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蘭縣隸屬於甘肅省會蘭州市,地處甘肅中部,位於黃河上游,東鄰白銀市白銀區和蘭州市榆中縣,南接蘭州市城關區和安寧區,西連永登縣和西固區,北與白銀市景泰縣接壤。
皋蘭是太平鼓的故鄉,被文化部命名為“中國民間藝術縣”。 2014年,皋蘭縣的什川鎮獲“世界第一古梨園”和“影響世界的中國文化旅遊名鎮”稱號。
皋蘭縣轄4個鎮、3個鄉,有71個行政村和3個社區。總面積2476平方公里,總人口18.0841萬人,其中非農業人口3.0081萬人(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
皋蘭縣有冬果梨、軟兒梨、白蘭瓜、紅砂洋芋、 黑瓜籽等特產。旅遊景點有什川鎮古梨園、石洞寺、靈峰寺等。
皋蘭縣為絲路重鎮,隴西要衝。
春秋戰國時為羌戎之地,
秦統一中國後歸秦。
西漢時屬金城郡,首置金城縣。
西魏、北魏與北周時屬子城縣,子城縣為金城郡治所在。
隋初,屬蘭州總管府,廢府復郡後,仍屬金城郡金城縣。
唐屬蘭泉縣,即現蘭州市區所在,亦為金城郡治。
唐後期與五代時,為吐蕃轄地。
宋、金、元、明均屬蘭州。
清代乾隆三年(1738年),因境內有皋蘭山而更名為皋蘭縣,沿用至今。
清代至民國作為甘肅首縣和省會重鎮,幅員遼闊,轄今蘭州、白銀兩市的大部分地區。
民國二年(1913年)並蘭州府、鞏昌府為蘭山道,領15個縣,蘭山道尹駐省會皋蘭縣。
民國十六年(1927年),廢道改區,皋蘭縣屬蘭山區。
民國十九年(1930年),皋蘭縣設7個區,429個村,縣域東至甘草鎮60千米交定西界,西至張家寺70千米交永登縣界,南至漩馬灘50千米交洮沙縣界,北至甘露池80千米交紅水縣界。
民國二十五年(1936年)屬甘肅督察公署第一行政督察區。
民國三十年(1941年)7月,中華民國政府劃出皋蘭縣城區及近鄰16平方千米的區域設立蘭州市,皋蘭縣城即為蘭州市區,蘭州市區成為縣中之區,縣治駐現城關區永昌路。故有"先有皋蘭縣,後有蘭州市"之說。
民國三十三年(1944年)12月後,皋蘭縣直屬甘肅省。
民國三十四年(1945年)縣治遷駐鹽場堡,全縣有21個鄉鎮,下轄157個保、1467個甲。
民國三十五年(1946年)縣治遷往市內曹家廳,轄21個鄉鎮,151個保、1572個甲。
1949年8月26日,皋蘭縣與蘭州市同日解放,直屬陝甘寧邊區政府甘肅行政公署。12月歸屬蘭州市。
1951年8月由省直轄。
1956年1月劃歸定西專區。
1958年12月撤縣,行政區域劃歸白銀市。
1961年2月,恢復建制,歸白銀市管轄。
1963年10月再屬定西專區。
1970年4月重新劃歸蘭州市管轄至今。
皋蘭縣位於東經103°32′一104°14′,北緯36°05′一36°51′之間,總面積2476平方公里。東臨白銀市和榆中縣,南接蘭州市區,西連永登縣,北依景泰縣。縣城距蘭州、白銀兩城均為45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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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貌地形
皋蘭縣
皋蘭縣地形屬黃土高原丘陵溝壑區,多為黃土樑峁、溝谷和小川臺地等類型,地勢為北高南低、西高東低,呈西北向東南傾斜,山脈多為南北走向,海拔高度在1459.2米一2445.2米之間,相對高差達986米。境內共有0.5公里以上的大小砂、土溝4977條,全長6743.7公里,這是該縣水土流失侵蝕溝的發源地,溝壑密度2.64公里/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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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候
皋蘭縣屬溫帶半乾旱氣候,年均氣溫7.2℃,年均降水量266毫米,年均蒸發量1660毫米,年均日照2768小時,無霜期14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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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
黃河流經皋蘭縣境內,年均流量311億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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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產資源
皋蘭縣有豐富的礦藏資源,金屬礦有金、銀、鋅、銅等,非金屬礦有石英砂、大理石、花崗岩、粘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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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資源
2011年,皋蘭縣耕地面積43.6萬畝,人均耕地面積2.24畝;其中水澆地21.11萬畝,人均1.4畝。草地面積253萬畝,林地面積14萬畝。
皋蘭縣國土面積2476平方公里,截至2012年,皋蘭縣耕地面積57.5萬畝,人均耕地面積3.2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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