倆“汪星人”幹仗 主人上法庭

動物 法律 王莉 新疆法制報 2017-06-22

狗咬人打官司已不是新聞,但因狗咬狗產生的官司倒是少見。日前,兩隻寵物狗玩著玩著動起嘴來,一隻小狗被咬傷致死。“受害狗”的主人一紙訴狀將“肇事狗”的主人告上了法庭。

倆“汪星人”幹仗 主人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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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法制報》記者 任優 通訊員 李建忠

2016年9月23日傍晚時分,王莉帶著愛犬妞妞在烏魯木齊市新市區迎賓路某小區內散步。

在王莉與鄰居張新閒聊時,寵物狗大黑跑來與妞妞“打招呼”。

大黑是小區寵物狗裡的“大哥”,60cm的肩高,30公斤的體重,因其擁有自己出門遛彎,並按時回家的“技能”,頗受小區狗主人們的喜愛。

當天,大黑與妞妞在一起玩了起來。妞妞在前面跑,大黑在後面追,王莉以為它們在鬧著玩沒在意,繼續與鄰居閒聊。

不一會兒,妞妞的一聲慘叫引起了王莉的注意。

“妞妞被咬了,身上都是血。”張新在一旁大叫。

王莉與張新趕忙衝上前,王莉將二狗隔離,張新則將妞妞抱入懷中。可大黑卻不罷休,跳起來咬住妞妞的後腿不鬆口。張新無法擺脫大黑的追咬,也擔心自己被咬到,便將妞妞扔到了地上。

小區散步的鄰居都圍了上來,在大家的幫助下,妞妞被救出。

王莉抱起妞妞趕到寵物醫院,醫院立即對妞妞進行了手術。

事發到2017年1月,妞妞共進行了23次治療。在妞妞治療期間,王莉與大黑的主人趙軍溝通,趙軍支付了2100元治療費後,對於王莉提出追加治療費的要求予以拒絕。

1月7日晚,妞妞被送往寵物醫院後,經醫治無效死亡。

“妞妞像我的家人一樣,它被你的狗咬死了,你賠給我!”面對妞妞的離去和趙軍的冷漠,王莉很難過。3月2日,王莉一紙訴狀將趙軍告上烏魯木齊市新市區人民法院,訴求趙軍賠償其2.7萬元賠償,並進行賠禮道歉。

經新市區法院審理查明,小區監控視頻還原了趙軍飼養的犬將王莉飼養的犬咬傷的全過程,撕咬過程中趙軍不在現場,導致王莉飼養犬被持續撕咬,並且王莉不存在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情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七十八條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因此,趙軍應當對其飼養的犬給王莉造成的相關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但該案中,趙軍不存在故意的行為,故法院對王莉提出賠禮道歉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5月20日,法院判決如下,被告趙軍支付王莉治療費、犬隻損失費共計8000餘元,駁回王莉其他訴訟請求。

近日,王莉不服判決,向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文中當事人均為化名)

■延伸 養狗須知

2005年12月20日《烏魯木齊市養犬管理規定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施行。按照《辦法》,市民養犬應遵守以下規定:重點管理區內個人登記養犬的,每戶只准飼養一隻高度不超過35公分的小型觀賞犬;按規定為犬注射疫苗;不準攜犬進入商店、飯店、學校、醫院、展覽館、影劇院、公園等公共場所;不準攜犬乘公共交通工具(小型出租汽車除外);經登記飼養的大型犬應當實行拴養或圈養,不得出戶。飼養的小型觀賞犬出戶時,必須掛牌並由成年人牽領;犬吠影響他人休息時養犬者應當採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攜犬人對犬在戶外排洩的糞便應立即清除;犬病死或死因不明的,應在獸醫檢疫部門監督下,進行無害化處理。

烏市愛寵人士在飼養寵物後,按照《辦法》規定,應當對愛寵進行註冊登記並對犬證年審。烏市個人飼養犬隻的,辦理狗證需要提供以下材料:本市常住戶口或暫住本市的合法證明;個人身份證明;房產證明或房屋租賃證明;犬隻的狂犬病免疫證明;犬隻照片兩張。烏魯木齊各區縣市的派出所均可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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