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王知青場一山地徵收在即,突然間冒出兩個權益人,怎麼回事?'

高能小子終極裝備 岳陽 跳槽那些事兒 岳陽日報丨岳陽網 2019-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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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電顯示:

我在岳陽樓區洛王街道辦事處知青場6組開發一塊山地數十年,第一次徵收時還得了一筆青苗補償費。現在山地所在區域面臨徵收,又出來一個人稱對這塊山地擁有權益。我該怎麼辦呢?

(劉某)

記者跑腿:

劉某告訴岳陽晚報全媒體幫辦記者,1986年他舉家搬遷到洛王知青場,當時組裡分給他一塊山地,主要種植果樹等作物。上世紀90年代初,這塊地徵收過一次,當時只有青苗費,沒有土地費,徵收部門將青苗費補償款全部打給了他。現在國土部門收儲包括他家山地在內的較大區域,原來的鄰居王某出來表明對這塊地擁有權益。而且前不久社區現場測量的時候,只通知了王某而沒有通知他參加,這讓他非常擔心。

岳陽晚報全媒體幫辦記者瞭解到,劉某所說的知青場是以前的村級單位名稱,現已劃歸洛王社區管轄。接到劉某電話後,幫辦記者首先來到洛王社區,一名劉姓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社區早就關注到了劉某的訴求。據介紹,目前該區域的徵收款項還在國土部門,並未下發到社區和居民。第一次測量時因為社區不知詳情,未通知劉某參加,這並不影響權益人的合法權益。為此,洛王社區於8月7日下午組織了一次包括劉某、王某以及周邊部分居民參加的協調會,幫辦記者也參加了該協調會。王某在協調會上表示,這塊地最初是分給其父親管理,當時他在外面搞運輸,不太清楚內情。父親去世之後,他和兄弟們自然繼承了這塊山地的經營權屬。王某向記者展示了周邊部分居民的證詞,包括前幾任組長也在證詞上簽名。

劉姓工作人員表示,如劉某能夠提供上世紀90年代初征收時補償其青苗費的證據,那麼這個證據真實可信。因為當初王某的父親還在世,王某等人也均已成年,如果對劉某擁有山地經營權屬有爭議,應該在發放青苗費時就提出異議。而且自上世紀90年代初到現在近30年,其並未向相關部門反映,直到現在山地面臨徵收才提出異議的做法不可取。“但事實上,現在雙方都不能夠提供各自經營權屬山地的邊界四至證明,社區將在適當的時候再次深度調查相關人員,盡最大可能公平和諧處理此事。”

對於社區工作人員的意見,劉某和王某均表示認可。劉某所言名下的山地究竟如何處置,徵收款究竟如何發放,本報將繼續關注。

幫辦記者 何志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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