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坡3歲女孩被狗咬,狗主人:小狗才3個月大,未成年不懂事

社會 重慶時報 2017-04-19

4月13日傍晚,九龍坡九龍派出所民警在值班時同時接到兩起奇怪的警情:一個說自己3歲的孫女在散步時被狗咬了;另一個說自己散步時帶的小狗被人揍了。兩條警情間隔3分鐘,地點都是同一地點。民警覺得蹊蹺,立即到現場查看。

九龍坡3歲女孩被狗咬,狗主人:小狗才3個月大,未成年不懂事

民警趕到現場,發現這兩起警情果然是當事人雙方報的警。市民周大媽說自己帶著3歲的孫女在公園散步時,被張女士所帶的寵物狗咬傷;而就站在周大媽對面的張女士則堅稱,自己牽著小狗散步,冷不防一個3歲的小女孩跑過來打她的小狗,小狗出於自衛才咬了小女孩一口。

周大媽認為,小孩子不懂事,逗一下狗狗情有可原,在公共空間遛狗,理所應當約束好自己的寵物;而張女士的理由則略顯“奇葩”:她堅稱,自家的小狗也才3個月大,要算年齡也是未成年,更不懂事,何況是小孩子挑逗自己的狗狗在先。雙方為此爭執不下。

民警將雙方帶至回派出所,經4個多小時的調解,雙方終於同意和解,張女士將打預防針的410元錢賠付給周大媽。調解完畢時,已經深夜12點過了。

因為小小的一個預防針的費用,雙方均爭吵了一整晚時間,也耽誤了警力。在此,民警希望市民看管好自己的孩子和小狗,如遇此類事件,雙方心平氣和協商解決,把警力留給那些真正需要警察幫助的人們。同時,市民社會的正常秩序,需要高素質的公民共同來維護。

民警還借用嚴復的一句話作為提醒:個人的自由,以不侵犯他人的自由為限度。無限制的自由是不存在的。一個人人自私自利,只顧自己感受的社會,人人都可能成為受害者。

實況新聞—重慶時報記者 蔣煬 cqtimes1805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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