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吵鬧不滿鄰居提醒 富順男子砸門砍人獲刑'

富順 法律 刑法 西部看四川 2019-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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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聞網自貢7月17日訊 (李莎 明星思靜 記者 徐昭磊)“小酒怡情、大酒傷身,醉酒則可能鑄成大錯”。近日,富順縣人民法院適用速裁程序,審結一起醉酒後持刀砍砸鄰居房門並砍傷兩人案件,被告人徐某犯尋釁滋事罪依法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

2019年4月11日22時許,徐某醉酒後在富順縣富世鎮某小區家中吵鬧,得知有鄰居提醒後心生不滿,手持菜刀從樓上往樓下沿路對先某等四戶居民的住宅大門進行砍砸,隨後又到小區大門處持刀威脅、恐嚇、追逐陳某,並先後持刀砍向兩位居民,因被害人反抗掙扎未果,期間還對一位居民實施毆打。徐某尋釁滋事行為致其中一位居民在反抗過程中左膝蓋受傷,另一位在反抗過程中鼻部受傷。經鑑定,被砍房門價格共計2765元。案發後,徐某賠償被害人的部分損失,因涉嫌犯尋釁滋事罪,於4月12日被富順縣公安局刑事拘留,後被富順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富順法院認為,被告人徐某無事生非,持凶器追逐、攔截、恐嚇他人,情節惡劣;持凶器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持凶器任意損毀他人價值2765元的財物,情節嚴重。其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已觸犯法律規定,應當以尋釁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清醒後的被告人徐某對指控事實、罪名及量刑建議沒有異議,法官充分考慮其認罪認罰和取得部分受害人諒解情況,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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