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一直以來都是交通執法部門的重點整治對象,但部分電動自行車車主對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表示不瞭解。接下來幾期普法微課堂,榕小豸將帶大家一起來學學《福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
很多人以為
在福州騎電動車違法
比如
闖個紅燈、載個人
逆行、闖機動車道
……
只是罰款幾十元這麼簡單
那榕小豸現在告訴你
事情遠遠沒有這麼簡單
從現在開始
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較多的違法人員
將被納入失信“黑名單”
當前
福州市持續加大力度
整治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
近期
市交警支隊通過現場執法記錄儀
高清攝像頭人臉識別技術等
梳理出一批
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較多的違法人員
並於昨日
曝光了首批24名被納入
失信“黑名單”的非機動車駕駛人
看看有你認識的人嗎?
這些人員將在保險費率釐定
金融機構融資授信
客貨運、危險品運輸等方面
受到限制
騎手闖機動車道被交警攔下(陳暖/攝 資料圖)
根據市委、市政府部署
2017年7月,福州交警下發《公安交通管理領域聯合懲戒工作實施方案》,將13類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納入失信行為,同時納入個人不良徵信記錄,實行多部門聯合懲戒。
方案實施後,至2018年12月,交警部門已將8561條被列入公安交通管理領域“黑名單”的數據信息導入福州市聯合獎懲服務系統和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
去年底,市交警支隊制定公佈《公安交通管理領域聯合懲戒實施細則(試行)》,新增對非機動車多次交通違法的懲戒內容,進一步擴大懲戒範圍。
什麼樣的人會上“黑名單”?
“黑名單”的認定標準
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一個季度內發生闖紅燈、不按道行駛、違法載人等交通違法行為2次以上或者一年內累計發生5次以上;外賣、快遞非機動車駕駛人一個月內發生交通違法行為2次以上或者一年內累計發生5次以上。
“黑名單”有效期為多久?
“黑名單”的有效期為2年
市交警支隊通過福州市聯合獎懲服務系統,定期向參與聯合懲戒的部門和單位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領域的嚴重違法失信“黑名單”。
失信主體列入“黑名單”的有效期原則上為自發布之日起2年,有效期滿,系統自動修復。對交通失信記錄有異議或其他需要修復信用記錄的,由當事人向屬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
失信主體可主動申請消除失信行為。1年內參加文明交通志願服務活動滿30天的,或因見義勇為被市級以上表彰評為先進個人的,可以對交通失信記錄進行修復。
榕小豸在此提醒廣大市民
騎車時多注意路上的交通標識
做到各行其道
遵守交通規則
安全文明出行
下一期,
我們繼續學習
電動自行車的相關管理辦法
來源:福州晚報
編輯 | 張沁
法治福州做您法治生活的貼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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