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張罰單:飼養寵物要文明

幼兒園 環境汙染 社會 西寧晚報社 2017-06-14

首張罰單:飼養寵物要文明

首張罰單:飼養寵物要文明

首張罰單:飼養寵物要文明

本報訊(記者 悠然 通訊員 楊曉蘭)6月11日,一男子因未認真履行養狗人對狗的監護責任,任憑狗隨地大小便,並未及時清理,最終被城北區城管局執法人員開出首張飼養寵物不文明行為的罰單。這也是西寧市對飼養寵物不文明行為的首張罰單。

據瞭解,6月11日,城北區城管局執法隊員在北川河北路日常巡查時,發現一市民在河道景觀綠化帶中遛狗,其行為不僅未認真履行養狗人對狗的監護責任,任憑狗隨地大小便,並未及時清理,造成路面汙染。執法隊員對寵物狗主人進行了批評教育,並根據《西寧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五十二條對其處以50元罰款。這也是西寧市對飼養寵物不文明行為的首張罰單。記者事後查閱了《西寧市養犬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明確規定了不得攜犬進入的區域和場所,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辦公區、服務區、生產區;醫院診療區、學校教學區、學生集體宿舍區、幼兒園及其他少年兒童活動場所;公交車輛;商場、賓館、餐飲場所;風景區、市區公園、城市公共綠地、城市廣場;影劇院、博物館、圖書館、展覽館、體育場(館)、歌舞廳、遊樂場等公共文化娛樂場所;宗教活動場所;其他設有禁令標識的場所。但是盲人攜帶導盲犬或者肢體重殘人攜帶扶助犬的,不受前款規定限制。如有違反第二十九條規定的,將由城市管理部門予以警告,並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並收容犬隻。

另外,為有效提升對此類不文明行為的治理效果,城北區城管局安排專人印發《自覺文明養犬 共創文明城市》宣傳冊千餘份,在寵物店、寵物醫院、公園、廣場等地開展了一系列宣傳活動,向市民宣傳文明養犬的重要性,確保寵物管理更加科學、規範,有章可循,為我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出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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