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縣城棚戶區改造工程成紀路東片區項目土地徵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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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徵收土地公告辦法》和《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現將縣城棚戶區改造工程成紀路東片區項目土地徵收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徵地批准機關、批准文號、批准用途

1.批准機關:甘肅省人民政府。

2.批准文號:甘政自然資發〔2019〕198號。

3.批准用途: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二、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位置、地類和麵積

1.被徵收土地所有權人:靜寧縣八里鎮高城寨村、城關鎮東關村村民委員會。

2.徵地位置:東起陽光家園、西至成紀路,南起新盛花園,北至312國道,具體位置以土地勘測定界圖為準。

3.地類:農用地和建設用地。

4.徵地面積:43.494畝。

三、徵地補償標準和農業人員安置途徑

1.徵地補償標準:本次徵收八里鎮高城寨村、城關鎮東關村的集體土地補償費依據《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甘肅省徵地補償區片綜合地價及甘肅省徵地補償統一年產值標準的通知》(甘政發〔2017〕17號)規定,徵地範圍內徵地補償費5.0375萬元/畝(包括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含房屋)和青苗另行補償,具體補償標準按有關補償規定執行。

2.安置辦法:被徵收土地所涉及的農業人員安置按照縣政府審批的《縣城棚戶區改造工程新城片區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執行。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按照《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甘肅省被徵地農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甘政發〔2018〕18號)有關規定執行。

四、辦理徵地補償登記的期限、地點

被徵收土地紅線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及其他權利人應當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持土地權屬證書或其它有關合法證明材料到高城寨棚改辦公室辦理補償登記(聯繫人:靳鵬強,聯繫電話:15352051558;吳蘇彪,聯繫電話:15097085488)。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徵地補償登記的,其徵地補償以縣自然資源局、八里鎮、城關鎮、棚改中心調查結果為準。

五、組織實施

1.本次徵收工作由靜寧縣人民政府負責,縣自然資源局組織實施,八里鎮政府、城關鎮政府、棚改中心等相關單位配合。

2.被徵地的單位、集體、個人,要自覺服從建設和發展大局,積極支持城市建設,認真做好徵收工作,嚴格按雙方簽訂協議的時限要求,及時拆除、清理地上附著物,並按期交付使用。

3.本公告發布後,凡在徵地範圍內突擊搶栽、搶種、搶修、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

六、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靜寧縣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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