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乾隆堅持弓馬騎射,不在全軍之中完全裝備火器的原因!

康雍乾三朝,是清朝火器發展的高峰期!尤其是乾隆統治時期,他認為維護國家穩定,平叛地方叛亂,必須依仗火器,“興師進剿,利於火器”,將火器(主要是火炮)視為“軍中最緊要之利器”。

因為戰爭的需要(乾隆的“十大武功”,大多涉及邊疆安定),如在鎮壓四川大小金川叛亂時,因大小金川“萬山叢矗,中繞洶溪”,地形十分複雜,行軍本身就不是很方便,何況還要運送火槍、火炮等裝備,在當時的交通條件下更加耽誤時間和軍情。所以清廷只能因地制宜,就地製造火炮,“各處賊碉,須炮轟擊者多,而攻得一處,炮位難於移運,又須隨地另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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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時期半火器半弓馬的清朝軍隊

當然,清廷為了加強火炮、火槍的統籌管理,標準統一,還於乾隆二十一年(公元1756年)制定了“欽定工部則例造火器式”,將85種火炮列為國家制式武器,作為條例頒行全國。

那麼,對火器如此重視的乾隆皇帝,為什麼不實行全軍更換火器裝備,反而強調“弓馬騎射乃建州之本”,並在軍中保持武器裝備,火器、刀弓各持近一半的比例呢?①

既然對火器如此重視,那他為何還在乾隆四十年(公元1775年)又下達“各省督撫不動聲色,將鳥槍改為弓箭”的禁槍聖旨呢?

要知道,乾隆元年至乾隆二十一年(公元1736年-公元1756年),乾隆帝還沒有頒佈“一口通商”的聖旨,大清朝和西方之間的交流相對於德川幕府的日本來說還是很密切的;乾隆二十二年開始,清王朝開始實行閉關鎖國的國策,但讓乾隆引以為傲的“十大武功”都發生在“一口通商”之後。也就是說無論是閉關鎖國之前,還是閉關鎖國之後,乾隆帝對火器(火炮)的重視並沒有因為自己制定“閉關鎖國”的國策而減弱。

從以上種種,我們可以看出一個對火器裝備存在矛盾心理的帝國統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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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畫像

那麼,到底是什麼原因讓這位號稱“大帝”的君主在對待火器裝備上如此矛盾呢?有人認為,作為清朝的最高統治者,也是清朝入關以來思想鉗制最嚴重的皇帝,乾隆之所以頒佈禁槍令,保持弓馬騎射在軍中一半的比例,主要目的是為了防漢,即擔心漢人掌握了火器後不堪他的殘暴統治,一怒之下將他推翻。

汪郎認為,防漢並不是乾隆控制火器、禁止火器的主因,因為在《大清律例》中,清王朝的統治者是允許民間持槍的(鳥槍),只不過需要向官府報備,只要拿到官府頒發的持槍證,那麼持槍就是合法的。

而在乾隆十四年(公元1749年)福建巡撫潘思榘以“閩省民風不靜,半在私藏軍器”為由上了一道禁槍的摺子,也被乾隆給拒絕了。

那麼,乾隆不願意大規模更換火器裝備的主因是什麼呢?汪郎認為,是因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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弓馬騎射

其實站在乾隆的角度很好理解。

放眼整個天下,大清國天威赫赫,八旗官軍鐵蹄陣陣,綠營上下驍勇善戰,一半火器裝備,一半弓馬裝備的大清軍隊就能讓周邊宵小俯首稱臣,那他何苦還花費鉅額資金來完成大清軍隊的熱武器更替?

何況大清疆域廣大,花錢的地方多了去了,而且自己還要下江南,快樂地享受著人生,還要維繫大清官僚體系的日常運轉。

這樣一算銀子根本就不夠用,哪裡還有多餘的銀子去打造全副熱兵器裝備的大清軍隊,白花花的銀子必須用在刀刃上。

那麼,乾隆時期的財政到底如何,能否支持他完成軍隊冷熱武器的更替呢?汪郎以乾隆三十一年(公元1766年)的財政收支為例。

為什麼以乾隆三十一年為例?因為乾隆六下江南,有四次發生在這一年之前,兩次發生在這一年之後;而他引以為傲的“十全武功”中,有四次發生在這一年之前,有五次發生在這一年之後,剩下的一次發生的時間包含乾隆三十一年。

所以乾隆三十一年的清王朝財政收支是極具代表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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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下江南圖,局部

乾隆三十一年財政收入:

歲入地丁為二千九百九十一萬兩有奇,耗羨為三百萬兩有奇,鹽課為五百七十四萬兩有奇,關稅為五百四十餘萬兩有奇,蘆課、魚課為十四萬兩有奇,茶課為七萬兩有奇,落地、雜稅為八十五萬兩有奇,契稅為十九萬兩有奇,牙、當等稅為十六萬兩有奇,礦課有定額者八萬兩有奇,常例捐輸三百餘萬,是為歲入四千數百餘萬之大數,而外銷之生息、攤捐諸款不與焉。

總計財政收入為4854餘萬兩白銀,那麼這一年支出多少銀兩呢?

歲出為滿、漢兵餉一千七百餘萬兩,王公百官俸九十餘萬兩,外藩王公俸十二萬兩有奇,文職養廉三百四十七萬兩有奇,武職養廉八十萬兩有奇,京官各衙門公費飯食十四萬兩有奇,內務府、工部、太常寺、光祿寺、理藩院祭祀、賓客備用銀五十六萬兩,採辦顏料、木、銅、布銀十二萬兩有奇,織造銀十四萬兩有奇,寶泉、寶源局工料銀十萬兩有奇,京師各衙門胥役工食銀八萬兩有奇,京師官牧馬牛羊象芻秣銀八萬兩有奇,東河、南河歲修銀三百八十餘萬兩,各省留支驛站、祭祀、儀憲、官俸役食、科場廩膳等銀六百餘萬兩,歲不全支,更定漕船歲約需銀一百二十萬兩,是為歲出三千數百餘萬之大數,而宗室年俸津貼、漕運旗丁諸費之無定額者,各省之外銷者不與焉。

根據這段史料記載,乾隆三十一年,合計支出白銀高達3451餘萬兩,剩餘1403萬兩的白銀。如果不考慮其他,是可以完成武器裝備更替的,但這一年還發生了一件大事,即清緬戰爭,而且是關鍵性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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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緬戰爭示意圖

要知道,乾隆三十一年“歲出滿、漢兵餉一千七百餘萬兩”只是正常的軍費支出(即養兵費),並不包括這一年對緬甸征伐的銀兩支出(即戰爭軍費支出)。

作為乾隆的“十全武功”之一,清緬戰爭的消耗也是極大的。這一年清廷光是調兵就達14000餘人,還不算徵集馬、驢、牛等充當物資運輸的後勤力量,以及戰爭期間的火器裝備消耗。

據統計,從乾隆三十年清朝對緬甸進行反擊,到乾隆三十四年戰爭結束,清廷在這場戰爭中總計花費白銀911萬兩,平均每年花費182萬兩的銀子。

除此外,乾隆剩餘的“九大武功”,從乾隆十二年(公元1747年),到乾隆五十七年(公元1792年),整整四十六年間,清廷先後發動了第一次平大小金川之戰、平準噶爾達瓦齊部之戰、平準噶爾阿穆爾撒納之戰、平南疆大小和卓叛亂、第二次平大小金川之戰、平定臺灣林爽文之戰、平安南之戰、兩次征伐廓爾喀等九場戰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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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的戎裝像

而其中的第二次大小金川之戰,耗費清廷白銀高達7000多萬兩。如果以乾隆三十一年的財政收入為基點,一個偏居川西一隅、僅有彈丸之地、數萬人口的大小金川,就花費了清廷近兩年的財政收入。

從中就可以看出,從乾隆十二年一直到乾隆五十七年,軍費支出佔據了乾隆朝財政支出的大頭項目,內容除了經常性軍費支出(即養兵費)外,還有戰爭性軍費支出。

何況他的“十全武功”,依靠的是半火器半弓馬的軍隊完成的。

在這樣的情況下,乾隆根本無心也無力去考慮全軍更換火器裝備。儘管清緬戰爭結束後,有將領向他提出“西方購置先進的槍支,僱傭西方軍事技術人員,並仿製西方槍支以增強國力”的建議,但都被他否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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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定大小金川圖,局部

第二、官員俸祿和皇室費用也是乾隆朝財政支出的一筆大項目。

清朝的官員俸祿支出主要有官俸、養廉和公費三種。俸食是國家給官吏的正常薪水,養廉銀是正常薪水之外的一種較為穩定的補貼(類似於今天的五險一金),公費是由各級官吏自己支配的辦公費用(類似於小金庫)。

當然養廉銀起源於雍正,但在乾隆時期得到發展;而且隨著清朝官僚體系的完善和擴大,官吏人數的增加,官員的俸祿,包括養廉銀在清廷的財政支出中越來越多。

從以上史料就可以看出,乾隆三十一年的官員俸祿支出(包括養廉銀和公費)就高達到543萬餘兩,這還不包括驛站、科場等地方預備銀600餘萬兩的支出。

這還不算皇室的日常花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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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官員

清朝前期,因為八旗貴族的“跑馬圈地”,皇室也是佔有皇莊的,故而皇室財政和國家財政是分開管理的,皇室的日常開支大都出自皇莊收入。

但從乾隆以後,皇室的生活日益腐化奢侈,正常的皇莊已經滿足不了日常所需,這樣勢必會動用國家財政用來補充皇室的消耗。

最典型的就是乾隆十年(公元1745年)至乾隆三十七年(公元1772年)間,乾隆擴建圓明三園中的長春園、綺春園和擴建承德避暑山莊的支出、以及他四次東巡、六下江南的花費。

除了乾隆自身的花費外,還有宮廷后妃等日常生活衣食住行的消耗,賞賜、筵宴等代表皇家臉面的花費,節日慶典如皇太后、皇帝萬壽、皇子大婚等方面的花費,修繕宮殿、苑囿、寺廟、陵寢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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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明三園

故而乾隆三十一年,清廷雖然準備了五十六萬兩備用銀由內務府、工部、太常寺、光祿寺、理藩院平分,但銀子不夠用時,皇權要挪用國家財政並不是什麼困難的事情。所以這一年即使有盈餘,也要考慮其他地方是否需要補漏。

對於乾隆來說,國家的管理需要各級官員的付出,而維持自己奢靡的生活同樣重要,但這些都是要大把花錢的,根本就沒有多餘的錢去考慮軍隊換裝。

正因為如此,才有“宗室年俸津貼、漕運旗丁諸費之無定額者,各省之外銷者不與焉”的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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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下江南圖,局部

第三、國家政策性工程支出。

不能否認的是,乾隆雖然是清朝衰弱的轉折點,但他在國家各項大型政策性工程建設是不遺餘力的,這對財政支出也是極大的考驗。

乾隆對地方上修建水利極為重視,他的六下江南,本意就是為了遊玩,但在此期間對江南的水利設施建設也支付了大把的銀子。

乾隆三十一年,清廷撥銀380餘萬兩用於治理黃河、京杭大運河、永定河的堤防、疏浚等水利工程,“東河、南河歲修銀三百八十餘萬兩”(東河即河南、山東河道水域,設東河總督,駐濟寧;南河即江蘇淮安清江浦段的水域,設南河總督,駐清江浦。)

這筆支出稱為河工費,清代此項支出正是由乾隆三十一年開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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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治理河道

除了必要的水利工程建設外,乾隆還完善了另一項政策性國家工程,即以宗教文化為基礎,以血緣關係為紐帶的血肉長城。

康熙三十年(公元1691年),康熙帝在多倫會盟後視察蒙古各部時明確指出大清國不再效仿秦漢修建長城,因為他要以宗教為紐帶(藏傳佛教),建立一條無形的血肉長城。

“昔秦興土石之工修築長城,我朝施恩喀爾喀,使之防備朔方,較長城更為堅固。”

為此,也揭開清廷從康熙五十二年起在熱河行宮修建寺廟的先河。

當然,作為把自己的祖父當成偶像的乾隆帝,自然也是這一政策的堅定執行者!

事實上,乾隆除了在避暑山莊修建藏傳佛教的寺廟外,還在多倫諾爾、盛京、熱河、北京、歸化、五臺山、甘肅、青海等地建立寺廟,形成了一道“宗教長城”。

在乾隆修建的這些寺廟中,最負盛名的當屬承德避暑山莊中乾隆二十年 (公元1755年)開始修建並用時5年的“普寧寺”,乾隆二十九年(公元1764年)開始修建並用時2年的“安遠廟”,乾隆三十二年 (公元1767年)開始修建並用時5年的“普陀宗乘廟”,因為這和乾隆開拓疆土有著最直接的關係,是他用來安撫準噶爾蒙古各部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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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宗乘廟,承德小布達拉宮

除這三大寺廟外,乾隆還在避暑山莊修建了普佑寺、殊像寺、須彌福壽寺,加上康熙時期的溥仁寺 、溥善寺,這八座廟宇統稱外八廟,由清政府的理藩院印務處管轄。對於外八廟的喇嘛們,乾隆對他們的管理猶如大清的官員,按月支付他們銀兩費用。

正是通過藏傳寺廟的建設,從而加深了清王朝統治者和蒙古貴族之間的聯繫,加強了和蒙藏地區的團結。而乾隆三十六年蒙古土爾扈特部的東歸,更印證了乾隆“文化長城”打造的成效。

何況,普陀宗乘廟雖然建於乾隆三十二年,但所用的銀子是乾隆三十一年的盈餘。

在這種大規模的文化建設下,配合半火器半弓馬的軍隊,帝國獲取的政治成效是顯著的。故而即使乾隆三十一年財政充裕,乾隆也不會去思考給全軍進行熱兵器改革,多建幾座寺廟遠比在武器上的改革划算得多。

淺談乾隆堅持弓馬騎射,不在全軍之中完全裝備火器的原因!

乾隆在普陀宗乘廟接見的第一位朝拜者即東歸的渥巴錫

當然,乾隆不給軍隊全部更換熱武器裝備,不是他意識不到熱武器的威力,只是當時的清軍尚且存在的戰鬥力給了他錯覺。

火炮配合著弓馬騎射,不僅成就了他赫赫威名的“十全武功”,也為“康雍乾盛世”的穩定作出了貢獻,所以在他看來,全軍換不換火器裝備都無關緊要。

何況終乾隆一朝,並沒有哪個不長眼的洋人來挑釁他的威嚴。

乾隆二十四年(公元1759年)的洪任輝告狀事件,乾隆五十八年(公元1793年)英國使者馬戈爾尼訪華,兩個強硬分子最後都彎下了他們那雙羅圈腿向大清國屈服了,既然如此,乾隆更沒有必要費那個心思去更換火器裝備了。

這也導致了大清國日漸衰弱的軍備,直至鴉片戰爭爆發!

①據王兆春《中國火器史》記載,清代軍隊火器裝備率超過50%,但汪郎查看《清實錄》,雍正、乾隆時期的清軍火器和弓馬各佔一半,當然此時的清軍裝備火器最多的是火炮,其次是鳥槍。

參考資料:

《欽定大清會典事例》

《清實錄.高宗實錄》

《清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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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乾隆堅持弓馬騎射,不在全軍之中完全裝備火器的原因!

美國曆史教科書中的1760年乾隆時期的清朝疆域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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