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100理財騙局:拆積分拉人頭 年化最高達200%

個人理財 投資 傳銷 電子商務 手機和訊網 2017-05-08
幸福100理財騙局:拆積分拉人頭 年化最高達200%

年化收益高達50%-200%

劉歡(化名)最近很是頭疼,因為自己的母親已經在一家名為幸福100的平臺上投資了50萬元,並告訴劉歡如果自己將50萬元賣出可以獲利100餘萬元。“這麼高額的收益肯定不靠譜,母親還拉上了家裡的親戚一起投資,我的小姨也已經投資15萬元,他們每天聽'理財師'的分享,不斷地向親戚宣傳產品的好,就像著了魔一樣。據說投資期間還能免費出國旅遊,我簡單瞭解了一下他們的模式,感覺就是一個打著虛擬貨幣名義的龐氏騙局。”劉歡擔心道,現在雖然母親的資金還沒有虧損,但是如果有一天平臺跑路,可能血本無歸。

不僅是在劉歡所在的三線城市,也有投資人告訴北京商報記者,現在幸福100在青島、內蒙古等地都很火。記者上網輸入幸福100,不少網友在網絡間詢問“中國一川幸福100積分理財是不是傳銷?”、“幸福100模式是否違法”。

據其官網介紹,幸福100的公司主體為“中國一川(澳門)國際有限公司”,成立於2012年7月13日,現在全球30多個國家開展業務,有30多萬的理財客戶,結合了銀行、保險、股票、倍增、利複利、互聯網這六大行業優勢於一體的新型專業互聯網金融理財消費平臺。另據網絡上的宣傳資料顯示,其創始人為吳宗霖,1982年出生於中國四川。2012年3萬元創立中國一川,目前公司市值已經超過300億元。

同時,根據北京商報記者得到的一份語音宣傳材料中一位“理財師”的介紹,幸福100有40多家實體公司,總投資超過300億元,未來五年內計劃打造4-5家上市公司,理財、眾籌同時進行,虛實結合,多渠道互利。全球擁有30多萬會員,今年春節所有會員升級為股東,不僅有理財互投,還有實體公司持股,公司文化是緣、孝、善,核心是利複利,年收益50%-200%,該公司只收取10%的平臺服務費,一部分獎勵會員,一部分落地實體項目,一部分支持慈善事業。

在這項看似宏大的介紹中,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該公司提到有40多家實體企業。另一份關於吳宗霖的介紹顯示,他是中國一川創始人,同時還是北京超奧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超奧”)總裁、北京滿冠餐飲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滿冠”)總裁、中山市麒糧商貿有限公司總裁等等,而這幾家公司都屬於中國一川。記者查詢了全國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瞭解到,如北京超奧,註冊資本在2016年從50萬元變更為1001萬元,但是實繳資本為零,沒有吳宗霖的名字出現;中山市麒糧商貿有限公司現在名為珠海麒糧商貿有限公司,主要成員中並沒有總裁吳宗霖的身影;另外北京滿冠註冊資本同樣在2016年從5萬元變更為100萬元,但實繳資本為零。不過雖然沒有出現吳宗霖的名字,但北京超奧、北京滿冠兩個看似不相關的公司,雖然法定代表人不同,但是聯繫電話都為同一個手機號、郵箱也為同一個163郵箱。“一種可能是這個公司虛假宣傳,另一種就是這個公司註冊了一堆皮包公司。”一位業內人士分析道。

拆積分拉人頭

幸福100的運營模式究竟是怎樣的?

據“理財師”描述,投資人獲利主要有兩種途徑:一是低買高賣虛擬積分賺取差價,從而獲得更多“一幣”;二是通過整個“市場”不定期的拆分獲得更多積分,待積分升值後獲得更多“一幣”。同時,該“理財師”介紹,“2012年中國一川發行了600萬積分,積分就相當於原始股,底價設在0.78元,並且承諾一次性發行永遠不再增發”。

不過,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雖然中國一川在宣傳中表示自己的積分不再增發,但採取了拆分的模式。截至目前,該公司已經拆分了10次積分,馬上要進行11次拆分,如此一來雖然該公司表示並未增發,但是其積分源源不斷,不斷地拉入新人進行購買。

同時,前述“理財師”還宣稱,投資1萬元,拆分三次,純利潤是1.5萬元,拆分6次,純利潤是6.2萬元,拆分9次,純利潤是17萬元;投資2萬元,拆分三次,純利潤是5萬元,拆分6次,純利潤是24萬元,拆分9次,純利潤是55萬元;投資5萬元,拆分三次,純利潤是11萬元,拆分6次,純利潤是39萬元,拆分9次,純利潤是134萬元。

“這種宣傳方式就是偷換概念,一面表示自己不增發,另一方面則通過虛擬積分的模式不斷引入新投資人購買,其實就是一種龐氏騙局,或者說變相傳銷。龐氏騙局在國內又稱'拆東牆補西牆','空手套白狼'。簡言之就是利用新投資人的錢來向老投資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報,以製造賺錢的假象進而騙取更多的投資。高回報對應的就是高風險,天上沒有掉餡餅的事,使用高利率吸引投資人,給投資人畫大餅,這也是非法平臺常使用的營銷方式。”一位銀行業理財專家直言。

投資者應遠離互聯網傳銷騙局“幸福100”這種所謂的創新性消費式理財產品模式,看似顛覆了人們傳統而單純的消費和理財習慣,但在律師看來,這些創新模式只是詐騙者用來矇蔽投資者的手段。

北京尋真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德怡向北京商報記者直言,幸福100是一種非法的互聯網傳銷騙局。傳統傳銷模式主要由傳銷組織成員吸引親朋好友、同窗故舊等熟人蔘與,一旦入夥往往控制新成員的人身自由,組織比較嚴密;互聯網傳銷方式則是通過互聯網吸引不特定的陌生投資者參與,不控制人身自由,組織比較鬆散,往往欺詐性更強。

除此之外,王德怡認為,同以往的互聯網傳銷模式相比,幸福100顯然提高了科技含量,即將傳銷、互聯網和金融衍生品模式三合一。其虛擬積分的交易帶有明顯的金融衍生品屬性,具有極強的賭性,很可能結合手機微信或手機軟件開發了相應的應用。

在他看來,幸福100傳銷的本質在於:這種交易在盈利方式上仍然採取的是發展下線的複式計酬方式,交易資金主要流向上家。

對於投資者而言,參與此類投資項目具有較大的風險。王德怡指出,投資者參與此類非法金融活動存在較大的風險,由於這些項目交易資金缺少監管,極易發生組織頭目捲款跑路,而投資者與其沒有書面合同,無論通過民事還是刑事途徑追回損失都很困難。如果自己變成傳銷鏈條中的一個環節,發展下線,則屬於參與非法經營,情節嚴重的應該可以被處以刑責。

類似這種互聯網傳銷項目層出不窮。日前,樂清市檢察院發佈消息稱,該院於日前依法審查一起新型網絡傳銷案件,並以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對黃某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經瞭解,該非法傳銷組織打著“支持國貨”旗號,乾的卻是非法傳銷勾當,共發展會員2000餘人。

據悉,該傳銷組織在對外宣傳時主打“支持國貨”的旗號,在網絡平臺設置消費循環系統,吸引當地高檔酒店、洗浴中心等消費場所加盟,承諾會員利用系統返還的消費積分在上述場所消費後,3-6個月內返還消費款(扣除一定的手續費),打造“免費消費”的假象,以此加大入會的吸引力,並利用“支持國貨”的旗號矇蔽大眾視線。

王德怡建議投資者,投資任何項目或交易品種,合法合規是前提和基礎,勿必審核組織該交易的主體資質,是否取得合法許可,是否簽訂書面正式協議,資金是否有合法監管等。否則,無論對方宣傳有多高的收益,都應當遠離。

北京商報金融調查小組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