 2019-05-12

可以杭州,何必遠方?

不限貸、不搖號、現房住宅!

商業配套、景區環繞

按揭、全款都可以

警惕!餘杭此地從未出售安置房!已有人被騙66萬!

看起來是不是很誘人?

想買房的你,是不是開始迫不及待?

可是,這當中的貓膩你瞭解嗎?

所要承擔的風險,遠比你想象的要

大得多!

↓↓↓

近日,塘棲鎮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報警人稱自己通過一家名為杭州北華置業有限公司的中介在塘棲安置房小區“錦繡名邸”買了一套房,定金和首付都付了,按揭也辦好了,卻發現自己好像被騙了

民警根據報警人提供的線索,在“錦繡名邸”小區找到了這家租用安置房用作售樓部的中介公司。場所內,有桌椅、易拉寶、戶型海報、戶型宣傳單等,辦公場所內工作人員西裝筆挺,態度禮貌,頗有正規中介公司的樣子。工作人員稱,公司是“受塘棲鎮政府的委託”銷售包括“錦繡名邸”、“水岸錦城”等多個安置小區的房源。甚至政府從未進行分配的安置房,這裡有房源顯示可供出售。

警惕!餘杭此地從未出售安置房!已有人被騙66萬!

民警從現場資料中發現,已簽訂所謂“房屋銷售合同”的客戶還不少,有的甚至已經繳納了定金和房款。在該公司的其中一份房屋銷售合同中,買方張先生付了“定金”和“首付款”共計66萬,買下了錦繡名邸某套房屋。但是經派出所和塘棲鎮安置辦核實,該套房屋已通過回遷安置分配給了一位湯姓安置戶,而作為房屋主人的湯先生對於自己的房子已經被“賣掉”表示毫不知情、非常驚訝。他表示,自己從未委託過這家中介公司賣自己的房子。

最終,在塘棲派出所的責令下,該公司退還了已收的定金和房款。事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警惕!餘杭此地從未出售安置房!已有人被騙66萬!

警惕!餘杭此地從未出售安置房!已有人被騙66萬!

2018年,塘棲鎮安置辦曾經與塘棲鎮派出所、工商所等部門一起,對位於春風·江南府小區商鋪內進行安置房銷售業務的一處所謂“售樓部”進行查處,並開具整改通知書責令其停止營業。

警惕!餘杭此地從未出售安置房!已有人被騙66萬!

但是 “春風吹又生”,

今年類似的“房產中介”

在錦繡名邸小區又出現了!

那麼這家所謂的“中介公司”

是如何一步步套路買家的呢?

“房產中介”看準了客戶想要在杭州塘棲買房安家又覺得一般商品房價格太高的心理,推銷所謂的低價樓盤,但是他們並沒有正式受到委託的真實房源,而是安排人員晚上去安置小區內走訪瞭解,看看哪戶沒有亮燈,哪戶沒有裝修痕跡,或者通過詢問鄰居等方式,來推測哪些房屋是空置的。將調查情況彙總以後,這些中介公司將調查得到的“空置房”作為可銷售房源,供買房者挑選。客戶選中意向房源後,通過繳納定金、簽訂免責協議等方式確認。

客戶如提出要看房,“房產中介”甚至會請來開鎖匠開鎖換鎖芯,另配鑰匙,堂而皇之帶客戶實地看房。

由於沒有房產證,“房產中介”在與客戶簽訂的購房合同裡還“貼心”地備註了這樣一句話“乙方已知悉房屋為拆遷回遷安置房性質,因甲方不能辦理有效公證,導致兩年內不能辦理不動產證,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無條件退還乙方定金。”

警惕!餘杭此地從未出售安置房!已有人被騙66萬!

(兩年後,這家“房產中介”還會在原地等著退錢嗎?)

警惕!餘杭此地從未出售安置房!已有人被騙66萬!

有的客戶沒有足夠的資金能力付完房款全款,提出要求辦理按揭,“房產中介”甚至還會假扮銀行工作人員,為客戶辦理“按揭貸款”手續,實際上給客戶辦理的是一筆信用貸款

在如此“貼心”的服務下,不少買家簽下了購房合同。

警惕!餘杭此地從未出售安置房!已有人被騙66萬!

然而,沒有完成產權證辦理的安置房進行交易,買賣雙方的權益如何保障?如果賣方有經濟糾紛、家庭財產糾紛,今後的產權過戶如何進行?如果今後房價出現大幅漲跌,買賣雙方有一方反悔了,另一方如何維護權益?各個環節,都存在巨大的風險。

塘棲鎮政府安置辦迴應:

塘棲鎮“錦繡名邸”小區共有房源2180套,均為保障性住房或安置房。截止目前,絕大部分房源均已通過回遷安置分房等形式完成了分配,有剩餘房源200餘套,也將用於在外過渡拆遷安置戶的回遷分房。

目前,塘棲鎮所有的安置房均用於或將用於拆遷安置戶的回遷安置,不推向市場進行銷售。塘棲鎮政府也從未委託任何中介機構對安置房進行銷售。目前市場上有些房產中介存在虛假宣傳誤導大眾的行為,甚至涉嫌欺詐。

律師建議:

購買尚未辦理產權證的安置房存在以下風險:

1、無產權證的安置房無法辦理過戶手續;

2、拆遷安置房屋未分割前屬於家庭共同財產,家庭成員可能對拆遷安置房的處置、分配有異議,即房屋買賣合同沒有家庭成員共同簽字的,合同效力可能會不予認定;

3、因等待過戶時間漫長,房價變動可能性大,如果賣方為了謀取更大利益,將房屋高價賣給他人,並在可以過戶交易時先行過戶給出價高者,那麼原來的購買方就只能選擇主張債權;

4、在買房等待過戶的時間裡,有可能發生因賣方自身債務糾紛,而導致房屋被債權人申請法院查封的情況;

5、賣方在房屋過戶前死亡,交易房屋可能會被認定為遺產,由其繼承人進行分割。

因此,在購買安置房時,應當採取以下措施予以防範:

1、建議購買人確認該房屋是否已完成產權證辦理,或到相關部門諮詢擬購買的房屋能否過戶,能夠過戶才能購買;

2、如需通過中介夠買的,應選擇有資質的、正規的房產中介公司;

3、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建議約定違約金,一旦房屋無法如期過戶或者一方反悔,可以有所約束。

派出所提醒:

如您已經遇到類似事件,甚至已經發現中介攜款潛逃,應及時保存好手上證據,抓緊時間報警,向公安機關求助

買房需謹慎,

務必擦亮眼!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