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給弟弟買的婚房,房產證再加一個姐姐的名字,不可以嗎?

購房 婚姻 情感 一顆牙痛 一顆牙痛 2017-09-26

前段時間看到一篇帖子,關於父母給弟弟買房子的事情。

姐姐已嫁人,但婚姻生活不是很幸福;弟弟剛步入社會工作,父母為了兒子找對象,開始計劃給兒子買房。

這時姐姐對父母說,兒子女兒要同樣對待,不能給弟弟買房了,自己卻什麼都沒有,當時結婚雖然給了嫁妝錢,但跟房子比起來,簡直九牛一毛。

考慮到各種原因,父母本打算房子寫弟弟的名字,姐姐說必須把自己的名字也加上,萬一今後離婚,夫家那邊沒保障,至少孃家這邊還有套房有自己的份。

弟弟知道後很生氣,指責姐姐自私,加了她的名字,未來老婆一定不樂意,直接影響感情。

父母也很煩悶,雖然最終加了姐姐的名字,但家人間的關係搞僵了,那麼大家怎麼看這件事?

父母給弟弟買的婚房,房產證再加一個姐姐的名字,不可以嗎?

我很不敢苟同你們這種說法:父母給弟弟拿錢買房子是很正常的事?同是兒女為什麼姐姐要求寫上自己名字就不正常了呢?

當然我說的意思並不是要兒女們去肯老,爭父母那份錢,一定要父母出錢買房子或者買其他東西的意思。但作為兒女應該等同對待,既然兒子的房子父母買是應該,難道父母住院需要出錢治病的時候,兒子是不是也該多拿?

女兒就可以少拿?可實際根本女兒不會少拿,甚至還會多拿。這兩者道理難道不同嗎?我著實想不明白!所以我反倒覺得國外那種年滿18週歲就出去自力更生的說法更為贊同,不管兒子還是女兒都該平等對待,這樣才說的過,男女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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