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理糾纏!暴力抗法!福建2名男子因阻礙執行職務被拘

福建 刑法 法律 寧德 寧德網警巡查執法 2019-06-01

採取謾罵、毆打、無理糾纏等方法故意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執行職務,日前,福建寧德蕉城公安依法查處2起阻礙執行職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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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理糾纏!暴力抗法!福建2名男子因阻礙執行職務被拘

5月27日,蕉南派出所民警在金涵鄉一民房內抓獲涉嫌阻礙執行職務違法嫌疑人吳某機。經調查,5月7日,交警大隊民警在東湖市場崗亭附近查獲一輛非法加裝動力的三輪車,拖車期間,吳某機不聽勸阻抓住拖車後視鏡,阻止民警將車輛拖走,致使執法工作無法正常進行。目前,吳某機因阻礙執行職務被公安機關依法處以行政拘留8日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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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理糾纏!暴力抗法!福建2名男子因阻礙執行職務被拘

5月27日,三都邊防派出所成功抓獲一名涉嫌阻礙執行職務違法嫌疑人嫌疑人陳某。經調查,4月26日,三都鎮政府在配合蕉城區海洋漁業局進行海域清理期間,陳某駕駛泡沫船阻礙政府執法船航行路線及撞擊執法船船身,並試圖使用船鉤揮打執勤公務人員,導致海域清理工作受到影響。目前,陳某因阻礙執行職務被公安機關依法處以行政拘留8日的處罰。

法律權威,不容挑戰,以身試法,

挑戰法律權威必將付出沉重代價。

什麼是阻礙執行職務?

阻礙執行職務,是指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行為。

無理糾纏!暴力抗法!福建2名男子因阻礙執行職務被拘

阻礙執行職務具有的特徵(即違法行為的構成要件)有以下4點:

1、本行為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活動。侵犯的對象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2、本行為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行為。阻礙的行為應當是未使用暴力或暴力威脅手段,沒有造成嚴重後果。

3、本行為的主體是達到責任年齡(14週歲),具有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4、本行為的主觀方面必須是故意,即明知是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而有意進行阻礙。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的;

(二)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三)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警車等車輛通行的;

(四)強行衝闖公安機關設置的警戒帶、警戒區的。

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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